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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7月2日 · 法律界人士稱逆權侵佔需大量證據證明佔用者連續佔領土地而侵佔官地的法定時效比侵佔私人土地長難度更高須證未曾受干涉律師黃國桐表示現行法例私人土地的侵佔時效為十二年官地則為六十年過往侵佔官地的成功案例不多

  2. 2009年4月19日 · 本文重點. 戰後始有單位買賣. 涉案物業買賣雙方簽署的合約條款摘錄. 【本報訊面對一宗四十四年仍未完成的買賣物業交易有律師指出買家可在賣家缺席情況下向法庭申請宣稱其擁有業權但亦有律師表示法庭未必會執行一張不清晰的契約建議買家以逆權侵佔方式取得業權立法會議員兼法律界人士謝偉俊解釋此案情況是由於找不到賣家而未能完成交易買家於是入稟法庭將對方列作形式上的與訟人最後在對方缺席下由法官宣稱買家得到業權。 謝偉俊表示,樓宇買賣契約不一定有時限,只要雙方願意,隨時也可以完成契約。 他又說,六十年代的樓宇買賣手續基本上與現時一樣,只是現時手續更多,加強保障。

  3. 在青山道嘉名工廠大廈地下經營士多近半世紀的一對夫婦指稱佔用該處已逾廿年均無人向他們收租及被驅趕早前入稟高院申請逆權侵佔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夫婦勝訴成功獲得佔地約百多平方呎的士多舖位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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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3年8月8日 · 曾經營明月山元朗骨灰龕場的上市公司譽滿國際透過旗下公司在五年前購入元朗新圍村逾八十年歷史的村屋漢廬並入稟要求非法侵佔該處的住戶遷出惟聲稱家族四代佔住上址逾五十年的老婦強嬸則堅守家園並反申索要求法庭確認 ...

  6. 2018年3月19日 · 本報訊拖着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後腿的一宗逆權侵佔官司原告方二 一三年六月已入稟高等法院但至今近五年仍未有判決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在逆權侵佔官司中與訟雙方需整理大量文件與證據加上一般而言其迫切性比其他民事案或司法覆核案低因此審前程序連排期聆訊耗時長達四五年亦不罕見。 至於申請逆權侵佔勝數難一概而論,無間斷享用私人土地十二年只是申請門檻。 重建區內一間藥房的逆權侵佔案件仍在處理中。 稱大廈法團從沒阻使用. 資料顯示,一對夫婦於一三年六月入稟高院,指兩人自一九六七年起佔用裕民坊大廈地下一個舖位經營涼茶舖,八年後改為經營藥房至入稟日,期間成功申請電力及電話服務。 兩人認為由於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一直沒阻止,故無權取回業權,遂入稟高院聲明已逆權侵佔上址,要求法庭下令將法定業權歸予他們。

  7. 2010年4月9日 · 執業律師黃國桐表示逆權侵佔條例旨在保障租客權益當業主長年對名下單位不聞不問事後卻要向一直居於單位內的租客追回業權收益此時租客便可引用此條例爭取業權過往例子亦多數成功

  8. 2013年11月7日 · 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業主一方反駁指對方建築宿舍違反了官契條件認為對方並不符合逆權侵佔法官聽畢與訟雙方陳詞後押後判決。 原告蔡權志,由八三年起接手管理上述宿舍;被告達豐企業有限公司,是邱德根名下公司,在七一年購入有關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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