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由於八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即將生效,勞工處今日(十月九日)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等。.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在擬訂及執行有關安排時,除考慮機構運作需要等因素 ...

  2. 2023年10月8日 · 由於八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現正生效,勞工處今日(十月八日)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等。. 在執行有關安排和應變措施時,僱主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 ...

    • 僱員與僱主共同協定工作守則
    • 《僱員補償條例》
    • 「警告」於上班前時間生效的安排指引(《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
    • 「警告」於工作時間內生效的安排指引(《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
    • 「警告」於下班時間仍然生效的安排指引(《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

    由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訂明僱主在惡劣天氣下,有責任確保員工在一個安全環境下工作,工作性質和內容的危險程度也應該減至最低。因此,僱主應以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為最大前提,與僱員共同協商及制定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排,包括: 1. 有關在惡劣天氣下必須當值的僱員(必要人員)的特別安排 2. 上下班時間 3. 上下班的交通安排 4. 工作地點和環境 5. 工作內容 6. 工作安全事項(額外安全措施或設備) 7. 發薪處理 8. 津貼補償 9. 請假事宜 10. 停工及復工安排 11. 突發情況聯絡方式 12. 檢討機制等等 雖然《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訂立,但守則並沒有法律地位,只是為僱員及僱主提供建議做法、安全須知等參考,沒有任何投訴或處罰的機制,因此僱員在入職前應先了解...

    即使勞工處的守則沒有法律強制性,但僱員仍然受到《僱員補償條例》保障。如果僱員在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於工作開始時間前4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居所出發前往工作地點;或於工作結束時間後4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工作地點出發返回住處,途中不幸遭遇意外導致受傷或身亡,均會受到《僱員補償條例》保障,僱主必須負責,作出補償。有關責任的爭議將由勞資審裁處負責處理。

    黃色、紅色暴雨警告或1號、3號颱風警告

    1. 僱員應如常上班 2. 如僱員上班遇上困難,應與主管聯絡,商討安排 3. 僱主可酌情考慮是否需要員工上班

    黑色暴雨警告 / 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

    「一般僱員」:不應上班 「必要人員」: 1. 在安全情況下,按照事先與僱主協定的安排上班或前往當值地點 2. 如上班遇上困難,應與主管聯絡,商討安排 3. 即使是「必要人員」,若員工前往工作地點的交通方法確實不可行,僱主仍然應以員工的安全作考慮,不應要求僱員即時前往工作地點上班

    黃色、紅色暴雨警告或1號、3號颱風警告

    1. 於室內工作的僱員應如常工作 2. 如僱員上班遇上困難,應與主管聯絡,商討安排 3. 僱主可酌情考慮是否需要員工繼續工作,抑或提早下班

    黑色暴雨警告

    「一般僱員」: 1. 如果工作環境沒有危險,於室內工作的僱員應如常工作 2. 如僱員上班遇上困難,應與主管聯絡,商討安排 3. 僱主可酌情考慮是否需要員工繼續工作,抑或提早下班 「必要人員」: 1. 在安全情況下,按照事先與僱主協定的安排工作或當值 2. 如上班遇上困難,應與主管聯絡,商討安排

    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

    「一般僱員」: 1. 按事先協定的安排,分批輪流下班 2. 返回住處容易遇上困難或易受惡劣天氣影響的員工應獲優先安排下班 3. 員工可以選擇於公司或當時身處的工作地點逗留,僱主應開放安全而合適的地點供員工暫避風雨 4. 僱主及主管應因應實際情況作出彈性處理和臨時安排 「必要人員」: 1. 在安全情況下,按照事先與僱主協定的安排繼續工作或當值 2. 如上班遇上困難,應與主管聯絡,商討安排 3. 即使是「必要人員」,若員工前往工作地點的交通方法確實不可行,僱主仍然應以員工的安全作考慮,不應要求僱員必須即時前往工作地點上班

    黃色、紅色暴雨警告或1號、3號颱風警告

    1. 僱員可以如常離開工作地點 2. 如有需要,僱主應開放安全而合適的地點供員工暫避風雨

    黑色暴雨警告

    「一般僱員」: 1. 應留在安全地方,直至風雨過去 2. 僱主應開放安全而合適的地點供員工暫避 「必要人員」: 1. 按事先協定的安排下班 2. 如輪班接更的同事因遇上困難而未能前往工作地點,必要人員可以繼續當值或工作 3. 如有需要,僱主應開放安全而合適的地點供必要人員暫避風雨

    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

    「一般僱員」: 1. 僱主不應要求非「必要人員」員工繼續工作 「必要人員」: 1. 按事先協定的安排下班 2. 如輪班接更的同事因遇上困難而未能前往工作地點,必要人員可以繼續當值或工作 3. 如有需要,僱主應開放安全而合適的地點供必要人員暫避風雨

  3. 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返回工作地點工作,有 關的安排應與指定人員相同。 上班安排 在工作期間提早下班的安排 復工的安排 在八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八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及其他惡劣天氣

    • 2MB
    • 68
  4. 2023年7月16日 · 根據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在八以上風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警告生效的情況下,除非事先已協定工作安排,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回公司上班

  5. 2023年8月31日 · 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下稱《守則》)列明,在八號風球、九或十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有事先協定工作安排

  6. 2023年10月9日 · 勞工處 提醒,僱主應盡早預先訂明僱員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等。 惡劣天氣下僱員對上班安排的主要疑問,包括以下幾點︰. Q1. 打時可以在家工作(WFH)嗎? 原則上,僱主應考慮到僱員上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作出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等。 僱主與僱員制定惡劣天氣的工作安排時,應就行業及職位的工作性質和要求,以及僱員上班、下班和復工的地區等,提前商議WFH的工作安排。 Q2. 落波後多久先要返工? 黑色暴雨又點計? 除非工作安排另有規定,否則在八信號、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在工作時間結束前3小時或以上取消,僱員應盡量在2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 若發生「極端情況」如黑色暴雨等不應馬上上班.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