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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 根據《中華民國合約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面頂讓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 20XX年 月 日將店面(名稱: ,位於 ,面積: (坪)頂讓轉讓給乙方使用(預留部分股份給甲方),乙方同意受讓上述店面。 第二條. 房東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約(詳見:附件一租賃合約),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1、店面頂讓契約書:與原店主簽訂店面頂讓契約書。店面頂讓契約書範例 2、房屋租賃契約書:與房東所簽訂租賃契約書。租屋契約書範例 3、申請設立行號:開店應依法申請設立行號。 4、簽約時應該注意以下的問題: 簽約前應仔細審閱合約書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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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讓開店、租屋與餐飲設備的契約要怎麼簽? | LawPartner 法律好朋友. 創業不見得要白手起家,「頂讓」也是一種方式。 用頂讓的方式來開店,要注意以下頂讓問題: 租賃契約、租屋權的移轉. 餐飲設備與技術移轉. 債務承擔. 商業、營業登記變更. 頂讓金的頭款、擔保或尾款. 今天律師會將這些議題好好說明,讓大家一次搞懂! 租屋部分:確認讓渡人有權轉租、向房東簽訂新約. 做生意少不了一個營業店面。 在頂讓契約之外,你會需要一份店面的「租賃契約」才能營業。 在頂讓之前,請確定這間店面的所有權、使用權是誰的。 頂讓時,簽訂租賃契約的對象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找「房東」,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另一種是找「房客」,也就是承租人。 要找誰簽約,就看讓渡人是哪一種身分。 1. 讓渡人是房東的狀況.
- 有意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生意轉讓合約. 在進行生意轉讓買賣時,一般都會假定立約雙方均有意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合約,亦即是說,如果閣下為經營業務或進行與商業有關的交易而簽訂合約,閣下可因對方無法履行合約條款而控告對方,反之亦然。 如果立約雙方表明合約不具法律效力,則上述之假定便不會成立。 在一些文件中,可能會出現 「以簽訂的合約為依據」 ( subject to contract ) 或與此類似的字眼,這些字眼的意思是指該文件本身並非一份正式合約,而文件內容將會受一份合約所規範 (生意轉讓) 。
- 要約 ( 買方 ) 要約是指 某人向另一方表示 已準備好作出某些事情 ,如對方無條件接受該要約,具約束力的合約隨即產生。 如要約沒有特定的時限,在要約人正式撤銷要約前,有關要約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內仍然有效。 不過,為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要約人應表明對方接受要約的時限。 閣下應留意,要約人不可因為對方沒有作出回應,便當對方接受有關要約。
- 接受要約 或承約 ( 賣方 ) 除非要約的對象 ( 有時稱為「受要約人」或「承約人」) 接受有關要約,否則雙方不存在合約關係。 承約人通常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表示接受要約,但如合約容許接受行為與履行合約同時進行,承約人便可以透過行為去表示接受要約。 例如,供應商在接獲閣下的支票後,便即時將貨物送出而沒有任何口頭或書面回覆。
- 代價 ( 給予對方的利益 ) 在生意轉讓合約內,代價是指某人因對另一方作出承諾而須付出的東西,或向另一方付出報酬 ( 兩者均可以金錢來衡量 ) 。 一般而言,金錢、貨物及服務均屬於代價的具體例子。 閣下應注意,代價不一定具足夠價值,就算賣家或服務提供者以低於巿價售出商品或服務, 該賣家或服務提供者其後不可入稟法院追討差價。
2018年10月1日 · 頂讓了一間店,新的合約內容從房租、設備、商標到債務都需要妥善移轉,多觀察店面的情況,多想想自己有沒有吃虧,再決定要不要簽契約,依照你要頂讓的店面、營業項目不同,也許你要考量的契約要點也不一樣。
MoneyHero. 最後更新於 08 一月, 2024. 頂讓生意有即時營業的優點,成為不少有意創業者的選擇。 創業者透過生意轉讓,以承接固有經營者的生意及店舖,有助創業者以較快捷和較低成本創業,例如Party Room、餐飲店及補習社就是近年較熱門的頂讓生意。 市面上的頂手店金金種類繁多,當中須謹慎處理法例、合約、租約、頂手費及牌照等問題, MoneyHero 將在以下文章一一解答,為創業者帶來生意轉讓全攻略,避開陷阱。 目錄: 頂手前準備. 生意轉讓/頂讓陷阱逐個捉. 常見生意轉讓/頂手生意注意事項. 精選公司卡. 精選大額私人貸款. 甚麼是生意轉讓/頂讓/頂手生意? 「頂手」、「頂舖」、「生意轉讓/頂讓」等,意思是指買入已正式營運的生意,接手店舖繼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