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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通部公路局 (簡稱 公路局 )為 中華民國 交通部 的直屬機關,主要業務為掌管全國 省道 級公路之規劃、測量、新建、施工、養護美化,還負責全國公路 監理 業務,包含 車輛牌照 與 駕駛執照 之核發、以及執行車輛規格檢驗。 歷史 [ 編輯] 中國大陸時期 [ 編輯] 1928年 國民革命軍北伐 成功後,公路相關業務由 國民政府鐵道部 主管。 1931年,公路相關業務改為 全國經濟委員會 主管。 1938年1月1日鐵道部裁撤併入交通部後,交通部成立 交通部公路總管理處 掌管全國公路相關業務 [1] 。 1938年2月,陝甘運輸管理局更名為西北公路運輸管理局。 1941年7月,公路交通機構改歸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 戰時運輸統制局。 1943年1月,公路運輸機構復歸交通部管轄。

  2. 2024年4月2日 · 交通部公路局(简称公路局)为中华民国 交通部的直属机关,主要业务为掌管全国省道级公路之规划、测量、新建、施工、养护美化,还负责全国公路监理业务,包含车辆牌照与驾驶执照之核发、以及执行车辆规格检验。

  3. 交通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交通 事務之 最高主管機關 ,其業務範圍涵蓋 運輸 、 郵政 、 氣象 、 觀光 等4大領域,及部份的 電信 管理事務。 沿革. 政府遷臺前. 交通部在南京的 舊址 , 今為 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政治學院 。 交通通訊傳播大樓大門. 交通部歷史可追溯自 清末 成立的「 郵傳部 」。 1912年1月3日,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內閣宣布废止 郵傳部 ,改設「 交通部 」。 主管路电邮航四政。 1912年3月12日, 北洋政府 國務院 設「交通部」。 1917年, 廣州軍政府 亦設置「交通部」。 1926年11月, 武汉国民政府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與國民政府委員臨時聯席會議 )颁布《交通部组织法》。 特派 孫科 为部长。

    任次
    姓名
    任職期間(到任時間)
    任職期間(卸任時間)
    1
    王伯群(1885–1944)
    1927年
    1931年
    2
    陳銘樞(1889–1965)
    1931年12月
    1932年10月
    3
    黄紹竑(1895–1966)
    1932年7月1日
    1935年10月
    4
    朱家驊(1893–1963)
    1932年10月28日
    1935年12月12日
  4. 其他人也問了

  5.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為 中華民國 交通部公路局 所屬機關。 沿革. 1946年,「臺灣省公路管理局施政計畫」實施,8月1日,台灣省公路局成立,10月於臺北、臺中、高雄設三個段監理辦公處,臺北段監理辦公處轄下設基隆、羅東、桃園、新竹等四站監理站。 [1] 1949年11月1日,撤銷所有監理段及監理站。 [1] 1952年2月1日,「臺灣省交通處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成立,地址在臺北市中正西路123號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青島西路口,今中央健康保險署臺北業務組聯合服務中心),並設「基隆監理站」、「羅東監理站」及「花蓮監理站」。 [2] 1954年,遷移至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 [2] 1963年,花蓮監理站因整修暫遷移至花蓮市民國路89號。 1965年再遷回花蓮市中山路52號原址。

  6. 國民政府為統制軍、公、商的汽車運輸,在軍事委員會內設「運輸統制局」,主管公路工程及運輸;交通部的公路總管理處、公路運輸總局從1941年7月1日起改隸。

    任次
    姓名
    任職期間(到任時間)
    任職期間(卸任時間)
    1
    王伯群(1885–1944)
    1927年
    1931年
    2
    陳銘樞(1889–1965)
    1931年12月
    1932年10月
    3
    黃紹竑(1895–1966)
    1932年7月1日
    1935年10月
    4
    朱家驊(1893–1963)
    1932年10月28日
    1935年12月12日
  7. 2023年9月15日,因應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立法公布,交通部公路總局機關名稱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變更為「交通部公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變更為「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所屬機關之名稱亦有變動。

  8. 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是位於中華民國新北市 新莊區的研究工程機構,隸屬交通部公路局。 專門研究公路工程材料與土壤的耐久、分解與特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