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10月26日 · 公司註冊處發言人今日26日表示包括傳媒及其他行業的查冊人士現時查冊前須聲明查冊目的的要求和安排不會因實施新的行政安排而改變發言人強調現時所有使用公司註冊處管持的公共登記冊的查冊人士不論是個人或團體進行查冊均須在查冊前以個人身份作出查冊目的聲明以及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只會用於聲明的用途。 責任編輯: 于丁糸. 相關推薦. 數碼港被揭五宗罪 求職者私隱留七年. 04月02日 13:15:00. 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香港特區政府公務人員聯會:熱烈慶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正式通過. 生鮮食品不得過度包裝 一批國家標準4月1日起實施. 迎接新泳季 康文署轄下泳館4月1日起開放. 孫玉菡:4月1日起增職津金額 稍後向領取職津者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

  2. 2021年6月18日 · 在新查冊安排下以往供所有查冊人士查閱的公司董事通常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將會被列為受保護資料」,只供7類指明人士申請閱覽即包括資料當事人及其授權人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因執行法定職能而須使用受保護資料的人士或機構律師會計師金融機構及指定非金融業人士。 新的查冊做法將分3階段執行,首階段先在8月23日起,讓公司在登記冊上以董事的通訊地址代替通常地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部分身份識別號碼代替完整號碼予公眾查閱;第2階段則於明年10月24日實施;至於第3階段將於2023年12月27日開始。 責任編輯: 李知微. 顯示更多. 相關推薦. 政府今日 (18日)刊憲修訂公司查冊安排,只涵蓋7類「指明人士」日後可繼續查閱公司董事的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當中不包括傳媒。

  3. 2021年10月25日 · 2021-10-25 17:53:49 香港. 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今日25日同時公布下月起公眾查冊必須向處方申報查冊者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今日25日同時公布從11月1日起公眾查冊必須向處方申報查冊者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土地註冊處在網頁內公布指收緊查冊是為加強保障載於土地記錄和業主立案法團記錄的個人資料私隱」,查冊人士在提供辨識身份資料後亦需確認無意及不會在違反私隱條例》、及確認明白其提供的個人資料可能會在私隱條例許可下被披露或轉交予執法機關方可獲取資料

  4. 2024年5月6日 · 雖然這些額外資料並不會顯示在查冊結果頁面上但如果查冊者在查冊結果頁面上利用開發者工具Web developer tool),便會取得額外的個人資料如查冊者透過編寫程式robotic search查閱資料也會取得部分額外的個人資料。 公司註冊處表示,受影響的當事人約為11萬人,涉及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完整護照號碼、完整身份證號碼、通常住址、電話號碼及電郵。 公司註冊處已開始分批通知相關資料當事人,向他們解釋有關情況和致歉。 本月2日,機電工程署表示,4月30日傍晚接獲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通知,有市民稱,近日在網上伺服器平台瀏覽到部分新冠疫情期間進行「圍封強檢」行動時所收集的居民資料。 事故涉2022年3月至7月間,圍封強檢行動所收集的資料。

  5. 2024年4月21日 · 香港文匯報訊 公司註冊處在4月19日公布由於在例行工作中發現電子服務網站內的電子查冊系統出現個人資料外洩風險現正進行緊急維修。 「電子服務網站內的電子查冊服務現已暫停維修工作預計可於4月21日完成如有關系統維修可以更早完成公司註冊處會盡快通知公司註冊處發言人表示處方十分關注事件經初步調查後現時未有收到個人資料外洩報告為謹慎起見公司註冊處已暫停電子查冊服務以進行緊急系統維修及相關調查。 處方已將事件通報保安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至於電子服務網站內的其他服務,如電子提交服務及監察易等,則不受影響。 公司註冊處及系統承辦商正全力恢復電子查冊服務。 讀文匯報PDF版面. 顯示更多. 相關推薦.

  6. 2024年5月4日 · 該處調查結果顯示承辦商在設計系統時除了提供查冊相關資料還將額外個人資料傳輸到客戶端電腦雖然這些額外資料並不會顯示在查冊結果頁面上但如果查冊人在查冊結果頁面上利用開發者工具Web developer tool),便會取得額外的個人資料

  7. 2024年5月9日 · 近期發生的資料外洩事件大多數與承辦商有關例如消防處早前因外判承辦商在轉移資料時擅改讀取權限令逾5,000人資料具外洩風險公司註冊處電子服務網站內的電子查冊系統亦因承辦商在設計系統時出現漏洞令多名市民的姓名證件號碼及住址等資料外洩種種事件都顯示出政府在監管承辦商和外判服務方面的管理不足政府應在招標時加強對承辦商的篩選和評估確保他們具備足夠的技術能力和資訊安全意識並評估他們過去的紀錄和工作經驗。 在簽訂合同和服務協議時,亦應明確規定資訊安全的責任,確定敏感資料的保護措施、風險管理和監管要求,以及違約的後果和懲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