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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2月15日 · 賣謀殺案機密 兩警判監 - 東方日報. 兩名警員被指向一名鋼鐵商人通風報信,將二 一四年一宗黑幫謀殺案機密資料洩露予該商人,又向對方教路關於疑犯應對調查的方法,以換取六十萬元報酬。 兩警與商人其後遭廉署拘捕,控以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三人經審訊後俱被裁定罪成,昨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廿七至卅六個月。 法官嚴斥兩警違反職權,令在逃疑犯從警方情報中掌握最大好處,行徑猶如收賄去提供情報,且打擊警方偵查罪案時發放訊息的系統。 商人 洪偉明. 同案商人判囚2年3個月. 被告依次是警員李潤福(四十七歲)、警署警長葉國良(五十歲)及商人洪偉明(四十六歲)。

  2. 2017年10月30日 · (伍凱瑩攝) 三被告:警員李潤福,47歲,案發時駐守天水圍分區;署警長葉國良,50歲,案發時駐守九和鋼鐵工程商人洪偉明(46歲),今否認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本案因一宗酒吧謀殺案而起.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件由2014年一宗黑幫謀殺案而起,2014年10月5日綽號「阿紫」的黃文健在尖沙嘴一間酒吧襲擊二人,卻反被一班刀手圍攻,黃被刺傷、頭部受重傷,兩日後傷重不治。 謀殺案當時由油尖區反黑組跟進,並快速鎖定5名疑兇,其中外號「德姣」和「偉仔」的兩名男子被捕,其餘三人則潛逃了。 「德姣」其後被控謀殺罪,一度被還柙候審,但所有涉案疑犯都無被繼續檢控。

    • 案件涉油尖區男子被斬死案
    • 兩警員被告在車上談論該謀殺案
    • 提示入境處會通知警方目標人物去向
    • 提及警方會「勾」出通話記錄

    控方傳召警務高級督察鍾志強作供,鍾稱他案發時任職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鍾憶述2014年10月初接手一宗黑幫仇殺案,綽號「阿紫」的黃文健在尖沙嘴一間酒吧襲擊兩人後,反被一班刀手斬死。謀殺案起初由油尖警區反黑組跟進,但很快便由鍾負責的總區重案組接手,但他不記得油尖反黑組是否有一名鄭伯滔警長,亦不知道鄭有否參與調查。 鍾指警方曾拘捕外號「德姣」和「偉仔」的兩名男子,「德姣」甚至被帶上法庭控以謀殺罪,但由於DNA化驗結果與二人不符,最終撤控且無條件釋放。其餘兩名涉案疑犯案發後潛逃,但去年5月回港自首,最終都因證據不足無被檢控。

    廉署調查本案時,共進行6次竊聽行動,偷錄三名被告在私家車上的對話。控方指,第一段錄音訊錄了兩名男警被告的對話,二人在車上提到一宗疑為黑幫仇殺案的案件,錄音中一把男聲說:「攞把刀斬人,自己走唔X切,畀人冧埋...最多證明打交...拉咗一個」,又提到ID Parade(認人手續)和自首等字眼。

    第二段錄音則被指是首被告和第三被告交談的錄音,內容圍繞警方發通緝令和出入境限制,一把男聲提到入境處會留意兩類出境人士,一種是通緝犯,另一種是目標人物,入境處會關注後者的出入境活動,並通報警方,男聲更說:「入境處會打畀柴(警員)而唔係幫辦(督察),喺邊時邊度出關。」另一人問他:「一出來就即刻拉,使乜關注?」男聲則回答他:「你係目標人物」。

    控方又播出另外兩段被指是首被告和第三被告的交談內容,則涉及疑犯上庭程序和警察搜查電話。兩段錄音中一把男聲說,警方會暫時落案將疑犯帶上法庭,之後律師會請求裁判官批出保釋,男聲遂提醒:「最緊要睇一庭畀唔俾bail(保釋),睇一個月,或者兩個月後返來。」在另一段錄音,男聲提到用iphone電話會讓警方「勾」到通話記錄:「伙記可以叫資訊科技組勾出來。」又提到與其他人分錢。 案件編號:DCCC67/2017

  3. 2016年12月20日 · 據知,2名涉案警員已於去年6月8日起停職;方發言人表示,非常重視人員操守及誠信,對貪污零容忍;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方不便評論。

  4. 2018年2月14日 ·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案情指,四十七歲警員李潤福及五十歲署警長葉國良,就2014年10月一宗謀殺案,向商人、即第三被告洪偉明,洩露了案中疑犯及相關通緝人士姓名,並教授應對警方調查的方法,以換取第三者向他們三人提供金錢報酬。

  5. 2017年11月8日 · 法庭. 搶先表達. 兩警涉收賄向商人「賣」謀殺案資料案件今(8日)續審,法官早前對廉署在行動結束後,將目標人物相片銷毀的做法大感驚訝和不滿,控方今傳召另一位高級調查主任作供。. 他解釋將目標人物被逮捕後銷毀相片,是慣常做法。. 他又 ...

  6. 2019年12月9日 · 兩名警員被指收受60萬元後,向一名鋼鐵商人通風報信,向商人洩露2014年一宗黑幫謀殺案機密資料,又教其疑犯應對調查的方法。 3人去年被裁定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監禁27至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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