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5月16日 · 消委會檢視市面上較多本港消費者使用的5款垃圾電話攔截程式,其中一款攔截程式「CallApp」會在存取用戶通訊錄後,自動將用戶所有聯絡人資料上載和整合到程式的資料庫內,供其他用戶「反向搜索」,只需輸入電話號碼即可追溯到號碼持有人的資料,甚至可搜索出疑為住址或租金等資料,消委會認為做法有欠公允。 消委會同時發現,同一程式的用戶停用後,個人資料仍會保存最多5年,認為消費者決定使用有關程式前應三思。 消委會檢視的攔截程式包括「CallApp」、「小熊來電」、「芝麻來電」、「TrueCaller」及「Whoscall」。 大部分垃圾電話攔截程式為識別來電,均需存取用戶通訊錄。 其中「芝麻來電」不需存取用戶通訊錄,其餘消委會檢視的程式的Android版本都要求索取相關權限。

  2. 2023年12月28日 · 登記制本月28日率先在電訊業實施,首階段有23家電訊服務供應商參與,包括中國移動香港、香港移動通訊、香港寬頻網絡及數碼通等多間主要電訊商。 【參與電訊商名單】 市民需否事先登記或設定手機? 服務由流動服務供應商免費提供,市民毋須事先申請、毋須安裝應用程式,亦毋須在手機作任何設定。 市民如何辨識短訊是否由獲認證機構發出? 所有以「#」開首的SMS發送人名稱均已獲認證,並會列在通訊局 登記冊名單 上,讓市民查核;無「#」開首的發送人名稱即未經認證,由市民自行判斷對方身分。 通訊辦提醒,收到陌生短訊時不應披露個人資料。 含「#」號的短訊必定由已獲認證的發送人發出? 是。 只有成為「已獲認證的發送人」後,公司或機構的發送人名稱才能由「#」開頭。

  3. 2021年11月15日 · 消費者委員會 調查市面上的5G流動電話服務月費計劃,明報電子平台組整理了有關5G及4G資訊,以及消費者在考慮服務月費計劃要注意的事項。 問:5G與4G服務的分別? 答:5G傳輸速度較4G快5至10倍,4G網絡時延約20至40毫秒,5G則可低至約10至20毫秒;5G適合用於直播和實時通訊,畫面「窒格」的情況較少。 問:5G穿透力較4G差? 答:5G的頻率較4G高,波長較短,穿透力較4G遜色,相信網絡商將增強訊號發送能力,以改善用戶在家中使用5G服務的體驗。 不過,本港現採取非獨立組網式提供5G服務,在4G的覆蓋範圍加上5G覆蓋,故5G通訊質素理應較4G更佳。 當5G訊號較弱,手機會自動轉用4G。 問:5G服務網絡較穩定?

  4. 2023年9月17日 · 港人北上內地或到海外旅行想上網,若不想換SIM卡或租WiFi蛋這麼麻煩,市民可考慮所屬電訊商的免換卡數據漫遊服務計劃,以日數計算作固定收費;購買計劃後,用戶到達目的地後毋須換SIM卡或進行設定,開啟手機「漫遊數據」即可上網。 本文整理4大電訊商的漫遊收費及計劃詳情。 目錄: · SmarTone. · 3香港. · CSL. · 中國移動. SmarTone. SmarTone提供「漫遊數據全日通/多日通」日費計劃。 「多日通」計劃分4天及7天,收費按日數及地區而定,用剩的日數可留待下次使用。 如沒有日數合適的「多日通」計劃,可選用「全日通」計劃。 【 收費資料 】【 服務詳情 】

  5. 2024年1月28日 · 「短訊發送人登記制」自去年12月28日起實施,首階段率先在電訊業實施,有23家電訊服務供應商參與。 相關報道:什麼是「短訊發送人登記制」? 相關字詞﹕ 短訊發送人登記制 編輯推介 熱門HOTPICK. 上 / 下一篇新聞. 明報報料熱線﹕ 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明報即時新聞. 「短訊發送人登記制」即日(28日)起擴展至銀行業,屆時所有獲認證銀行的SMS發送人名稱都會以「#」開首,協助公眾識別發送人身分。 首批參與計劃的28間本港零售及虛擬銀行,包括中國銀行(香港)、花旗銀行、滙豐銀行、恒生銀行、渣打銀行等。 【首批參與計劃的銀行名單】

  6. 2023年11月9日 · 通訊事務管理局公布,香港寬頻今年1月至4月發生3宗涉及固定和流動電訊服務用戶的錯誤收賬事件,相關事件影響逾1萬名客戶,涉款99萬元。 通訊辦調查三宗事件,認為香港寬頻違反牌照條件,向香港寬頻罰款8萬元。 另外,通訊局裁定1宗關於香港電台的投訴成立。 投訴指港台清談節目《Brunch with Noreen》直播時,有嘉賓講者在討論性愛對健康的好處時說出粗俗用語。 港台其後承認失誤,並表示已再次提醒其節目主持人及嘉賓留意相關的節目標準規定,尤其是言詞的運用。 通訊局考慮到節目屬直播性質,加上主持已即時指責嘉賓不得在電台廣播中使用該用語;以及港台上次違反相同條文距今已有一段日子,故當局決定發出勸喻,並敦促港台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

  7. 2024年6月3日 · 兩名原告Chan Wing Yan(音譯陳穎恩,下稱陳)及Lee Sung Him Herbert(音譯李順謙,下稱李),第一至第六被告依次為JPEX在澳洲的註冊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JPEX在港註冊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