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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險業監管局是獨立於政府及保險業界的監管機構,主要職能是規管與監管保險業,以促進保險業的整體穩定,並保護現有及潛在的保單持有人。.

  2. 公眾查詢. 電話: (852) 3899 9983 (通話步驟: 先選擇語言, 然後按 1, 0) 傳真: (852) 3899 9993. 電郵: enquiry@ia.org.hk. 辦公時間. 查詢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及下午1時45分至下午6時. 於 接 待 處 查 閱 登 記 冊 (只適用於總辦事處):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至下午5時30分. 發牌查詢. 電郵: licensing@ia.org.hk. 電話: (852) 3899 9983 (通話步驟: 先選擇語言, 然後按 3, 2, 1, 0) 請注意:透過網上電子服務站「保險中介一站通」遞交的簡單申請,保險業監管局 (“本局”) 的處理時間為 5 個工作天內。

  3. 保险业监管局是独立于政府及保险业界的监管机构,主要职能是规管与监管保险业,以促进保险业的整体稳定,并保护现有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

  4. 指引. 授權指引(指引1) (於2022年6月30日廢除,由《申請授權在香港或從香港經營保險業務的指引》 (指引5) 取代) 保險業(一般業務)(估值)規則指引(指引2)(於2024年7月1日廢除) 打擊洗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指引(指引3) 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行使施加罰款權力指引(指引3A) 《保險業條例》(第41章)有關獲授權保險人"適當人選"的準則指引(指引4) 申請授權在香港或從香港經營保險業務的指引(指引5) 按揭擔保保險業務儲備金指引(指引6) 長期業務類別G儲蓄金的指引(指引7)(於2024年7月1日廢除) 網上保險活動指引(指引8) 有關一般業務保險負債的精算檢視指引(指引9) (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5. 最新消息. 日期. 標題. 2/8/2024. 保險業監管局查察行動促成打擊洗錢管控流程改善及罰款. 1/8/2024. 保險業監管局禁止四名於申請註冊為持牌保險代理人時使用虛假文件的人士重投業界. 31/7/2024. 保險業監管局將於五年豁免期屆滿後開始收取保險中介人牌照申請費用.

  6. 第1類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 要成為第1類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該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必須經獲委任的持續專業培訓評核機構—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評審局”)評核及批准。 有興趣提供第1類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的機構,可將他們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提交予評審局申請評核。 請到評審局的 網站 瀏覽相關申請程序。 評審局已在其 網站 公布“獲批准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名單”。 該名單會定期更新,因此個人持牌人應不時參考最新的名單以獲取相關資料。 向公眾人士開放的第1類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 (網上虛擬課程及電子學習活動) 網上虛擬課程指以Microsoft Teams, Cisco Webex或 Zoom等方式進行的 持續專業培訓活動 。

  7.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是法定機構,成立的目的是執行《保險業條例》。.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A (1)條,保監局的主要職能是規管及監管保險業,以促進保險業的穩健發展及保障現時及潛在的保單持有人。. 在不限制第4A (1)條的一般性原則下,保監局擁有 ...

  8. 保險業監管局網站載列香港保險業表現的統計數字,各類保險業務保費總額及個別保險公司主要保險業務保費資料。 從1998年首季起,當時的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開始收集及公布香港保險市場每季的統計數字。

  9. 保險業監管局 (英語: Insurance Authority , IA )(簡稱 保監局 )是為了執行 香港法例 第41章《保險業條例》而成立的 香港法定機構 。 該法定機構於2015年12月7日正式成立,並於2017年6月26日繼承 保險業監理處 的法定功能 [1] 。 該局的功能是監管 香港 的 保險 業,並促進其穩定,以及保護現時和潛在保單持有人的權利。 管理層. [ 編輯] 主席. [ 編輯] 鄭慕智 (2017年5月-2021年12月) 姚建華 (2018年12月 - ) [2] 行政總監. [ 編輯] 梁志仁(2017年6月-2018年6月) [3] 張雲正 (2018年8月 - ) [4] [5] [6] 參考資料. [ 編輯]

  10. This register is established and maintained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64O of the Insurance Ordinance (Cap. 41) to provide information about all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who are licensed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n or after 23 September 2019 (i.e.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new regulatory regime for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