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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4日 · 一直以來,香港的退休保障安排為人詬病,長年以審查式社會援助及津貼為主,即長生津及綜援;另有不設收入和資產審查、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及屬強制儲蓄的強積金,這兩者分別因金額少及遭「對冲」而被批評保障不足。 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社會福利可分成三種不同層次:補救(remedial)、附帶福利(fringe benefits)及減少社會矛盾(institutional-redistributive),香港的社會保障一路在這三個層次中徘徊。
2022年3月15日 · 在新冠肺炎第五波疫情嚴重的今天,過半死亡人數來自全面失守的安老院舍,由此揭示的安老政策和退休保障的結構性問題也表露無遺,連特首林鄭月娥也終於懂得說,待疫情過後需要重新檢視「日後在香港這個作為全球人口最長壽地區之一而令我們引以為傲的地方,如何讓年邁和已屆晚年的長者能在安全和健康的環境中生活,這值得全社會共同反思,以更好地照顧香港的長者」。 在付出了慘烈代價之後,「全民退保」是否終有望被提上日程? 鍾劍華對此不甚樂觀……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308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2年3月14日)《右翼入主青瓦台 唱淡中韓關係為時過早 》 。 按此 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第308期《香港01》電子周報其他獨家精選內容: 政府不擔責 安老之難從黃婆婆的「三難困境」說起.
2015年12月28日 · 1. 全民退保未能達致「各取所需」 在全民退保的制度下,所有長者,不論貧富、需要與否,皆可得到退保資源。 退保資源是社會上工作人口的稅收和工作成果,理應充份利用,簡而言之,有好些人根本不deserve這一筆錢,就如資產充裕的長者。 還有陳百祥。 2. 政府可改善資產審查制度. 有人說現行綜援的資產審查制度未夠好,因為第一,資產要求太嚴格,令手執「棺材本」的老人家未能申請,而手中的十數萬「棺材本」根本不能動用;第二,要簽衰仔紙,搞到家變。 對於第一個問題,政府可調高資產限制。 至於第二,因為部份家庭的道德心理障礙而將決定將資源無差別派發,我認為理由並不充分。 就算別無他法,政府仍可廢除漏洞百出衰仔紙制度,直接審查個人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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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全民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市民如何支持全民退休保障計劃?
遊行人士如何要求政府落實全民退保?
安老政策和退休保障有何結構性問題?
2019年10月25日 · 理工大學的「香港市民對全民退休保障意見」研究結果顯示,約有三分之二市民支持無審查的全民退保。 (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不過,要落實全民退休保障,終歸還須看特區政府有否意願和決心,扭轉承襲自英殖時期的管治思維。 英治時期,港英政府往往只考慮短期的政治、經濟利益,不願對社會福利和勞工保障作出大刀闊斧的改革和投資,以便維持「行政吸納政治」的有效性。 情況猶如文首提及,雖然港府在「六七暴動」後推出多項福利政策,穩定民心,但同時亦要確保商界的利益不會被社會福利所削,故以公共援助計劃取代全民退休保障。 這種務實的管治權術,不單以菁英階層的利益作首要考量,更抑制了社會目標及價值的公共討論。 更甚者是,回歸後港府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取態,或多或少仍保留着英殖時期的框架和理性,變成了阻擋改革的慣常理由。
全民退休保障的原則是以 稅收 和工作人口的供款,為長者退休後提供穩定及基本的生活保障,是應對 人口老化 及長者貧窮的政策。 香港老人貧窮及人口老化現狀:根據統計處的數據,2012年香港65歲以上老年人口多達92萬,並預計老年人口將會持續上升,2039年將會多達249萬,佔整體人口28%,老年撫養比例高達454(每1,000名15至64歲人口需要供養老年人的數目),平均每兩個工作人口就要供養一個老人,香港明顯面對嚴重人口老化問題。 隨人口老化而來的,正是老人貧窮問題,因此香港社會必須為這嚴重社會問題作長遠。 背景 [ 編輯] 根據香港立法會秘書處編製的《香港退休計劃的歷史發展》文件資料顯示;早於1966年,當時港英政府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公積金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2014年12月21日 · 「力争上游有餘憂」、「規劃未來無從問」、「錮疾交煎寒相逼」、「積金難安草根愁」; 「時移世易路坎坷」、「兩代拼搏老來空」、「青年奮發需支點」、「後顧堪憂志消磨」……陳慶源筆下的故事或許只屬於個人,但問題卻存在於社會。 全民退保:最好時機/ 最後機會? 作為二十年前協助政府推動《老年退休金計劃》的負責官員,林煥光在本書撰文並重申「老有所養」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指標,直至今天,他仍然深信全民老年退休金計劃值得引進。 他透過回顧歷史分析當前的形勢,認為社會需要尋求一個更現實的選擇。 黃洪則嘗試總結民間過去爭取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指出人口老化嚴格來說不是一個社會問題,但社會如果缺乏認真的準備,長者貧窮會持續惡化而變成危機。 他認為香港未來兩、三年如果仍無法落實有關計劃,將會錯失最後的時機。
但由於商界一直持反對立場,政府又在設立老人退休保障制度採取拖延的態度,雖然進行了多次的研究、發表了不同的諮詢文件,最後的妥協結果是在2000年成立一個十分不理想的強制性公積金制度。 香港社會就應該設立怎樣的養老及退休保障制度在過去半世紀一直爭論不休。 首先,爭論環繞應該維持由家庭供養長者的中國傳統,還是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由國家或社會負責供養長者;第二個爭論點是,應該採用集體「社會保險」性質的養老金制度,還是個人專戶的「公積金」制度;第三個爭論點是,有關款項應該單由一般稅收支付,還是由勞資雙方或勞、資、官三方供款負責;最後一項爭論是有關制度應該是「全民性」惠及所有長者還是「選擇性」只集中照顧有需要的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