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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2月19日 · 財政部表示,根據遺產與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免稅額為新台幣1200萬元,另有配偶扣除額493萬元、直系卑親屬(子女)每人50萬元,喪葬扣除額123萬元,扣掉免稅額與相關扣除額之後所剩遺產金額,再以遺產稅率10%課稅,由被繼承人在繼承人死亡後6個月內

  2. 申言之,受遺贈人自遺贈發生效力時起,取得遺贈物交付、移轉請求權(陳祺炎等三人合著「民法繼承新論」修訂 3 版,第 380 頁參照) 另與遺贈類似,但性質上仍有區別者,即為「死因贈與」。

  3. 2005年8月22日 · 第19期:豪門遺產爭奪戰—三部曲. 前述法律所規定可繼承遺產之人,如果這些繼承人有所謂「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則依法是無法繼承遺產的。. 這些情形包括(民法第1145條參照):. 1、 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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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繼承人就繼承財產(包括權利和義務,例如債權和債務等)得繼承之比例,即所謂「應繼分」,則須視繼承人多寡及順序分別認定: (1)繼承人只有一人-就由其該繼承人一人繼承過世親人全部繼承財產。

  6. 第174期:「生前贈與」屬遺產嗎?. 文中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的財產也要算遺產嗎?. (雖然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一 ...

  7. 2010年9月7日 · 小明的爸爸遺產的繼承依一般繼承規定就可以解決,通常不會有疑問。. 至於小明的爺爺遺產的繼承,就比較麻煩,一般民眾就此種情形應如何繼承,也較不瞭解,首先要注意,小明的爸爸因為與爺爺同時死亡,所以小明的爸爸並無法繼承小明的爺爺的 ...

  8. A:依據98.6.10新修正民法第1148條係以限定繼承為原則,繼承人僅以所繼承遺產清償繼承債務,不足部分,繼承人不用以自己固有財產清償;如有剩餘,則仍得繼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