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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8月6日. 凡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或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程序而進行的樓宇加建或改動,均屬僭建物。 關於僭建物. 快速連結. 業主的責任. 如何辨識僭建物? 如何清拆僭建物? 執法. 常見僭建物類型. 私人處所的僭建物. 了解更多. 分間單位的僭建物. 了解更多.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 了解更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2. 改動及加建.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8月6日. 分享. 任何人如欲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應先諮詢建築專業人士,並向建築事務監督遞交正式申請以取得批准及同意。. 在現存樓宇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的例子如下:. 在現存樓宇興建新的延伸部分(直向或橫向). 拆卸 ...

  3. 私人物業範圍內撥出供公眾使用的地方. 香港各區有一些屬於私人擁有的物業範圍內的地方,是經有關業主與政府簽訂公用契約,同意撥出作公眾通道之用。. 除公眾通道外,有一些地方亦可作契約所訂明的其他用途。.

  4. 特別通告. 為協助市民認識建築圖則的基本資料,本署樓宇資訊中心會繼續每月舉行小組簡介會,請到以下網頁 https://www.bd.gov.hk/tc/whats-new/index.html 的活動推介及花絮了解每三個月發布的簡介會更新的日期和詳情,以及報名參與2024年6月,7月和8月的簡介會。. 宣傳.

  5. 天台搭建物/平台構築物/天井/私人後巷構築物. 它們俗稱 「上中下僭建物」 。. 上中下僭建物 是未經建築事務監督事先批准及同意而進行的樓宇外部建築工程。. 這些工程可能:. 構成結構危險。. 過去曾發生多宗上中下僭建物倒塌事件,導致人命損失 ...

  6. 香港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 委任一名獲授權簽署人(AS) ; 委任合資格人員;以及 能取用工業裝置 及資源 . 如以法人團體名義註冊,須另外委任: 一名技術董事(TD) ;以及 一名其他高級人員(OO) (視乎情況需要)。

  7. 如何申請? 處理申請. 記入名冊. 註冊證明書及註冊卡.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的培訓課程. 請下載 Adobe® Acrobat® Reader 以閱讀有關文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