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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4月10日 · 據維權網消息山東臨沭縣法院今天10日上午開庭審理内地維權律師許志永丁家喜涉及的顛覆國家政權案許志永遭判監14年丁家喜遭判監12年。 許志永(左)和丁家喜(右)。 (Twitter@pengjiancn) 路透社報道指丁家喜的太太目前身處美國她表示許志永丁家喜的律師遭禁止發布判刑相關文件。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一批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出席在廈門的公民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事後山東警方成立專案組,進行跨省拘捕行動,並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改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帶走多名與會者。 50歲的許志永曾任教北京郵電大學,創辦公益性民間組織「陽光憲政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後改名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關注打工子弟學校的生存和法律保障,為新公民運動倡導者。

  2. 2020年6月25日 · 繼許志永後內地維權律師丁家喜遭批捕 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撰文:許祺安. 出版: 2020-06-25 11:19 更新:2020-06-25 11:19. 11. 內地維權人士許志永被捕後再有參加去年12月廈門聚會的異見人士被批捕。. 自由亞洲電台24日周三報道內地維權 ...

  3. 2023年11月25日 · 據維權網消息許志永丁家喜提出上訴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但周五上午卻在山東臨沭縣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直接宣判兩人上訴遭駁回許志永須服刑至2034年2月丁家喜則須服刑至2032年3月21日報道指當法官宣讀裁定書時許志永直斥荒謬」。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丁家喜妻子羅勝春表示自己雖然已有心理準備二審結果無異但過程存在很多問題包括未按要求在山東最高人民法院作二審宣判法院外嚴密把守一度不讓律師進入法庭以及不讓代表律師公布兩人的判決書內容等。 對此,她批評當局「耍流氓無底線」。 許志永(左)、丁家喜(右)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資料圖片)

  4. 2022年6月16日 · 2020年遭警方帶走的內地知名維權人士許志永涉嫌顛覆國家政權17日在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處理出庭證人名單排除非法證據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 同案的維權律師丁家喜案則在下周一(20日)召開庭前會議。 2019年12月,一批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在廈門聚會,討論公民社會及中國時政的未來,事後在當局的跨省搜捕行動中多人落網,許志永展開逃亡,先後有20多人被傳喚、拘留或失蹤,許志永和丁家喜其後被正式逮捕。 丁家喜律師妻子羅勝春在推特(Twitter)上推文發文說:「一場普通的朋友休閒聚會,導致多人被傳喚,7人次被送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律師自由會見閱卷權被剝奪,與家屬通訊權被剝奪,同案強行拆分,逼迫證人做假證,捏造虛假證據,這是違法編造出的案件。

  5. 2023年10月8日 · 另外關鍵人物的許妻丁玉梅近日行踪撲朔迷離有傳她取得巨額分紅離港亦有稱她曾現身恒大深圳總部她似乎是唯一行動自由的許家成員可能是她被要求處理家族海外財產而酌情寬免根據恒大2023年中期財報顯示公司總負債約2.388萬億元。 其中,6,040億元為合約負債,主要是爛尾樓業主的樓款,另從金融機構及企業的借款為6,248億元、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為10,566億元,當中包括應付工程材料款5,962億元,其餘是其他負債1,029億元。 上述數字與半年前比較,除了爛尾樓業主的樓款少了1,170億元(應該是交樓後)外,其餘債務只有升沒降,恒大缺乏售樓收益下,合約負債很難有再削的空間。 恒大現金則由去年底的143億元降至138億元,相信幾乎全都是受限制現金,至此恒大淨資產已被掏空。

  6. 2023年4月12日 ·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帕特爾Vedant Patel表示50歲的許志永和現55歲的丁家喜因支持集會和言論自由等國際公認的自由周一分別被判處14年和12年徒刑美國敦促中方立即無條件釋放這2名人權捍衛者並停止對其家人的任何騷擾。 帕特爾又說,這些判決表明中國在恐嚇和壓制公民社會的聲音。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爾克(Volker Türk)也表示,對 許志永及丁家喜被判刑 非常關注,強調人權法列明,民眾不應因為對政府政策提出批評而受到起懲罰。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一批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出席在廈門的公民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事後山東警方成立專案組,進行跨省拘捕行動,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改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帶走多名與會者。

  7. 2017年9月15日 · 現時香港社會對「權」有很多的誤解,例如認為「有權就可以向政府領取土地建屋,變相無本生利」、「官商鄉黑,勾結自肥」和「特區政府為報答新界原居民的政治忠誠所作的報酬」等等。 這些問題出現是基於對「權」的誤解。 撥開迷霧,「權」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權」並不具有「物理上」的意義,而是一種可以選擇行使與否的權力。 簡而言之,這權力是「農地或屋地建屋免補地價」,亦可以看為「私人發展」的權力。 現時的香港社會大眾比較乖巧,我們都習慣了向特區政府和發展商購買單位,沒有想過可以「自行建屋」是一種民間被政府收回的權力。 如何將「虛」的權力轉成「實」的利益,就是「權」運作層面的問題。 「權」運作的漏洞和產生的問題,筆者在此暫且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