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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誰人可以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有關免稅額是多少? 根據《 稅務條例 》 第29條 ,納稅人如在任何課稅年度的任何時間內符合下列條件,他 / 她便可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已婚且並非與其配偶分開居住;或. 與其配偶分開居住,但供養或經濟上支持他 / 她; 及. 其配偶沒有收取任何應課薪俸稅入息;或. 納稅人及其配偶已選擇 合併評稅 ;或. 納稅人及其配偶已選擇 個人入息課稅 。 《 稅務條例 》 第2條 將「婚姻」一詞界定為: 香港法律承認的任何婚姻;或. 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由兩個有行為能力結婚的人按照當地法律而締結的婚姻,不論該婚姻是否獲香港法律承認, 但如該婚姻是多配偶制婚姻,則「婚姻」一詞不包括一名男子與其正妻以外的其他妻子之間的婚姻。

  2. 我可否代表死者展開人身傷亡訴訟?. 在控告犯錯的一方之前,我需要依循甚麼程序?. 就致命意外而言,申索可以死者遺產的名義去提出(即以死者名義提出申索,但由其代表處理)。. 在收到授予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後,訴訟代表應把文件發出的日期 ...

  3. 訴訟任何一方能否在上訴中援引新證據?. 如果可以,該怎麼做?. 一般來說在香港,上訴並不是再審,讓案件回到起點並讓各方重新爭拗案件。. 在我們普通法的制度裏,上訴法庭的關注點是下級法院判決有否明顯的錯誤,而不會重新聽取證人作供及收取證據 ...

  4. 1. 預售樓花的「同意方案」及「非同意方案」有何分別? 同意方案. 有關土地的政府租契條款可能會提到同意方案之實行。 這方案適用於將會在某塊土地建成的樓宇發展項目而地政總署署長須確保發展商附合一些條件才批准該發展商出售樓花買方因而可獲得保障。 有關條件涉及下列範疇: 發展商的財政狀況及融資安排﹔. 買賣合約的條款﹔. 大廈公契的條款﹔. 售樓書的內容﹔及. 進行預售的方式。 發展商 / 賣方律師須確保已遵照所有要求。 賣方律師會保存買方支付的款項,並按照方案所規定的情況下發放款項給賣方。 此方案容許同一間律師樓代表買賣雙方,但這不是必需要遵守的,可是買方要留意該律師樓可能涉及利益衝突。 閣下可從 地政總署的網頁 下載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第72號通函附錄3的同意方案下的正式買賣合約樣本。

  5. 申請IVA之程序簡介. 債務人必須提名一位 代名人 去執行及監察有關 IVA 的事項。 債務人須向代名人提交一份IVA建議書,債務人可委託律師辦理有關文件。 債務人亦須向代名人提交其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在有關建議書獲債權人批核之前,債務人須向法庭申請頒布臨時命令(法庭將會定出十四天之寬限期,未獲法庭許可,任何針對債務人的破產或其他法律訴訟程序都不能在這段寬限期內採取或繼續進行)。 根據《 破產(費用及百分率)令 》( 第6C章 ),債務人需要繳付的法庭費用是按還款建議所定的總償付額而再根據以下比率計算: a. 100,000 元或以下之償付額,則每 1,000 元或不足 1,000 元之數收取 15 元 ; b.

  6. 在甚麼情況下會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分? 根據香港的《 入境條例 》,永久性居民身分是可以失去的。 儘管其名稱寫有「永久性」的字眼,但如下列情況所示,這種身分不一定是永久性的。 本身是 中國公民 (即擁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一旦不再是中國公民,隨即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本身不是中國公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一旦持續離開香港三年或以上,隨即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入境條例 》 附表1 第7段)。 法律學者相信,目前關於喪失永久性居民身分的法律有可能不符合憲法。 有關法律爭議頗為複雜,但概括來說,這些學者表示根據《 基本法 》(作為香港憲法之一部分),「永久性」一詞本質上的解釋是「永遠」,在法律上不可以被《 入境條例 》加以限制。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7. 2020年6月11日 · Updated by Adminyumi on 四, 06/11/2020 - 14:44. Body. 如果因商戶疏忽而令閣下受傷或導致財物損失,法律會設法制止他們逃避應有的責任,即使合約包含措辭巧妙或字體細小的條款,他們仍須作出賠償。. A) 不合理的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可令某一方於事情出錯時不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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