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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選舉委員會,由當然委員、經提名產生的委員,以及在2021年9月19日舉行的界別分組選舉中選出的委員組成,按《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9條第4款,任期為2021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

  2.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 立法會選舉. 區議會選舉. 鄉郊代表選舉. 最新消息. 2024年5月20日. 六月二日或之前提交選民登記申請及更新選民登記資料. 2024年5月16日. 登記選票詳情六月十五日截止. 2024年4月22日. 二 二四年選民登記運動展開(附短片) 更多. 選舉. 最新消息.

  3.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21年3月11日公布的《決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 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 選舉委員會增加至由1500人組成,分五個界別: 工商、金融界. 專業界. 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 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 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 回到頁頂. 具體組成. 選舉委員會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分為五大界別: 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 300人. 第二界別:專業界 300人. 第三界別: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 300人.

  4. 2021年9月21日 · 選舉委員會組成(大公文匯全媒體製圖) 截至2022年4月1日,2021年選舉委員會五個界別共有40個界別分組,共有1464名選委。 第一界別 工商、金融界 第一界別是工商、金融界,當中包括18個界別分組,共300名委員。

  5. 新一屆選舉委員會將設總召集人制度,由擔任 國家領導職務 的選委擔任,總召集人可召集選委商討法律解決不到的問題,不一定需交由 全國人大常委會 處理,但直至新一屆 行政長官選舉 結束也並無公佈總召集人人選。 組成. 按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之基本法附件一 ,選舉委員會由1,500名委員組成,由不同提名機構產生的委員156人,當然委員362人,選舉產生的委員982人。 基本法附件一第四條 (一)第二段規定除第五界別外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可在其有密切聯繫的選委會其他界別分組登記為委員。 如有上述情況,該界別分組,當然委員的數目或相應增加而選舉產生的席位或相應減少。 在該屆選舉委員會任期內,各界別分組的當然委員名額,以及由提名或選舉產生的委員名額均維持不變。

  6.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3月11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決定》),並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附件二 ...

  7. 選舉委員會 (英語: Election Committee )是在 香港 負責選舉 行政長官 候任人、 立法會 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的組織 [1] 。 歷史 [ 編輯] 維基文庫 中的相關原始文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

  8. 界別分組的席位分布、產生方法及選民資格. 根據憲報 2021年第458號號外公告,以下是每個界別分組中登記有效的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的數目,以及每個界別分組須選出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席位數目-. *全國人大代表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 ...

  9. 2021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 - 主頁. 主頁. 選舉委員會.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 法例. 選舉活動指引. 新聞發布及公告. 宣傳資料. 候選人資料.

  10. 2021年10月20日 · 為落實《基本法》附件一及二,《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已於五月三十一日刊憲生效,當中訂明選舉委員會由當然委員、提名產生的委員和選舉產生的委員組成,及他們來自以下五個界別:(一)工商、金融界;(二)專業界;(三)基層、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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