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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食環署在接獲認可人士的證明書後,即會繼續處理有關申請,無需轉介圖則以徵詢屋宇署意見。 「自行核證制度」詳情載於附錄及附件I。 該制度的訂明表格載於附件II(即表格SCERT-1)及附件III(即表格SCERT-1a)。

  2. 申請食物業牌照時參加招牌檢核計劃 由2019 年9月1日,向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申請食物業牌照時可使 用新指定表格, 以便根據招牌檢核計劃(檢核計劃)檢核食物業處所 的違例招 牌。 現時,食物業牌照申請人在有需要時須委任一名認可人士或 註冊結構工 程師,以指定表格[ 表格UBW -1 及表格UBW -2]核證該食物業處所並無僭建物。 新指定表格[ 表格 UBW -1a 及表格 UBW -2a] 可供同時檢核違例招牌及核證僭建 物。 載列於《食肆牌照申請指南》附錄P 附件I 第6 段及《建築物(小型工 程)規例》附件3 第3 部的違例招牌是合資格參加檢核計劃。

  3. 搜尋註冊名單. 搜尋註冊專業人士或承建商.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重要事項. 提供有關名冊予公眾查閱,旨在協助任何公眾人士確定他是否正在就與根據《建築物條例》進行的任何活動有關連的事宜,與根據本條註冊的人往來。 從名冊內取得的任何個人資料,不得用於任何其他用途。 免責聲明. 本網址的名冊內提供的個人資料應用作關乎《建築物條例》及有關規例的事宜上。 使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須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凡不適當使用個人資料可構成違反《個人資料 (私隱)條例》。 使用者須同意及接受本網站的《重要告示》內的聲明。 拒絕 接受. HKSAR - Buildings Department.

  4. 引言. 1. 自行核證制度( 下稱“ 制度” )是一項簡化措施,食物環境衞生 (下稱 “食環署” )在處理牌照申請階段的經修訂圖則 ( 下稱“ 經修訂圖則”)/持牌餐廳的更改圖則( 下稱“更改圖則 ”)時,無須就樓宇安全事宜轉介屋宇徵詢意見。. 2. 制度為申請人提供 ...

  5. 主頁. 關於我們. 專業/技術人才.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4月10日. 分享. 求職人士請注意: 當有職位空缺時,本署會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 ( www.csb.gov.hk )及/或本地報章刊登招聘廣告。 有意求職的人士可根據招聘廣告所述的申請手續提出申請。 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殘疾程度,均可申請本署的職位空缺。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本署致力提供平等就業機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署聘用了90名殘疾人士。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6.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註冊檢驗人員、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及註冊專門承建商的註冊費用.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的註冊費用. 聯合辦事處滲水調查報告複印服務收費. 註: # 訂明費用會不時作出調整。 * 每份滲水調查報告的複印服務手續費上限為229.5元,即相當於45頁的費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7. 食環署增加人手的職位包括高級總監、總監、衞生總督察、高級衞生督 察及衞生督察。 高級總監負責制訂聯辦處行動的 守則,總監、衞生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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