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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依97年1月2日新修正之民法第1153條第2項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之人、禁治產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七歲以上未成年且未結婚之人),只要以所得遺產來清償繼承債務,超過所得遺產部分之繼承債務,不用以自己的財產 ...
2010年9月7日 ·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依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實務認為,若受遺贈人於遺贈發生效力後,未辦理受贈財產移轉登記前死亡者,自應由受遺贈人之法定繼承人繼承(法務部法律決字第 0970037242 號含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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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過世了,誰是法定繼承人?
小明的爸爸與爺爺的遺產應由誰繼承?
繼承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也要繼承嗎?
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可以代位繼承嗎?
說明:父逝母在時如果子女已長成應以子女名義為父親治喪,自己謙稱「孤子」、「孤女」以與抬頭「顯考」相對稱。 如必須以母親名義發訃聞時,則抬頭就須改用「先夫」,若不自稱「孤子」、「孤女」時,可改用「男」、「女」自稱,不可用「孝男」、「孝女」等,因「不孝男等隨在側…」顯然前後稱稍矛盾。 2. 以兒子名義為母親發訃問例 ( 母逝父在時:抬頭用顯妣則自己稱為哀子) 顯妣 母 孺人諱 慟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時 分壽終內寢…,子女等隨侍在側. 哀 子 泣血稽顙. 媳 婦 泣血稽首. 哀 女 泣淚稽首. 女 婿 拭淚頓首.
2020年3月30日 · 「受家族監護者」是指未出嫁而受父母或家族親屬(大公姑-公、婆、長輩親屬等)。 守門人(監護人、管理人)等護衛監護、或沒有這些人保護而必須自我保護的人(未滿十八歲、弱智者等。
2019年8月20日 · 這種維護家族榮譽的努力多少使他獲得心理上的滿足。 從現存的部分詩文中可以看出,李商隱儘量調整自己的心態,淡化對政治生涯的興趣和期待。 他有時從事農耕,聲稱自己 “ 渴然有農夫望歲之志 ” ,模仿陶淵明的風格寫作田園詩歌。
而網絡成員的關係,現代家庭網是以父子關係為重,而傳統家庭網則較複雜,但仍以有親密血緣關係為主。. 在規模方面,現代與傳統的家庭網也有不同。. 根據1982年中國五城市家庭研究,上海雙陽里的統計,城市家庭網的規模大致在三戶左右, 而1991年全國廿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