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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17日 · 明報專訊涉於2022年新冠疫情期間濫發免針紙被通緝的註冊醫生陳凱旭被指於2021年在醫健網站healthyD一篇文章使用家庭科醫生名銜誤導公眾相信他是家庭醫學專科醫生醫委會接獲投訴後指控他一項專業失當昨在陳凱旭及其代表律師缺席下召開紀律聆訊披露陳自2020年起已不在港。 醫委會裁定他專業失當成立,判處除名4個月。 涉事陳凱旭2020年已離港. 電郵回覆醫委:建議撤投訴省時間. 判辭引述陳凱旭去年4月回覆醫委會的電郵提及,「建議取消關於我的所有投訴個案,以節省你寶貴的時間,因我已非香港醫生……感激過去多次邀請我到訪 (聆訊)並花時間聆聽我創意的解釋」。 醫委會認為他毫無悔意,遂作有關懲處。

  2. 2024年5月8日 · 翻查資料死因研訊召開前林治崑和陳小劍於去年1月被落案起訴誤殺罪同年8月獲撤控(見表)。當時律政司公布撤控九龍東聯網總監隨即向員工發內部電郵表示兩名醫生會隨即恢復原有職務及臨 工作不過根據死因庭上證供陳小劍已改為私人 ...

  3. 2024年4月16日 · 研訊5人陪審團審理事主鄧桂思長女到庭旁聽醫管局和涉事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被列為有利害關係者。 庭上透露事件時序 (見表),鄧患乙型肝炎和「甲型免疫球蛋白腎病」,分別於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間到聯院專科門診覆診,會見兩名涉事醫生。 其後鄧於瑪麗醫院做活肝和屍肝移植手術,2017年8月不治。 鄧桂思長女胡尚佑作供質疑,聯院無主動告知一度開漏抗病毒藥,至家屬查問才公開事件 (見另稿)。 涉事醫生林治崑供稱,2016年8月首次門診已從病歷知悉鄧是乙肝帶菌者,故處方減低蛋白尿的藥物。 2017年1月,林再次診治鄧,發現病况無改善,更有輕度至中度腎衰竭。 林建議鄧接受半年類固醇治療,並分析利弊,好處是改善腎功能,壞處是可能引致乙肝復發。 忘覆診對話 信已解釋風險.

  4. 1 天前 · 他透露約一個月前開始感覺胸口痛,持續個多星期,以為是壓力大,因10年前都試過類似胸痛,當時醫生話只是焦慮,「一周後胸痛減輕,只係覺得個人有 重、易 ,當時想應該加倍健身,逼自己提起精神,結果證明是大錯特錯」。

  5. 2021年6月22日 · 【明報專訊】醫療美容投訴屢見不鮮,一名年約40歲男子今年3月到位於佐敦的澤仁醫療中心接受激光療程,其後面部出現一格格傷痕,並且滲血。 他向皮膚科醫生求醫,結果獲診斷接受過多激光而嚴重燒傷。 涉事醫生曾家雄過去一度被投訴及除牌,他昨日稱「激光就係燒傷」。 投訴人面部至今仍有淡疤,預料要花約31萬元看醫生,精神健康也受影響,正計劃循民事索償。 消委會回覆稱高度關注醫療美容服務質素,呼籲消費者須小心衡量,接受療程前須謹慎評估風險,充分了解程序及步驟、對身體的短期及長遠影響、會否有後遺症,以及程序是否由專業人士施行等。

  6. 2022年5月20日 · 陳肇始標籤疫苗通恐致疫苗猶豫 陳反駁高本恩建議 袁國勇等倡95%接種率才可撤 【明報專訊疫苗通行證引發倫理及公共衛生爭議港大學者高本恩及陳德光建議政府豁免60歲以下成年人用疫苗通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今日在本報撰文...

  7. 2023年3月10日 · 【明報專訊】事務律師劉慧兒涉於任職醫委會委員期間披露病人投訴資料及詳情,唆使對方聘用她向一名醫生申索,並收取逾58萬元律師費。 劉否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 事主供稱,原本他懷着「原諒」和「忘記」 (forgive and forget)的態度對待事件,只曾向會方投訴,沒想過打官司,後來他得知有多於一名受害人,覺得自己應挺身而出。 被告劉慧兒 (64歲)所涉的案發日期介乎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之間。 據控方開案辭,事主李守義2011年6月做鼻中隔移除手術,2014年患上空鼻症。 他翌年向醫委會投訴肇事醫生黃漢威。 稱事前不知律師身分 藉社協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