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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3月8日 · 牧師教友爭樓案 法官因收女大狀電郵需重審 楊岳橋:處理恰當 巴士司機脫姦女兒罪 再有兩男疑涉妨礙司法公正 5人案合併處理 英籍律師涉提付和解費 換證人不指控鄭潔賢 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 指案中指控損害教會聲譽. 女大狀透露是教會的教區委員,案中的指控不但損害個人的名聲,亦令教會聲譽受損。 她查問自已如何可以避免興訟雙方,進一步令他們和教會尷尬。 女大狀又指與訟雙方需要的不是「公義」,而是「諒解」和「尊重」。 法官在判詞中坦言,看到電郵後感到驚訝,沒有回覆對方。 法官自言怕高估自己. 法官在判詞中承認,起初考慮審訊已花費的時間和金錢,不願意終止審訊。 法官有信心可以不受電郵內容的影響,處理本案。 但經深思後,法官自覺也是一個普通人,可能出錯,亦可能高估自己。 外間或質疑女大狀想調停事件.

  2. 2019年3月5日 · 教友事後興訟向退休牧師追討物業案件今 (5日)在高院續審時處理本案的法官突表示收到一名相識女大律師亦是涉案教會高層的電郵內容提及與訟雙方需要的不是公義而是諒解」。 女教友遂申請更換法官主審法官聽罷陳詞後批准申請案件需重新排期並會之後書面頒佈理由被告曾繼才是一名退休牧師。 (李慧娜攝) 原告為黎驍敏,被告分別為退休牧師曾繼才、曾的妻子劉俠英和小姨劉俠賢。 本案原定今日續審,由曾繼才繼續作供。 惟暫委法官林定國早上開庭時透露,收到一封發自一名女大狀的電郵,但未有在庭上公開女律師的姓名,他把電封的副本給予原告和被告雙方的代表大律師。 法官本打算不理會該電郵的內容,惟原告大律師索取原告的意見後,決定申請更換審理的法官。 希望免教會尷尬.

  3. 2019年3月6日 · (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案情指被告曾繼才為聖公會諸聖座堂的退休牧師原告指曾繼才曾稱退休後得嗰400萬夠食唔夠住等藉口在過去十年間要求原告讓他居於原告於跑馬地的物業又要原告支付醫療及生活費等甚至借錢予曾的小姨原告指涉款達460萬元原告後來又為不想繼子女爭樓將物業暫轉名予曾但指曾事後不肯歸還該物業現市值達1,900萬元。 案件昨天高院續審時,處理本案的法官、資深大律師林定國突然表示,收到一名相識女大律師、亦是涉案教會高層的電郵,內容提及「與訟雙方需要的不是公義,而是諒解」。 原告大律師又指,發信者此舉雖未至於妨礙司法公正,但亦略欠謹慎,要求申請撤換法官,林定國接納申請,案件將重新排期,交由另一法官審理。

  4. 2019年3月5日 · 教友大狀向官發諒解電郵 退休牧師爭樓案要換官審. 黎驍敏 (持傘婦)入稟法院要求取回業權。. (龍偉樑攝) 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 (80歲)被女教友黎驍敏 (72歲、下稱原告)指控涉欺騙,令她將名下位於跑馬地的800呎單位轉名予他。. 曾更以不同 ...

  5. 2019年3月6日 · 牧師爭樓案換官重審 - 東方日報. 聖公會諸聖座堂一名退休牧師,被女教友民事指控被他所騙,將她名下的物業轉名予牧師。 女教友並聲稱牧師更以不同理由,多次向她需索金錢,涉款逾四百萬元。 女教友因此向牧師及有份處理涉案財產的牧師妻子及姨仔興訟,要求取回業權及金錢。 案件在高院經過一星期審訊後,昨日橫生枝節,出現戲劇性情況。 主審法官表示昨日凌晨收到一名任職大律師的該教會女高層之電郵,請求法官「運用智慧免卻教會繼續尷尬」。 法官隨即向與訟雙方匯報此事後,女教友一方要求法官避嫌停審此案。 法官考慮後決定「換官」,案件需重新排期審訊。 女原告黎驍敏(持傘者)要求換官重審,獲法官接納。 (龍偉樑攝)

  6. 2019年3月8日 · 聖公會諸聖座堂教友黎驍敏向退休牧師曾繼才追討物業及欠款之案件主審法官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在周二 (5日)凌晨收到一封由女大律師兼教會高層發出、「關切審訊情況的電郵後同日決定應原告黎驍敏一方要求避嫌停止審訊案件並指示案件換官重新排期開審。 林官今午 (8日)頒發書面判決理由,解釋其決定的理據。 法官判詞先概括引述有關電郵的部分內容,他表示他實在無法形容,讀到這段電郵時有多錯愕。 他亦承認因與訟各人年事已高,他起初並不願意在審訊已完成大半之後下令從頭再來,令案件出現延誤。 他亦有信心審案時不會受電郵內容影響。 但他在聽取律師陳詞及自己再考慮後改變主意,同意自己亦是凡人,可能犯錯也可能高估自己,有可能不自覺地受到影響。

  7. 2019年3月6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聖公會諸聖座堂一名退休牧師及家人被一名女教友指控騙取她一個位於跑馬地的物業以及約460萬元款項遂入稟興訟案件上星期在高院開審昨原進入第六天審訊但主審暫委法官開庭時指凌晨接獲一名認識的女大律師兼諸聖座堂議會高層的電郵內容請求法官就本案運用智慧避免教會繼續尷尬又指雙方現在需要的不是公義而是諒解」。 原告大律師直言對電郵的內容感到「震驚」,形容對方做法「不謹慎」,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要求林官停止審理本案。 法官聽取控辯雙方就電郵一事陳詞後,決定接受原告申請,不再審訊本案,案件需由另一名法官再排期審理。 本案被告為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80歲),以及曾的妻子和小姨;原告為女教友黎驍敏(7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