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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3月5日 · 將臨時合約傳真或電郵至委託律師. 賣樓 : 向律師即時提供按揭戶口編號,向銀行取契. 賣樓 : 知會律師大訂和樓價尾數支票抬頭. 賣樓 : 盡早將管理費按金單、最新管理費單和差餉單交給律師,於成交時可完成對數. 買樓 : 將大訂和樓價尾數準備 ...

  2. 2016年3月2日 · 答案是為了保障雙方權益。 這個答案不可以是錯,但卻有明顯不足之處。 因為,如果從保障權益角度著眼,只算是一個証據或事實 (Evidence and Fact)的問題,而樓宇買賣須以書面文字記述,卻有其法律上的含義。 這便是房地產轉讓法中第三條所引申出來的,簽署以文字敘錄的合約,目的是使買賣雙方受到法律上最大的保障,而這種保障是純綷因應法律上的要求,而這種最大保障是包含了合約存有執行的效力 (Enforceable)。 這包括苦主可向毀約一方要求賠償買賣告吹後所引致的差價和其餘損失,甚至是強迫另一方執行合約條款內容,完成買賣。 以上法例的章節並無要求雙方都必須簽署該份合約,只是聲明被針對的一方 (A party to be charged)必須曾簽名作實,換言之,誰個簽了名,便會對誰不利。

  3. 2016年3月5日 · 臨時買賣合約買家未能履行支付大訂的後果. 業主將樓宇交由地產代理招徠買家,買賣雙方談好條件, 便會簽下一份所謂臨時買賣合約。. 買賣雙方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買方支付等同樓價5% 上下的臨時訂金,必須於期限內與賣方簽訂「買賣合約」, 並 ...

  4. 2021年6月10日 · 樓宇買賣中,甚麼是「踢契」?. 「踢契」是在簽妥買賣合約後,買方以樓宇業權有瑕疵拒絕完成交易,目的是取消交易,取回訂金,甚至向賣方追究損失。. 在簽約落訂前,買方尚未查驗業權是否良好,到事後查契時,發現樓契存在問題,不願成交,就只能用 ...

  5. 2020年12月20日 · 破產前的資產轉移,是否不受破產令影響?. 不是。. 破產前逃避債項,即是令破產人的資産收縮減少,少了或消失了的該部分財産,債權人(即銀行、財務公司等)便無緣用它來填債。. 為了保障債主利益,法律規定凡破產呈請前五年之低於市價交易 (transactions ...

  6. 2016年3月2日 · 这便是房地产转让法中第三条所引申出来的,签署以文字叙录的合约,目的是使买卖双方受到法律上最大的保障,而这种保障是纯綷因应法律上的要求,而这种最大保障是包含了合约存有执行的效力 (Enforceable)。 这包括苦主可向毁约一方要求赔偿买卖告吹后所引致的差价和其余损失,甚至是强迫另一方执行合约条款内容,完成买卖。 以上法例的章节并无要求双方都必须签署该份合约,只是声明被针对的一方 (A party to be charged)必须曾签名作实,换言之,谁个签了名,便会对谁不利。 相關文章: 买卖楼宇法律手续锦囊. 房地产转让中合约效力的问题,为何在楼宇买卖中,双方假如议定了买卖条件,便要以书面文字方式白纸黑字记叙下来,并由双方签署。

  7. 2021年1月12日 · 成交紀錄冊資料顯示,帝灣居大廈1樓C室,實用面積887方呎,今年6月28日以1,208.5萬元易手,實用呎價13,624元,約一周後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惟買家近期選擇撻訂,料失去樓價一成訂金,即約120.8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