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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otes for estate agents. 地產代理在處理工廈單位的買賣或租賃時,須提醒客戶居住於工廈單位將面對非常高的消防安全風險;而將工廈單位作非法居住用途的業主或佔用人也會違反《條例》,屋宇署會根據《條例》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此外,地產代理及客戶可透過查核「小型」工廈單位的樓宇記錄和小型工程記錄,以確定單位內的獨立洗手間設施是否已獲屋宇署批准。 如欲查詢相關記錄,可到訪屋宇署樓宇資訊中心(九龍旺角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3樓),或透過屋宇署的「百樓圖網」系統(須登記),經繳費後查閱及申請索取複印本。 持牌人如懷疑有工廈單位作非法居住用途,也可循以下途徑向屋宇署作出舉報: • 屋宇署熱線..2626 1616; • 郵遞( 九龍旺角敦道750號始創中心. 12 樓) ;

  2. SECTION A OF HUNG HOM INLAND LOT NO. 888. 所佔地段份數. SHARE OF THE LOT: 1/387 ADDRESS: UNIT NO.1 ON 8/F PEACE. 批約 HELD UNDER: GOVERNMENT LEASE年期 LEASE TERM: 75 YEARS開始日期 COMMENCEMENT OF LEASE TERM: 08/07/1959每年地稅 RENT PER ANNUM: $35,646.00. 備註. BUILDING OF SERENITY GARDEN NO.88 HARMONY ROAD KOWLOON. REMARKS:

  3. 勞務合約不應與 混淆,服務合約是獨勞務合約服務合約立承辦商與聘用方之間訂立的合約,根據該合約,獨立承辦商同意負責合約中指明的工作。 獨立承辦商有權控制該項工作,並可酌情決定如何進行承辦的工作。 相反,僱員須持續地為僱主執行慣常的工作,從而獲取工資、其他薪酬及福利;僱主可以指示和控制工作進行的方式,而僱員必須遵循僱主就工作發出的所有合理指示。 僱主就僱員行為或不作為的責任. 2.僱員須就自己的不當行為或不作為負上個人責任。 例如,受僱的地產代理如向客戶作出有關物業的失實陳述,或未能向客戶提供有關物業的資料,則須就客戶因其失實陳述或未有提供資料而蒙受的可預見損失及損害負上個人責任。 3.在某些情況下,即使僱主本身並無過失,但仍須為其僱員的若干行為或不作為負上法律責任。

  4. 九龍旺角敦道639號雅蘭中心19樓1936室 ROOM 1936, 19/F, ONE GRAND TOWER, 639 NATHAN ROAD, MONGKOK, KOWLOON 2 C-075149-A000 新泰物業有限公司 SUN TAI PROPERTY LIMITED 九龍旺角快富街1D號地下C1號舖 SHOP C1, G/F, NO 1D 3

  5. 3.15 保險及專業償 22 3.16 謹慎責任 23 3.17 內部審計 23 第四章 –物業買賣及租賃 4.1 引言 24 4.2 接受及獲取客戶的指示 24 4.3 直接促銷 25 4.4 取得訂明的物業資料 27 4.5 關於物業的陳述 30 4.6 廣告和宣傳品 30 4.7 地產代理協議 32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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