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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13日 · 事件惹起公眾關注眾籌款項流動,以及戶口在無預警下被凍結的問題,有議員今午(13日)在一個論壇節目上直指若許智峯不滿銀行決定,大可回港向法庭提出公訴,並質疑目前棄保潛逃的許不回港是否「身有屎」。

  2. 2022年6月2日 · 法庭判決後,許智峯越洋於其facebook帳戶作回應,稱是次案件是源於政權在其他案件對他作出「莫須有」指控,認為屬政治檢控。 許更表明「藐視偏離法治的香港法庭……包括本案法官陳慶偉」又稱對案中的指控沒有愧疚,並認為今天的判決等同於香港司法機構對政權侵犯人權的行為加以確認及肯定。 許更在回應中聲稱邀請國際社會回應,包括對國安法指定法官作出制裁。 最後他表明會繼續在國際上的游說工作,連結海外的香港人。 案件編號:HCMP 830/2021. 許智峯正流亡海外。 牽涉4宗刑事案件、正流亡海外的前議員許智峯於去年10月,被律政司入稟高院指他於2020年底涉提供虛假資訊聲稱到丹麥外訪,令警方向其發還護照,但他棄保潛逃沒有依時到法庭應訊,涉嫌藐視法庭。

  3. 2022年2月24日 · 代表又指,去年3月高院法官李運騰處理一宗由許智峯提出的司法覆核案時,許有律師代表,律政司當時指摘許早前申請保釋向法庭說謊,獲准離港卻棄保潛逃,許的代表律師並沒有提出反對,顯示許確有欺騙法庭;據警方調查所得,在許宣布流亡前,他的家人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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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1年3月12日 · 今次司法覆核的申請人許智峯今沒有到庭,只由律師代表出庭。律政司一方表示,不爭議許有權提出私人檢控,但就認為許並非做是次司法覆核的合適人選。律政司指許早前就他被控的案件申請保釋時向法庭說謊,獲准離港卻棄保潛逃。

  6. 2021年5月8日 · 對於法官拒批覆核,許智峯在今日發文批評法官對於政府一方提出觀點,基本上是照單全收,而結果亦非常符合國情,因是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顯示法官墮落以至制度荒謬。 他亦指會與律師團隊評估勝算,亦要視乎眾籌餘款是否足夠後才決定上訴。 身兼執業律師議員周浩鼎直斥「成件事擺到明係許智峯利用司法程序惡人先告狀」,是濫用程序嘗試控告警方,而法庭只是依法辦事拒絕其覆核申請。 但當知悉判決不合其心意,就「為啖氣、跌落地揦返拃沙,鬧返法庭轉頭」,甚至「老屈國安法」,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周又指,許智峯本身已是劣迹斑斑,不單止潛逃更涉及欺詐,根本是「誠信破產」。 周浩鼎批評許智峯是惡人先告狀。 懲教署警方合力助在囚少年 以藝術增親子關係感受母愛. 新冠肺炎:檢疫措施彈出彈入 映灣園居民放疫監 自感成白老鼠.

  7. 2022年9月29日 · 許智峯本人於社交網站回應指,對判監3年半感「嗤之以鼻」,就由法庭對着空氣判刑,而他會繼續公開藐視不義的法庭,繼續以自由身,為香港人的自由抗爭到底。 本案申請人是律政司司長,答辯人是許智峯,許於今早續缺席聆訊,亦沒有法律代表應訊。 法官指只有小量案例與本案類同,而當中有一宗以虛假文件誤導法庭使其撤銷被告離境限制,最終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監3年6個月的區域法院案件與本案類同。 法官在考慮本案的嚴重性,涉及使用虛假文件、潛逃及破壞司法制度後,認為判處許監禁3年6個月屬合適,而且許毫無悔意,故沒有給予任何扣減。 律政司一方指控許智峯於2020年11月聲稱要到丹麥外訪,在法庭批准下獲警方發返護照讓他短暫離港。

  8. 2020年12月5日 · 至少18人於國安法實施前後棄保潛逃 議員質疑法官另類放生. 不單止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近日棄保潛逃,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後,至少有18名曾提倡香港獨立或民主自決政治人物棄保潛逃,包括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本土民主前線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