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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日 · 法律界人士稱逆權侵佔需大量證據,證明佔用者連續佔領土地,而侵佔官地的法定時效比侵佔私人土地長,難度更高。 須證未曾受「干涉」 律師黃國桐表示,現行法例私人土地的侵佔時效為十二年,官地則為六十年,過往侵佔官地的成功案例不多。
2009年4月19日 · 本文重點. 戰後始有單位買賣. 涉案物業買賣雙方簽署的合約條款摘錄. 【本報訊】面對一宗四十四年仍未完成的買賣物業交易,有律師指出,買家可在賣家缺席情況下,向法庭申請宣稱其擁有業權,但亦有律師表示,法庭未必會執行一張不清晰的契約,建議買家以逆權侵佔方式取得業權。 立法會議員兼法律界人士謝偉俊解釋,此案情況是由於找不到賣家而未能完成交易,買家於是入稟法庭,將對方列作形式上的與訟人,最後在對方缺席下,由法官宣稱買家得到業權。 謝偉俊表示,樓宇買賣契約不一定有時限,只要雙方願意,隨時也可以完成契約。 他又說,六十年代的樓宇買賣手續基本上與現時一樣,只是現時手續更多,加強保障。
在青山道嘉名工廠大廈地下經營士多近半世紀的一對夫婦,指稱佔用該處已逾廿年均無人向他們收租及被驅趕,早前入稟高院申請逆權侵佔。 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夫婦勝訴,成功獲得佔地約百多平方呎的士多舖位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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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逆權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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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8日 · 曾經營「明月山」元朗骨灰龕場的上市公司譽滿國際,透過旗下公司在五年前購入元朗新圍村逾八十年歷史的村屋「漢廬」後,並入稟要求非法侵佔該處的住戶遷出;惟聲稱家族四代佔住上址逾五十年的老婦「強嬸」則堅守家園,並反申索要求法庭確認 ...
2018年3月19日 · 【本報訊】拖着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後腿的一宗逆權侵佔官司,原告方二 一三年六月已入稟高等法院,但至今近五年仍未有判決。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在逆權侵佔官司中,與訟雙方需整理大量文件與證據,加上一般而言其迫切性比其他民事案或司法覆核案低,因此審前程序連排期聆訊耗時長達四、五年亦不罕見。 至於申請逆權侵佔勝數難一概而論,無間斷享用私人土地十二年只是申請門檻。 重建區內一間藥房的逆權侵佔案件仍在處理中。 稱大廈法團從沒阻使用. 資料顯示,一對夫婦於一三年六月入稟高院,指兩人自一九六七年起佔用裕民坊大廈地下一個舖位經營涼茶舖,八年後改為經營藥房至入稟日,期間成功申請電力及電話服務。 兩人認為由於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一直沒阻止,故無權取回業權,遂入稟高院聲明已逆權侵佔上址,要求法庭下令將法定業權歸予他們。
2010年4月9日 · 執業律師黃國桐表示,逆權侵佔條例旨在保障租客權益,當業主長年對名下單位不聞不問,事後卻要向一直居於單位內的租客追回業權收益,此時租客便可引用此條例爭取業權,過往例子亦多數成功。
2013年11月7日 · 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業主一方反駁指對方建築宿舍,違反了官契條件,認為對方並不符合逆權侵佔。 法官聽畢與訟雙方陳詞後押後判決。 原告蔡權志,由八三年起接手管理上述宿舍;被告達豐企業有限公司,是邱德根名下公司,在七一年購入有關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