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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申請書:於本署「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以下簡稱線上系統)登錄旅客資料,免列印紙本。. 二、大陸地區所發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之旅行證件或香港、澳門政府核發之非永久性居民旅行證件。. 已取得外國國籍,尚具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者,應檢附外國 ...

  2. 2024年3月11日 · 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高雄機場國境事務隊於113年2月23日接受英國在臺辦事處英僑服務處拜會,高雄機場國境事務隊隊長政展與該處處長何永海(Gareth Howell)與執行領事林文佩(Sophie Lin)等2人針對國境安全管理議題廣泛討論。. 何處長表示,該處 ...

  3. 誰可以辦. ( 一) 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得招收外國學生之學校許可在我國就學之學生。. ( 二) 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大學或其組成之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許可在我國就學之僑生。. ( 三) 經僑務主管機關核轉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之自行回國就學 ...

  4. 首長簡介.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1 鐘景琨 署長 2021-01-16. 2 林宏恩 副署長 2022-07-01. 3 陳建成 副署長 2023-07-17.

  5. 2020年9月17日 · 本署各服務站. 要帶什麼. 一、申請人應於居留期間屆滿前三個月內,備齊下列文件,逕向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本署)各服務站辦理。 (一)延期申請書。 (二)入出境許可證。 (三)延期費新臺幣三百元。 (四)依親對象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影本。 (基於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專案許可長期居留者免附)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得要求檢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大陸通行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註同意延期字樣證明、離婚後對在臺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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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臺北市服務站.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電話: 02-2388-5185 (總機) 傳真: 02-2331-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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