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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辦法. 申請人可在本網頁下載申請表格,並於填妥後經下列途徑遞交至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郵寄或直接遞交; 傳真;或. 電子郵件或網上表格。 除因特別情況外﹐申請人須親往該組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明文件。 申請人將獲書面通知申請結果。 其他資料(可供下載) 網上表格. 辦事處地址、電話及辦公時間.

  2. 此項計劃由社會福利署執行,並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撥款支付,目的是不論交通意外因何人之過失而引致,均盡早為傷亡者或其家屬提供經濟援助。

  3.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是為了幫助交通意外的受害者提供經濟援助,又稱「車手獎」或「不論過失賠償金」。 以下是該計劃下的賠償金計算方法: 殯葬援助 :每人16,790元。 若殯葬費用全部或部分由政府或慈善基金支付,發放援助時會先行扣除該筆款項。 死亡援助 : 唯一養生者死亡,留下受養人:首名受養人可獲175,100元,其餘每名受養人可得14,590元。 援助額最高可達248,050元。 養生者死亡,家中仍有人維持生計:首名受養人可獲87,550元,其餘每名受養人可得14,590元。 援助額最高可達160,500元。 非養生的父母死亡,家中留下未滿15歲的子女:首名未滿15歲的子女可獲87,550元,其餘每名未滿15歲的子女可得14,590元。 援助額最高可達160,500元。

  4. 2020年5月14日 · 點樣申請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不論過失傷亡賠償)?. 交通意外後受傷,除了身體狀況,醫療開支及收入損失帶來的經濟壓力更是令傷者的負擔百上加斤。.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坊間稱為 “車手獎”)便可能能夠提供更及時的幫助。. 交通意外 ...

  5. 2020年3月7日 · 甚麼是「不論過失」賠償? 其實,所謂「不論過失」賠償,正名是「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英文叫Traffic Accident Victims Assistance Scheme (或簡稱TAVA),由社會福利署發出。這個計劃的宗旨,是為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士或遺屬提供經濟援助。 坊間又

  6. 僱員補償條例》就僱員因工受傷制定一個不論過失及毋須供款的僱員補償制度。 該條例的主要條文包括 : 適用範圍 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有責任支付補

  7. 社會福利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TAVA,俗稱不論過失賠償,或車手獎),旨在向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其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迅速提供經濟援助。 此計劃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

  8. 騙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乃屬刑事罪行,申請人除喪失領取援助的資格外,並可能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而被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任何人因提出或處理本申請而提供、索取或接受該條例所指的利益 (例如金錢、饋贈等),即屬違法。 任何觸犯賄賂罪的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 萬元及監禁7年。 註:申請必須於意外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 填妥的初步申請表可由申請人親自遞交或郵寄到九龍旺角聯運街30 號旺角政府合署1 樓101 室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或透過傳真號碼: 2893 8690或電郵地址: tavaenq@swd.gov.hk 遞交。如有查詢, 請致電2834 7472。 請刪去不適用字句. 受害人/申請人*簽署/指模.

  9.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不論過失傷亡賠償) 一、 本計劃不計受害人的經濟狀況,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已經向警方報案; 2. 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的六個月之內提出; 3. 傷者必須留醫或需要不少於三日的病假。 二、 查詢及索取表格可向:

  10.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 申請人須知摘要 . 計劃為交通意外受傷人士或死者親屬迅速提供援助. 意外須屬於計劃所指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二零一四年三月) . 申請須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 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合法留在香港. 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或留醫不少於三天/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證明病假不少. 於三天. 除因特別情況外,申請人須親往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明文件(如死亡證、醫療證明書) . 社會福利署會與警務處、受害人的家人、僱主等核實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 . 援助金按受害人的傷亡情況支付;財物損失並不在援助範圍內. 如就同一宗意外索取其他賠償,申請人須在指定日期內. 把有關索償通知社會福利署署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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