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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6日 · 銀行監管制度 銀行監管條例、政策與實施國際監管標準 銀行操守及法規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處置機制 智慧銀行 監管指引 合規科技資訊平台 香港金融管理局與國際結算銀行合辦研討會
2022年12月1日 · 銀行監管條例、政策與實施國際監管標準. 《銀行業條例》為香港的銀行監管提供法律框架。. 金管局不時檢討及加強監管制度,確保符合國際標準,並緊貼最新市場發展。. 穩健的監管制度讓香港的銀行體系安然度過多年來的急速變化和重重挑戰。.
2002年5月24日 · 第155章 《銀行業條例》 第123條 董事、行政總裁、經理、受託人、僱員及代理人的罪行 注意 : 這是 過去版本 ,最新情況見 現行版本 。
本條例旨在修訂《銀行業條例》,就認可機構的恢復規劃,訂定條文; 更改認可機構風險承擔的限度,並賦權金融管理專員就該等 限度訂立規則;以及廢除2 項根據該條例訂立的附屬法例。
根據該條例第2條的定義,“本地分行”是指一間銀行在香港經營銀行業務的營業地點,或指有限制牌照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經營接受存款業務的營業地點。 該條例授權金融管理專員,批准或拒絕認可機構設立或保留本地分行、在批准申請時附加條件,或撤銷批准。 3.但現行定義所包括的營業地點,只限於經營須在資產負債表的負債欄上記帳的業務(即接受存款)。 近年,一些認可機構除了設立提供全面服務的分行外,還採用其他方式或透過輔助渠道來提供服務。 這些可能在“本地分行”定義範圍以外的渠道,基本上可分為兩大類: ( a) 只限於經營須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欄上記帳的業務,例如只辦理貸款業務而不接受存款的“貸款辦事處”;以及. (b ) 並無經營須在資產負債表的兩欄中任何一欄記帳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