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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梁晃維(英語: Fergus Leung,1997年4月3日 — ),香港大學生物醫學系學生,前香港 中西區區議會 觀龍選區議員 [1] [2],前香港大學學生會外務秘書及時事委員會主席。

    • 誤以為選舉職責已結束
    • 國安法被捕還柙至今
    • 警曾引國安法進行搜查
    • 官指梁一直認真對待候選資格
    • 其選舉開支遠低於條例訂明上限

    梁晃維早前在誓章解釋,他於2020年7月30日遭DQ,他因而錯誤地認為他作為候選人的職責已結束。之後隨著選舉宣布延期,他對相關事宜亦失去警覺性,認為再沒有事情需要處理。至於由選舉事務處經電郵發出的交回選舉申報提醒,梁不爭議曾收到相關電郵,但以為電郵多數會先經由其兩名助理處理,而他們並沒有將電郵轉交給他。

    直到廉署人員上門,梁意識到他有需要遞交選舉申報。惟兩日後,梁便收到國安處通知指他違反國安法,不久後便被帶上法庭,一直還押至今。梁形容他當時身心俱疲,只能選擇優先處理國安法相關事宜。直到2021年尾才能分心處理本案,他索取法律意見準備此申請,並在家人朋友等協助下找回當時的選舉開支收據。

    惟他最終只能取回部份收據,因其辦公室曾遭警員引用國安法進行搜查,警員的目標是與2020年選舉相關資料。另於2021年5月,梁辭去區議員職責並清空其辦公室,他當時被還押,未能親自監督搬遷過程。梁認為部份收據或在警方搜查、清空辦公室期間意外遺失。

    法官認為,梁過去一直有就選舉相關支作紀錄,屬認真地對待其候選資格。法官指選舉當時史無前例地押後,梁或許因而對其候選人職責的戒心下降。至於其助理未有將電郵轉交屬不幸及疏忽。接納梁指部份收據或在警方搜查時意外遺失,考慮梁一直還押,理解他將心力放在國安罪行上。

    法官基於梁在此事上無惡意,又指梁的選舉開支總額約 13 萬元,遠低於條例訂明的 266 萬元上限,不認為梁可因不提交選舉申報書而獲利,故批准梁的申請,但下令梁需向律政司支付近三萬元訟費。 案件編號:HCMP77/2022

  2. 梁晃维 (英语: Fergus Leung1997年4月3日 — ), 香港大学 生物医学系学生,前 香港 中西区区议会 观龙 选区议员 [1] [2] ,前 香港大学学生会 外务秘书及时事委员会主席。 2021年因 初选47人案 ,梁晃维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遭还押至今,不得保释;其后辞去区议员职务。 [3] 学运生涯 [ 编辑] 港大学生会 [ 编辑] 协办民族党集会. 2017年6月30日, 香港民族党 召集人陈浩天原订于尖东海傍举行“哀悼香港沦陷二十年”集会,惟因警方发出禁止集会通知书,在下午五时左右已有约一百名警察在尖沙咀一带截查及搜袋,并全面封锁尖沙咀海傍,迫令陈浩天在晚上七时左右宣布集会取消。

  3. 晃維 ( 英文 : Fergus Leung , 1997年 4月3號 —),係香港 泛民主派 社會運動、學生運動人士、第六屆中西區前任區議員( 觀龍選區 ), 伊利沙伯中學 畢業, 香港大學 生物醫學系學生,亦係前 香港大學學生會 內務副會長同時事委員會主席。.

  4. 2023年2月7日 · 法官認為梁晃維現是所面對的刑事指控十分嚴重,而且他自2021年1月尾開始一直被羈押,可以理解他需要付出不少心神去處理47人 案及現正進行的法律程序。 法官同時認為梁的申報選舉開支只是13.6萬元,遠遠低於港島區選舉開支上限266萬,不認為梁不提交選舉申報書可從中獲利,故批准梁的申請,下令梁晃維需向律政司支付近三萬元訟費。 法庭記者:劉曉曦.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 https://bit.ly/3yLrgYZ. 六旬婦倒斃死因研訊|官引導陪審團 可裁定死於自然或死因存疑. 政府擬順延中大醫院還款5年 涉約40億 提供公營服務代繳部分利息.

  5. 2023年2月17日 · 控方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播放港島選舉論壇片段,梁晃維解釋因為協調會議內容只得戴耀廷及與會者得悉,無法保證所有人都不會背叛口頭承諾,故起草《墨落無悔》聲明,指「如果大家都係承諾咗或者都認同呢啲理念嘅話,其實點解唔能夠喺一個 ...

  6. 2023年2月7日 · 初選案認罪被告梁晃維 申請豁免提交選舉收據獲批. 民主派「35+」初選案認罪被告之一、前中西區區議會觀龍選區議員梁晃維,2020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時被DQ參選資格,沒有依例在時限內提交選舉申報書,去年在還柙期間入稟,要求法庭批准他逾期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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