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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會享有法定的僱員 醫療保障

      • 如果你係連續性受僱僱員,就會享有法定的僱員 醫療保障 ,只要你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無論你係「臨時工」、「兼職」、「替工」定係「長工」,你就算係連續性受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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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僱員如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便可享有更多權益,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連續性合約.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有關僱傭合約是否屬於連續性合約的爭論,僱主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該合約並非連續性合約。 3. 第二章:僱傭合約. 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 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 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僱傭條件細則. 在僱員就職前,僱主必須向他詳細說明僱用條件,包括:

  3. 2024年5月20日 · 隨著社會與時俱進,《僱傭條例》中關於連續性合約的規定也將進行重大修訂。俗稱「418」的規定,即要求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每星期工作最少 18小時,才能享有法定假期等勞工福利,將被修訂為「468」方案。

  4. 如果你係連續性受僱僱員就會享有法定的僱員 醫療保障只要你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無論你係臨時工」、「兼職」、「替工定係長工」,你就算係連續性受僱的了! 連續性受僱,點先有疾病津貼? 你需要符合以下所有條件:(1)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2)有合適醫生紙及(3)有足夠的有薪病假。 但如果你懷孕而需要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就只需要符合條件(2)、(3)就可以了。 什麼是有薪病假呢? 有薪病假嘅日數係法律規定的,即使僱主同你講到明話無,你都可以享用的。 總之記住,有多無少,你喺連續性受僱嘅頭12個月,每個月會有2日有薪病假;之後每個月可累積4日,而上限就係120日。 有薪病假分兩類,第1類日數上限係36日,第2類日數上限就係84日。

  5. 所有受僱傭條例所涵蓋之僱員不論其工作時間均享有僱傭條例的基本保障此等保障包括工資的支付有關工資扣減之限制享有法定假期無薪可是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之僱員會享有更多保障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及有薪法定假期疾病津貼遣散費以及長期服務金等。 假如某公司老闆將其生意賣給他人,在該公司易手時,有關現職僱員之僱用年期(或稱工作年期)將不受影響,即是他們的僱用年期不會因公司易手而被中斷。 就有關僱傭合約是否一份連續性合約之爭議,僱主需要提出證據以證明有關合約不是連續性合約。 更新:2024年,政府提出放寬418要求,以四星期累計工作時間為計算單位,並將四星期工作時間門檻設定為68小時。

  6. 本地僱員在連續性合約下的僱傭福利. 2.1 根據《僱傭條例》( 第57 ),不論受僱期長短或每周工作時數,幾近所有僱員4 均享有基本勞工保障。 這些保障包括(a)工資保障權益5; (b) 扣薪限制6; (c) 法定假日;(d) 生育保障7; (e)免受無理解僱8 ;及(f)不會因行使職工會的權利而遭受歧視。 除此之外,僱員亦享有其他與勞工相關的法例所訂明的福利,例如法定最低工資、僱員補償保險及強制性公積金。 2.2 至於4-18僱員,他們可在《僱傭條例》下享有更多的法定福利,但必須符合該等福利規定的額外條件( 表1)。 當中包括: 休息日:4-18 僱員每7 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 有薪法定假日: 為同一僱主工作3個月或以上的4-18 僱員,可享有每年12 天的有薪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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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僱員在甚麼情況下可享有疾病津貼 2. 如何累積有薪病假日? 問 3. 如何計算疾病津貼? 應該何時發放疾病津貼? 問 4. 僱主可否解僱正在放取有薪病假的僱員? 問答全文 問 1.

  8.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 連續性合約 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 疾病津貼 (款額相等於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病假不少於連續 4 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 疾病津貼 );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見「 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 」及「 有薪病假的類別 」);及. 僱員能夠出示任何一項證明: 疾病津貼 須不遲於正常發薪日支付給僱員。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萬元。 不可享有疾病津貼的情況. 僱員在下列情況不可享有 疾病津貼 : 如僱主辦有經衞生署署長認可的醫療計劃,僱員無合理解釋,拒絕接受醫療計 劃下的公司醫生診治或不聽從該等醫生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