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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5日 · 申請破產2024|在香港如何申請破產. 以下將簡介由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準則、費用和程序。. 債務人申請破產,需填妥《破產 (表格)規則》的表格3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和《破產 (表格)規則》的表格28C「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債務人呈請)」。. 向破產管理 ...

  2. Step 1. 提交破產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要開始申請破產程序,破產人需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相關表格和費用可於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頁面免費下載和查閱。 Step 2. 見證、宣誓.

  3. 破產條例》提供一個法律架構,以便: 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起訴拖欠債項的個人、公司或公司合夥人;及. 無力償債的債務人向法院自行提交破產呈請。 破產法例的主要目的是: 收集和變現破產人的全部資產,把其攤分給債權人;及. 調查無力償債的原因,懲罰違反破產法例條文規定的破產人。 《破產條例》也提供了破產之外的 另一項選擇–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 : 在自願安排之下,債務人向法院和債權人提出一項償債建議,建議一獲批准,在法律上即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約束力。 自願安排的好處是:–. 債務人可避免破產的污名; 他/她可以免受《破產條例》及其他條例的法律限制;及. 他/她可能得以保存其工作/專業。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來解決債務問題。

  4. 破產管理署署長於2023年12月29日分別根據《破產條例》第122B條及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 (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清盤條例”)第2AC條所授予的權力指明由2023年12月29日就《破產條例》及《清盤條例》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供有關文件的指明規定。. 詳情可參考以下 ...

  5. 以下是申請破產的相關程序及申請破產條件介紹: 填寫「破產呈請書」並需繳款 $8,000 港元. 首先,破產申請人需要以中文或英文,填寫《破產(表格)規則》表格 3 的 「債務人破產呈請書」(下稱呈稱書),以及表格 28C 的「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以說明自身財務情況及呈請。 在這之後,破產申請人須帶同上述填妥的相關文件,前往金鐘道 66 號政府合署破產管理署接待處遞交破產申請,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8,000 港元,作為支付署方或受託人,其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見證及宣誓. 然後,債務人需要就填妥的呈請書,到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或獲授權的破產管理署職員前,進行破產見證並宣誓。

  6. 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破產管理署署長為受託人的個案)可使用此網上服務,向破產管理署申請《不反對確認信》。 網上預約申請《開立/保留破產人儲蓄帳戶的授權信》

  7. 申請破產的3個程序. 如果債務人想主動申請破產,需要依循規定程序。 可能你不知道,其實申請破產都要支付一定費用予破產管理署及法庭,並不是好像「舉手投降」般簡單。 首先,申請人需要填寫一份「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呈請書)及一份「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填妥上述文件後,申請人須帶同文件到破產管理署繳付HK$8,000,這筆費用是用作支付署方或者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繳交文件及費用後,申請人要就呈請在破產管理署進行見證,並就「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宣誓。 做完以上程序之後,申請人要帶同文件及署方發出的按金收據,去高等法院登記處,支付HK$1,045的法庭費用。 其後,申請人要就呈請取得聆訊日子,以及提交文件,再即時將文件副本交回破產管理署。 之後申請人須依時出席聆訊,以待法庭頒布破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