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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SD 可以是下列意思:. 固態硬碟 ( Solid-state drive ). 額外印花稅 ( Special Stamp Duty )香港稅種. 飽和表面乾燥 ( Saturated-Surface-Dry ). 舒爾茨方法 (英語:Schulze method). 平方差和 ( Sum of squared differences ). UML 的 系統循序圖 (英語:System sequence diagram). SSD ...

  2. 印花稅 (英語: Stamp duty ),是 稅 的一種,是對 契約 、憑證、書據、 賬簿 及權利許可證等 文件 徵收的 稅種 。 納稅人 透過在 文件 上加貼 印花稅票 ,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 各地情況 [ 編輯] 臺灣 [ 編輯] 維基文庫 中的相關原始文獻: 印花稅法. 印花稅屬憑證稅,而憑證之種類繁多,並非各種憑證均需貼用印花稅票,故稅法採列舉式規定,僅規定應稅之憑證始應繳納印花稅。 而繳納方式亦非僅貼用印花稅票一途,亦可使用繳款書逐件繳納或彙總繳納,屬於 地方稅 由各縣市政府徵收。 稅率 [ 編輯] 依照《印花稅法》第7條 [1] : 銀錢收據:4‰(千分之四) 承攬契據:1‰(千分之一)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1‰(千分之一)

  3. 香港不記名文書證券. 以上文件複本及對應本. 以下表計算的任何印花稅稅款不足1港元之數須當作1港元計算繳付。 不動產轉讓 [ 編輯] 不動產轉讓需按照從價印花稅簽立買賣協議及其後的轉易契均需繳付印花稅一般來說買賣協議會以下表徵收從價印花稅以及就一式兩份的合約額外徵收$5的複本印花稅其後的轉易契則會徵收定額印花稅$100。 但在無需簽立買賣協議的不動產轉讓個案下,轉易契則會以下表徵收從價印花稅。 買賣雙方均需負責分擔從價印花稅。 2024年2月28日起,政府撤消額外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亦不再區分是否首次置業,所有物業只以下表徵收從價印花稅(即該日前的第二標準稅率)。 從價印花稅 [ 編輯]

  4. 印花稅條例 是《 香港法例 》第117章,指定一些法律文件必須向 香港稅務局 交付 印花稅 ,否則文件在 香港 不具法律效力,例如在法律訴訟時,法庭不會受理。 而且遲交印花稅款必需事前經批准否則將被重罰需繳交印花稅的文件. 下文所有提及的金額均為港元. 印花稅條例規定以下四類文件需繳交印花稅: 座落香港的不動產. 不動產轉讓的買賣協議及售賣轉易契. 不動產租約. 香港證券成交單據及轉讓書. 香港不記名文書證券. 以上文件複本及對應本. 以下表計算的任何印花稅,稅款不足1港元之數,須當作1港元計算繳付。 不動產轉讓需按照從價印花稅。 簽立買賣協議及其後的轉易契均需繳付印花稅。

  5. 由於1921年5月政府頒佈印花條例》,差餉物業估價署於是對轉讓房地產行為徵收相當於成交價1個百分比的印花稅。 而 香港立法局 亦於1931年通過決議,統一差餉徵收率為百分之17,其中獲政府輸水管供應未經過濾淡水的物業單位的徵收稅率則定為百分之16,沒有獲此安排的物業單位的則設為百分之15。 [1] 隨着1938年財政司取代庫務司掌管財政,差餉物業估價署未幾重組架構,設立估價官署(1938年至1939年的辦公地址位於 舊郵政總局大樓 ,1939年遷址 皇后大道中 13-15號 公主行 (Marina House)地下,1940年11月2日再遷往 畢打行 )。 有關改組情況維持至1949年1月為止。 在1945年 香港重光 之後,政府把差餉辦事處設置於舊 太子大廈 ,即太子行。

  6. 2024年3月12日 · 印花税条例规定以下四类文件需缴交印花税: 座落香港的不动产. 不动产转让的买卖协议及售卖转易契. 不动产租约. 香港证券成交单据及转让书. 香港不记名文书证券. 以上文件复本及对应本. 以下表计算的任何印花税税款不足1港元之数须当作1港元计算缴付。 不动产转让 [ 编辑] 不动产转让需按照从价印花税。 签立买卖协议及其后的转易契均需缴付印花税。 一般来说,买卖协议会以下表征收从价印花税,以及就一式两份的合约额外征收$5的复本印花税;其后的转易契则会征收定额印花税$100。 但在无需签立买卖协议的不动产转让个案下,转易契则会以下表征收从价印花税。 买卖双方均需负责分担从价印花税。

  7. 1999年6月1日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降低为3‰。. 2001年11月16日A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统一降至2‰。. 2005年1月23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为1‰。. 2007年5月30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 上调印花税的消息在5月29日深夜发布,5月30日,沪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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