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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換日元點先最抵?比較銀行找換店最新兌換價
近日日元低位徘徊,自然吸引不少港人心郁郁兌換日元儲定彈藥去日本旅行。我們今日就比較多間外幣找換店及各大銀行的兌換價,以及列出多間找換店、銀行及信用卡發卡機構的匯價連結,等大家可以做足準備!
Yahoo財經
9 小時前
人民幣兌港幣匯率 | 香港逾20間銀行/找換店兌換人民幣匯價比較|每日更新 | U Travel 旅遊資訊網站
人民幣兌港幣匯率 | 喜歡放假北上深圳或其他大灣區城市吃喝玩樂的港人,當然要留意(CNY)人民幣兌港幣(HKD)即時匯率變化,趁低位吸納!U Travel 為大家整合香港銀行及銀行/外幣找換店今天最新人仔兌港元匯率,當中包括中銀、匯豐、恒生、東亞銀行等大細銀行,以及各大小找換店(小女孩找換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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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時前
2020年6月18日 · 旺角一間找換店女東主於提供匯款服務時,聲稱能為顧客提供「即日到款」或「翌日到款」至指定的內地戶口,但最後未有完成有關匯款服務,或只有小部分款項匯至內地,她今年2月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名成立,今日(18日)被判監14個月,成為 ...
2022年8月12日 · Tweet. 旺角一間找換店的女東主和女職員涉嫌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海關人員於前年11月在旺角發現1間找換店,於店舖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到期,並被拒絕續牌申請後,仍在該處經營匯款業務。 該店女東主及1名女職員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日 (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4.2萬港元及2萬港元。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申領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持牌人登記名冊可於海關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瀏覽。 最高瀏覽. 1 04月28日 (日) 05:22更新. 天文台 : 料高達每小時80公里或以上強陣風襲港.
2022年7月6日 · 香港海關早前偵破3宗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案件,一間找換店及其男董事和一男一女店員,以及另一間找換店的男東主和男店員,分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罰款6,000至4萬港元。 此外,另一間找換店及其女董事則在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罰款1.6萬港元。 首宗案件中,關員去年2月進行調查,發現馬鞍山一間找換店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續期申請被拒後,其男董事和一男一女店員仍在該處經營貨幣兌換業務。 該找換店及上述3人涉嫌無牌經營金錢服務,3人早前已被判罪成及罰款6,000至8,000港元,而找換店則在今日 (6日)被判罪成及罰款1萬港元。 第二宗案件中,關員去年3月發現火炭一間找換店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已到期,但其男東主和男店員仍在該處經營匯款業務,兩人今分別被罰款4萬和3.2萬港元。
2023年5月15日 · Tweet. 涉事找換店在今年3月曾被淋油。 前晚 (13日)8時許,執法部門接獲報案,指3名可疑人士在葵富路葵涌廣場一店舖外徘徊,期間不時偷偷觀察店內情況,令店員受驚。 人員趕至截查相關人等,惟他們均無法就於上址出現提供合理理由,遂以涉嫌「遊蕩」拘捕該3名俱15歲少年。 據了解,涉事店舖是一間找換店,懷疑因為東主兒子欠下200萬港元債務,並且長居內地避債,結果「子債店償」,今年3月27日及本月初先後遭人淋油刑毀。 前晚,東主胞妹正在看舖,留意到3名少年形迹可疑,他們在附近逗留近半小時,不時朝該店方向偷望,胞妹懷疑有人圖謀不軌,於是報案求助。 據悉,有人被捕後承認受一名男子指使到場監視。 最高瀏覽. 1 12月05日 (二) 20:48更新. 「氣罩車」驚現多區 網民笑稱防鎖車新招.
2019年4月19日 · 再有市民幫襯找換店匯款到內地墮「失款陷阱」,最少4名受害人已報警求助,各人損失數萬至數十萬港元不等,有指受影響市民還有十多人。警方證實昨日(18日)接獲市民報案,經初步調查後,已以「盜竊」罪名拘捕一名55歲姓陳的找換店女負責人,正 ...
2022年2月9日 · 觀塘有找換店受騙失財。 今日 (9日)下午時分,一名本地男子及一名內地女子向鴻圖道37號地下一間找換店提出要求,謊稱擬將約32萬元人民幣兌換成港幣,並出示已經匯款到店舖戶口的手機截圖。 職員不虞有詐,按照匯率將大約40萬港元存入對方指定的銀行戶口,及後才察覺找換店的帳戶未能收到相關人民.
2022年8月23日 · 香港時間. 2022年08月23日 (二) 18:12. Tweet. 海關去年揭發有找換店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一間找換店及其男董事和男店員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先後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找換店和男董事早前已各被判罰款8,000港元,男店員則在今日 (23日)被判罰款9,600港元。 即找換店及兩人共遭罰款25,600港元。 海關人員去年一月進行調查,發現北角一間找換店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續期申請被拒後,其男董事和男店員仍在該處經營貨幣兌換業務,找換店及兩人因而涉嫌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相關新聞. 最高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