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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條例》)第IV部,除非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已在「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上批署,否則業主無權採取法律行動,以追收有關租賃協議下的租金。
表格CR109可循下列途徑取得: 從差估署網頁 ( http://www.rvd.gov.hk/doc/tc/forms/cr109c.pdf )下載. 向差估署辦事處索取,地址為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 向稅務局轄下印花稅署索取,地址為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3樓. 向就近民政事務處索取,各區民政事務處地址詳情載於. http://www.had.gov.hk/tc/contact_us/comment_c.htm. 如何提交表格? 表格CR 109可藉下列方式提交: 親身或以郵遞方式提交至差估署. #備注:以上地址及開放時間僅供參考。 請向相關部門及查閱相關網站確認地址和開放時間。 網上提交.
遞交表格電子化(差餉物業估價署電子表格) 除了郵遞或親身遞交表格外,市民亦可方便、快捷並安全地以簡易的電子方式,向本署遞交表格。 以下的差餉物業估價署電子表格已經推出: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期超過三年的租約須於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請注意租賃協議須於加蓋印花後,方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及在有需要時被接納為法庭認可的證據。 契約註冊須知 契約註冊費用. 繳交差餉及地租/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