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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4月16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被指於前年反修例事件期間參與民陣發起的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被控當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法院裁定其中7人兩項控罪成立案件押後至今日聽取各被告求情及判刑各人共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與區諾軒,當中不泛殿堂級泛民元老,從政大半生首面臨審判。 李柱銘剛獲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羅國輝攝/資料圖片) + 9. 其中83歲、剛獲提名諾貝爾和平獎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投身及推動本港民主近40年,在政壇德高望重,被傳統泛民推祟為「民主之父」,他本身是民主黨創黨主席,也曾任立法會議員及大律師公會主席。 李柱銘篤信一國兩制 稱不後悔.

  2. 2021年4月1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等9人涉參與前年8月18日民陣在維園舉行的流水式集會」,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警方僅就當天維園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惟參與者眾多並走到中環一帶警方去年4月拘捕黎智英等15名民主派人士控告其中9人黎及李等7人否認控罪。 今(1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官胡雅文裁定7名被告就兩項罪名,即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全部罪成,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但法官最終准李柱銘等原本獲保釋的5人繼續擔保,眾被告的案件押後至4月16日作求情及判刑。 官認為當日不是一個必要的疏散計劃. 法官在書面裁決指,當天的遊行在警方未有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下進行,並由維園遊行至遮打道,遊行涉及多於30人,其共同目的寫在帶頭遊行的橫額之上,違反《公安條例》。

  3. 2024年2月23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李柱銘等7人於2019年8月18日參與民陣在維園舉行的流水式集會」。 他們原被裁定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其後組織集結罪獲判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參與集結罪則維持原判。 律政司就裁決提出終極上訴,今 (23日)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法官即場駁回律政司的申請, 7名被告: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和李柱銘。 上訴庭去年8月裁定他們就「組織」集結罪上訴得直,「參與」集結罪則維持定罪,相關刑期亦被撤銷,他們的判刑由原本判囚8至18個月,減至5至12個月。 至於餘下3人吳靄儀、何俊仁及李柱銘,在原審時獲判緩刑,未有提出刑期上訴,刑期不變。

  4. 2021年4月21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多名資深民主派人士因參與前年的8.18和8.31兩場未經批准集會先後在兩案被定罪其中黎智英共被判囚14個月而黎和被判緩刑的何俊仁和李柱銘 (20日)就8.18案的定罪和判刑提上訴此外黎亦就8.31案的判刑亦提出上訴。 涉案10人在兩案的總刑期。 黎智英、李柱銘和何俊仁等共9名人,在8.18案中被控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 其中黎智英、李柱銘和何俊仁在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黎在該案被判囚1年;李被判囚11個月,緩刑2年;何被判囚12個月,緩刑2年。 他們就該案的定罪和判刑,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8.18流水式集會案中9名被告的判刑。 (詳看下圖) + 4. 此外,黎智英、李卓人和楊森亦涉於前年8月31日,在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下,仍在港島參與遊行。

  5. 2021年9月16日 ·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會主席李柱銘及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亦在今年4月就反修例運動其間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818流水式集會案件分別被判監1211及12個月黎被判即時監禁兩人均緩刑24個月而何俊仁昨日亦因六四集會案而被判入獄16個月過去有傳媒曾報道有刑事罪成的人士會被禠奪馬會籍。 香港賽馬會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基於個人私隱考慮,馬會一貫不會就個别人士的會籍問題作任何評論,或提供任何有關個別會員的資料。 馬會備有一套完善的會章,並一直嚴格遵照會章所列明的條文及程序處理會籍事宜,而各項規定適用於所有會員。 2020年8月10日,警方拘捕黎智英,早上到其寓所將他帶走。 (羅君豪攝/資料圖片) 8.18流水式集會案被告. + 4.

  6. 2021年4月2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等9人涉參與前年8月18日民陣在維園舉行的流水式集會」,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昨1日在西九龍法院裁定7名被告就兩項罪名即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全部罪成案件押後至4月16日作求情及判刑。 美國白宮發言人批評,案件正是北京侵蝕香港自由,以及不履行《中英聯合聲明》義務的例證,又認為黎智英等人被定罪是出於政治動機,再次顯示北京鎮壓香港的和平異見人士。 律政司今(2日)發聲明指,所有檢控決定均是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 但令人遺憾的是,案件引來了一些基於政治理由而作出的無理批評,強調任何主張指「北京侵蝕香港自由」都是毫無理據,根據《基本法》,律政司獨立地主管刑事檢察工作。 全案9名被告定罪及保釋情況 .

  7. 2023年8月14日 ·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涉於2019年8月18日參與民陣在維園舉行的流水式集會」,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遭判緩刑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中7名被告提出上訴指他們是在疏導示威者並非組織者或領導過程中沒有違法行為。 上訴庭今 (14日)裁定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上訴則駁回。 4名上訴人包括黎智英等亦有就判刑提上訴,均被駁回。 但由於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相關刑期亦被撤銷,由原本判囚8至18個月,減至5至12個月。 吳靄儀李柱銘有現身法庭. 7名上訴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均就定罪行提上訴,其中被判囚的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和何秀蘭亦就判刑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