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本條例旨在對規管批予公職服務的退休金酬金及其他津貼的法律予以綜合和修訂。 [1949年12月9日] (格式變更—— 2020年第7號編輯修訂紀錄) 1. 簡稱. 本條例可引稱為. 《退休金條例》 。 2. 釋義. (1)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 外 — — 已作出選擇的人員. ( officer who has elected. )指根據1967年1月5日第2/67號人事通告 (該通告在憲報刊登為 1967年第3號法律公告 )具有資格作出選擇的人員,而該人員已根據並按照上述人事通告的條款及條件,選擇只取其實職薪金的90%及外地僱員津貼的50%作為計算根據本條例可批予該人員的退休金、酬金或其他津貼之用; (由 1967年第5號第2條 增補)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 Secretary.

  2. 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 萬元及監禁3年。 僱員享有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權益、職業退休計劃利益或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抵銷的情況. 如僱員有權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而:

  3. 根據退休金增加條例》(香港法例第305章),退休金金額可予調整條例訂明如由上一年四月一日開始至隨後一年的三月三十一日止的12個月內平均每月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超過緊接在此期間之前12個月的平均每月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而這超出的數額如以百分率表示是超過0.1%者行政長官須宣布一個相等於上述以百分率表示的超出數額的增加百分率。 自2016年至今,退休金的增幅如下: 發出文件. 下列為向領取各類退休金人士發出的主要文件: 付款通知書. 在 (a)首次發放退休金及 (b)當退休金發放金額有所轉變時,向領款人印發付款通知書。 而選擇以電郵收取電子結算表的領款人,每次發放退休金時都會向領款人已登記的電郵地址發出電子付款通知書。 稅務表格第56C號.

  4. 民國 108 年 05 月 15 日. 為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及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勞工退休金事項優先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 ...

  5. 公務員退休金計劃. 政府現為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的公務員設有兩種法定而無須供款的退休金計劃。. 舊退休金計劃受退休金條例規管適用於在1987年7月1日前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的公務員。. 新退休金計劃在1987年制定退休金利益條例規管 ...

  6.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僱主須安排任何18歲至64歲受僱不少於60天的兼職或全職僱員參與強積金計劃此外你應注意兼職或全職僱員不論工作時數均應享有僱傭條例授予的權益。 義務工作. 實踐活躍及健康的生活最能幫助你順利過渡至退休階段。 你可透過參與義務工作讓生活更添意義,同時貢獻社會。 義務工作發展局提供各種義務工作的機會,並因應義工的技能及專業,安排他們參與不同的義務工作。 更多關於義務工作發展局的資料. 消閒、文化及教育活動. 在香港,你可參與各式各様的消閒及文化活動,讓你的退休生活更豐盛。 這些活動很多都是適合長者參與的。 若能好好利用餘暇,從事有益身心的康體文娛活動或教育活動,你的退休生活定必多姿多采,並富有新的意義。 更多關於供長者參與的消閒和文化活動.

  7. 退休金條例》 Pensions Ordinance. 本條例旨在對規管批予公職服務的退休金酬金及其他津貼的法律予以綜合和修訂。 To consolidate and amend the law regulating the granting of pensions, gratuities and other allowances in respect of public service. [1949 年12 月9 日] ( 格式變更——2020 年第7 號編輯修訂紀錄) 簡稱本條例可引稱為退休金條例》。 釋義.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已作出選擇的人員(oficer who has elected) 指根據1967 年1月.

  8. View Legislation. Ma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Others. [ Switch to complete mode] 第89章 《退休金條例》. Timeline. Match case. Enable word stemming.

  9. 第一條. 為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及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條例勞工退休金事項優先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勞工、雇主、事業單位、勞動契約、工資及平均工資之定義,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規定。 第四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監理本條例與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勞工退休基金之管理及運用業務,應聘請政府機關代表、勞工代表、雇主代表及專家學者,以勞動基金監理會(以下簡稱監理會)行之。 前項監理會之監理事項、程序、人員組成、任期與遴聘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條.

  10. 2021年10月27日 · 針對越來越多計劃成員達至退休年齡積金局已設立名為投資解決方案實驗室的安排促進強積金業界提供嶄新的退休方案及開發能滿足計劃成員在提取權益階段投資需要的強積金產品以增強對踏入退休階段的計劃成員的支援。 行政長官在二 二一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府未來的扶貧策略主要會有四方面。 其中,在共同承擔的原則下,政府會加強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 首要工作是在下一個立法年度修例落實取消「對沖」。 此外,政府也會進一步探討如何更好鼓勵市民將強積金一筆過資產轉化成退休後定期可領取的年金,為長者提供穩定收入。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