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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寫報税表 2023/24年度的個別人士報税表於 2024年 5月 2日寄出,納税人須於報税表發出日期起的 1個月內 (即 2024年 6月 3 日或以前)填妥及交回報税表。 至於獨資業務的東主,交回報税表期限可延至 2024年 8月 2日。 如納税人以電子方式報税,可自動享有一個月交表寬限期。 返回頁首 依時填交報税表,做個守法納税人 依時填交報税表,你在報税表上提供的資料可助評税主任準確評税,並給予你所申索的免税額,以及認可慈善捐款和居所貸款利息等扣除。 儘管沒有收入或收入不超過免税額而無須納税,但如果收到報税表,你亦必須在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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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5月2日 · 法團及合夥可以在税務易平台上以電子方式填報 2022/23 2023/24 課税年度的利得税報税表BIR51或 BIR52及夾附所需財務報表税項計算表補充表格及其他表格。. 不論採用怎樣模式提交2018/19至2024/25課税年度的利得税報税表 (包括2018/19及2024/25課税年度在內 ...

    • 稅務易

      你可選擇以電子記錄代替紙張形式收取關於提交報稅表 、評稅 ...

  3. BIR60表格的補充表格. 何時須提交 BIR60 表格. 提交的期限. 申請延期提交報税表. 索取報税表複本. 如何提交 BIR60 表格. 提交 BIR60 表格文本. 電子方式提交 BIR60 表格. 怎樣計算你的應繳款額. 常見問題及答案. 重點. 請參閱. 填報正確免罰款. 依時提交個別人士報税表. 税務醒目小貼士. 更正或補充已透過互聯網提交的報税表. 更正或補充已提交的文本報税表. 返回頁首. 誰人須填寫 BIR60 表格. 本局會向個別人士發出 BIR60 表格,供他 / 她填報薪俸收入、全權物業的租金收入和獨資業務的利潤及選擇個人入息課税。 BIR60 表格應由納税人申報及簽署。

  4. 無論你是否有應課稅收入,都必須填妥及簽署BIR60表格附錄(如適用)及任何所需補充表格,於報稅表上列明的期限內交回本局如報稅表附錄或補充表格上的空位不夠應用,可另紙填寫詳細資料,並在報稅表附錄或補充表格上加以註明請在每張附頁的末端簽署並註明你的檔案號碼,並將附頁釘夾於報稅表內。 你暫時無須交回所申請的扣除項目或免稅額的證明文件,但須保留至少6年. (由有關課稅年度完結起計),以便本局日後抽查時可提交查驗。 如你根據任何雙重課稅安排申請有關的寬免或申請全部或部分入息豁免徵稅,就必須將證明文件連同報稅表一起交回。 詳情請參看本指南第14 及15頁。 填寫姓名時,須完全依照香港身分證上的姓名填寫。 任何人士未有香港身分證,請依照護照或出生證明書上的姓名填寫。

  5. 薪俸稅. 此部須填報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已收取或應收取的入息及應填寫未扣減你向認可退休. 計劃所支付的強制性供款前入息。 入息包括來自受僱工作 (全職、兼職或散工形式)、擔任任何. 職位或收取前僱主的退休金。 如你申請豁免全部或部分入息徵稅你必須以 文本報稅表 填報即使你已申請豁免全部或部分入息徵稅或將整筆款項撥回計算在填寫 文本報稅表 時, 你仍須在方格 填寫你的總入息,然後在方格 填上申請豁免或撥回的款額. 及同時填寫附錄的第 2 及 / 或第 4 部分。 (請 按此 參閱有關申請豁免徵稅的更多資料) 返回首頁. 4.1. 本人於本年度內所獲得的入息. 入息包括來自僱主或其他人士的入息和額外賞賜。 凡因受僱或擔任職位而得到任何股份獎賞. 及股份認購權收益,均屬應課稅入息。

  6. 個別人士報稅表包括了BIR60表格、BIR60 表格之附錄及任何所需補充表格無論你是否有應 課稅收入都必須填妥及簽署BIR60表格附錄(如適用)及任何所需補充表格於報稅表上列 明的期限內交回本局。

  7. 依時提交個別人士報税表. 2023/24年度的個別人士報税表於 2024年 5月 2日寄出納税人須於報税表發出日期起的 1個月內 ( 2024年 6月 3 日或以前)填妥及交回報税表。. 至於獨資業務的東主交回報税表期限可延至 2024年 8月 2日。. 如納税人以電子方式報税,可自動 ...

  8. 2024年5月2日 · 享受預填資料服務#在適用情況下包括入息款額*以及納税人通過電子服務預填在個別人士報税表下申索扣除的記錄所保存的税項扣除資料讓你報税省時方便. 暫存未提交的報税表資料你可於四個月內完成餘下部分. 於提交前估計應繳薪俸税税款 # ,助你預早籌劃應繳税總額。 # 只適用於2023/24課税年度報税表. * 須視乎僱主填報僱員薪酬報税表的提交時間. 網上報税適用人士. 「税務易」帳戶持有人如符合以下準則,則可透過互聯網提交2021/22、2022/23或2023/24課税年度個別人士報税表: 並不就全部或部分受僱入息申請豁免徵税; 在該課税年度並無擁有全年總入息超過2,000,000元的獨資經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