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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 · 控方傳召認罪被告黃振強作供,黃承認是「屠龍小隊」隊長,「屠龍」意味擊敗警方的速龍小隊。黃供稱,同謀者吳智鴻曾在前線「勇武派」抗爭會議上,提倡要與警方武力對等才能繼續抗爭,吳其後引入軍火,「屠龍」有隊員曾試槍和炸藥。
2024年5月2日 · 童學園. 校長專訪丨優才登全球最強IB學校第12位 校長重品德培育未來領袖:不以成績掛帥. 早前認罪的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第3天作供,黃稱小隊在2019年11月25日飯聚開會中表示將有大行動,但日子待定。 其他隊伍會用槍和炸彈,小隊不會親手用槍,負責協助同謀者吳智鴻一方。 同日,被告張銘裕將1段與炸彈有關的引爆裝置片段上載群組。 黃供稱,他於12月5日約小隊開會,被告張銘裕、張俊富、李家田和嚴文謙均出席,會上談及12月8日計劃中,小隊會配合吳團隊,只負責誘警。 黃供稱,吳「嗰邊做乜嘢我都唔係知哂細節,其實係各自做各自嘅嘢」。 黃供稱,他原計劃小隊於12月1日在尖沙嘴遊行如常示威,並預備了90枝汽油彈。 軍師林銘皓建議在遊行中放炸彈,黃提議「啪尖沙嘴狗屋」。
2024年5月17日 · 「屠龍小隊」等人涉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路線放置炸彈及殺警等,7名男女被控首被控《反恐條例》一案今(17日)於高院續審。 庭上播放隊長黃振強的錄影會面影片,黃承認想取得同謀者的百多萬資助。 辯方指出,隊長黃振強在錄影會面中對答如流和清晰,並非黃稱的狀態混亂和慌張。 黃否認,指很難解釋其心理狀態。 7名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女被告劉佩凝,案件由陪審團審理。 庭上播放已認罪的控方證人黃振強在2019年12月8日作的錄影會面影片。 在會面中,黃表示毋須律師陪同錄影,警員向黃展示黃與同謀者吳智鴻的的Telegram訊息發問。 黃向警員表示,「鴻仔」從事水喉工程,自7月起已安排用槍殺警,但一直未到貨。 吳曾給他資助金參與堵路及和理非活動。 童學園.
2024年5月6日 · 「屠龍小隊」等人涉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國際人權日大遊行」放置炸彈及殺警等,7名男女被控首被控《反恐條例》一案今(6日)於高院續審。隊長黃振強於盤問時承認,曾自把自為花逾29萬元籌款於賭博,隊員並不知情。黃表示,當時用錯方法紓壓。
2024年4月25日 · 控方傳召為「屠龍小隊」領導人物黃振強錄取無損權益口供的警員,警員供稱原本不認罪的黃,還押時表示「想交代返成件案件嘅一切」,警員於盤問承認每次會面時抄錄的筆記已銷毁,並表示不知道黃曾投訴遭警方打和「氹」迫交出手機密碼。 童學園. 校長專訪|環保小學增未來工程課發掘潛能 基慧馬灣40周年校慶服務學習塑造學生品格. 7名被告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女)。 案件由9人陪審團審理,主審法官張慧玲。 6名男被告被控1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另被控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作為交替控罪。 6人另被控1項串謀謀殺罪,涉及串謀謀殺警員。
2024年4月30日 · 已認罪的「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作供,黃指與同謀者吳智鴻於12月初部署好殺警計劃,「屠龍」負責透過「裝修」英皇中心引警方到炸彈位置,吳一方將開槍及引爆炸彈。 黃向吳要求,槍手須候示威者與警員分開後才開槍殺警,吳亦透露團隊正製作20公斤的炸藥。 7名被告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女)。 案件由9人陪審團審理,主審法官張慧玲。 已認罪的控方證人黃振強供稱,他在2019年11月18日單獨與吳智鴻見面,並得出殺警計劃雛形。 當時吳提及槍已陸續到手,團隊正製作20公斤的炸藥。 黃憶述吳曾表示,大行動會在大型遊行日實行,屆時「屠龍」負責引警察,吳並著「屠龍」與「蜘蛛隊」和「閃燈隊」合作。
2024年5月14日 · 「屠龍小隊」等人涉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路線放置炸彈及殺警等,7名男女被控首被控《反恐條例》一案今(14日)於高院續審。 隊長黃振強續接受盤問,黃同意早前承認的認罪案情中,有關台灣軍訓是為預備殺警計劃的描述並不正確,但因他理解認罪協議條件之一是須完全同意控方案情,故明知案情有誤仍承認。 童學園. 校長專訪|革新上課時間表建數碼運動場 禾輋信義校長與學生同行:人人可成材. 7名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女被告劉佩凝,案件由陪審團審理。 辯方續就「屠龍」隊長黃振強於2019年的財政狀況作盤問。 黃同意於年初的賭博次數頻密,每次賭數幾百至數千不等,並承認當時有經濟壓力,需向3間財務公司借貸,另曾向友人借錢。 辯方指,同年8月的二坡坊事件後多了人捐錢,黃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