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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查閱非按慣例公布資料的程序 本處已指派下列職員為公開資料主任,確保根據守則作出的申請,均按照指定程序妥善處理。該職員的聯絡資料如下: 香港金鐘38號高等法院大樓 公開資料主任 高級司法行政主任(投訴)

  2. 遙距聆訊公眾諮詢:《法院(遙距聆訊)條例草案》、實務指示和操作指引草擬本. 司法機構就《法院(遙距聆訊)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草擬本展開公眾諮詢。. 《條例草案》旨在爲遙距聆訊在香港法律程序中的申請、運作和效力提供全面的法律框架 ...

  3. 关于法庭服务的一般查询,请参阅法庭服务及设施的 法庭服务简介 。. 此网页只列出常用的联络资料。. 详细资料,可参阅 政府电话簿. 一般情况下,司法机构不会接收邮资不足而须缴付欠资费用的邮件。. 为确保寄往司法机构的邮件准时无误送达,请确保邮件 ...

  4. 停太安街的巴士. Buses stop on Tai On Street. 77, 99, 110, 606, 694. 上列路線只供參考,詳細路線請參閱有關巴士公司的網頁. The above bus routes are for reference only. Please refer to the website of the relevant bus company for details of the routes. 返回. 頁首.

  5. 維持法院秩序和確保法院安全的法院大樓規則摘要. 為所有法庭使用者提供安全和有保障的環境,我們必需妥善管理法院大樓。 本摘要概述法院大樓規則,該規則旨在協助維持良好秩序和確保法院安全。 有關法院大樓規則的全文,請瀏覽 司法機構網站 (https://www.judiciary.hk)。 在法院大樓應做和不應做的事情. 應做的事情. 1. 遵守法院大樓規則及標示。 時刻依循法官在法庭聆訊中為維持法院秩序和確保法院安全而作出的指示和指令,並遵從司法機構人員、保安人員、警方及其他獲授權人士作出的任何指示。 2. 在進入需保安檢查的法院大樓時,請根據指示接受保安檢查;若被要求時,請將個人物品存放在貯物櫃或指定的地方。 3. 在法院大樓時須保持良好秩序。

  6. 停太安街的巴士. Buses stop on Tai On Street. 77, 99, 110, 606, 694. 上列路线只供参考,详细路线请参阅有关巴士公司的网页. The above bus routes are for reference only. Please refer to the website of the relevant bus company for details of the routes. 返回. 页首.

  7. 經預先安排而提供予訴訟人、證人和法律執業者的特定設施和服務. 若干設施和服務可經預先向法庭申請而提供予患有殘疾的訴訟人、證人和法律執業者,以協助他們參與法庭程序,當中包括:. 在法庭聆訊中使用的紅外綫耳機和語音助聽器. 法庭為 法庭聆訊委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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