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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為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比一般稅率差很多可節省五倍的地價稅所以要是符合自用住宅優惠之條件請您要記得在當年 9 月 21 日前提出申請 ( 若超過 9 月 21 日 還是可以提出申請只是因為當年度稅單已核定所以要等到下一年度才可以享受節稅之優惠)。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的基本條件: 1.土地上有房屋. 2.無出租行為. 3.無營業登記. 4.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在房屋設有戶籍. 5.土地與其上之房屋屬同一人所有(或屬配偶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所有) 6.夫妻只能享有一處自用住宅優惠之限制. 7.符合面積限制之規定. 另下列幾點是很多人容易搞錯而影響權益,特別提醒大家注意: (a).

  2. 如果以前曾經繳過房屋稅而目前因未達起徵點不用課征而免繳納房屋稅房屋現值會折舊),請至稅捐處申請房屋稅籍證明並註明起課年期”,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只要有以上其中一項文件,要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很簡單的。 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需附資料及程序: (需做二件申請案件) 【第一件】 1.建物測量申請書一份(地政事務所提供) 2.房屋稅籍證明影本一份(或其它證明文件) 3.身分證影本一份(正反面) 4.普通印章一枚(蓋章) ※ 地政事務所測量員至現場勘測無誤後,會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領取”建物測量成果圖”後,再申請第二件 。 【第二件】 1.土地登記申請書一份(地政事務所提供) 2.登記清冊一份(地政事務所提供)

  3. 我家住汐止,目前的房子是62建造的,沒有權狀,有房屋稅籍證明,房子是兩層樓,二樓屋頂是鐵皮屋。地坪是62坪,房屋大概有50坪,我想翻修增建到三樓或四樓,問了一些營造人,他們都說不行,可是我們有去汐止地政課問,他說找建築師就好,我們就上網找了一個汐止的建築師。他說不行 ...

  4. 最近也有兩件民眾主動申請退還近五年地下室車位房屋稅的案件獲准黃先生申請時可能承辦員未說明清楚他願意在此致歉若黃先生能檢附證明即可退五年稅款。 「漢江春曉」共有一百廿八個自用地下室車位,其餘車位所有人能否比照? 稅捐處表示,無法主動代辦退稅,但將行文管委會,通知類似情形的住戶可儘速申請。 自有車位出租須繳房屋稅嗎? 租售停車位在台灣地區普遍現象。 而停車位因為持有方式不同,也需依不同的稅率課徵房屋稅。 提醒擁有停車位產權的消費者,可以看看房屋稅單,了解自己的停車位到底是免稅,還是要繳稅。 房屋稅稅率. 房屋稅的法定徵稅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止,對於擁有房屋,包括停車位的產權所有者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率通常是按使用用途,分三種不同稅率課稅。 (一)自用房屋:稅率最低,只有1.2%;

  5. 就已辦竣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之不動產因解除買賣契約申請回復所有權如係以法院判決和解或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是可以檢具法院判決書或和調解筆錄向管轄地政機關申請辦理移轉登記但如為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的情形因雙方已為合意故無須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再申請調解之必要故無法提出前述之文件

  6. 仲祿房地產 房地產,不動產,台灣市,市場快訊,趨勢報導,房地稅務,專題報導,熱銷推案 0愛的鼓勵 0訂閱站台 首頁 活動 2023-09-20 17:55:26| 人氣1| 回應0 | ...

  7. 1、我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5款規定:所謂「約定專用部分」即公寓大廈集合住宅「共有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 2、所以:約定專用部分「專用權」是指「特定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區分所有物「共有部分」或其基地或法定空地的特定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住戶規約」 (以下簡稱:規約)取得排他的使用收益權 (專用使用權) (註1)。 3、我國《民法》第799條第3項後段也規定:「……共有部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經規約之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之特定所有人使用」。 4、關於「約定專用權」在實務上最常見的例如:約定屋頂平台、露台由特定區分所有權人單獨使用,法定空地的部分由特定的區分所有權人單獨使用。 六、 運用約定專用權,尚應注意以下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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