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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其學歷、工作經驗及是否持有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的專業資格

      • 《物管條例》指明,如物管公司為物業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例如物業環境的管理、物業的維修、保養及改善、物業的設施管理等)的物管服務,便須持有牌照。 至於物管人,在物管公司中就物管服務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物管人員,須按其學歷、工作經驗及是否持有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的專業資格等,領有物管人(第1級)及物管人(第2級)牌照。 前線人員無須領有物管人牌照。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1/09/P2023010900562.htm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持牌準則. 物業管理人牌照共分為兩級,為物業管理從業員及有意投身行業的人士提供了非常清晰的職業路徑:. 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除了須持有相關學士學位(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及相關物業管理工作經驗外,亦必須擁有專業資格,屬監管局 ...

    • 有關發牌制度

      如對「服務」提供的答案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 ...

    • 持牌準則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則須擁有副學士、文憑(或 ...

  3. 持有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的準則如下:. 途徑一. 途徑二. 途徑三. 學歷或其他資歷.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的物業管理副學士學位/文憑或以上的學歷,或同等學歷. 學士或以上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其他副學士學位/文憑或以上的學歷,或同等學歷 註2,或 ...

  4. 持牌準則. 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的準則如下:. 準則一:聘用至少一名(可兼職或全職)對該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一事有實際控制權的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及. 準則二:聘用一定數目的全職持牌物業管理人,而該數目須符合下述物業管理 ...

  5. 1 級 )牌照或臨時物業管理人 ( 第2 牌照的申請須載 有的訂明資料是—— (a ))(第1)(b i 至(vi) 及(x) 款所提述的資料;及 (b) 申請人是否屬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 第1 級) 牌照 或臨時物業管理人 ( 第2 級) 牌照的合適人選的資

    • 背景
    • 預期學習成果

    「物業管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是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但凡未能符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卻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如有意在過渡期後繼續在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擔當整體管理或監督角色,可以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臨時牌照)。他們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或(第2級)牌照。

    理解物業管理相關法律及守則
    將物業管理原則和知識應用於相關行業
    掌握樓宇維修、安全及環境保護相關技術知識
    將財務及管理知識運用於物業管理工作
  6. 4. 物業管理人的主要持牌準則. 4.1 物業管理人(第1 級)和(第2級)牌照申請者均須符合有關學歷和工作經驗的準則。此外, 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申請者亦須符合有關專業資格方面的準則。 二. 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在過渡期內申請可獲發最長三年的臨時牌照。�. �. 臨時牌照. 5. 過渡安排. 5.1 過渡期由實施發牌制度當日起計三年; .

  7. 任何在繳付訂明費用(每次要求$100及每頁A4紙$2或每頁A3紙$4)後,可從監管局取得登記冊整份或部分(相關的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如不屬公司)、持牌物業管理人持牌臨時物業管理人就違紀行為或《物管條例》所訂刑事罪行定罪紀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