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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8月7日 ·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昨晚7時許在深水埗被捕警方指5名休班警員當時認為方形迹可疑於上前截停搜查但方當時卻逃走警員稍後在方手持的膠袋搜出10支鐳射槍」,每支長約18厘米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作出拘捕浸大學生會內務秘書方嘉誠表示當時有人拍方仲賢的肩膀他感到驚慌於是想離開現場。 期間,有警員向方仲賢「叉頸」,方嘉誠指:「方仲賢在過程中無襲擊警員,即是警員正濫用私刑。 批評警方說法荒謬. 方嘉誠又質疑,購買「鐳射筆」並非違法。 對於警方指,攻如該物品本身非攻擊性,但有人用作攻擊用途,則可歸類攻擊性武器,方嘉誠形容說法荒謬,「警察覺得是武器便可以拘捕,有很多東西都可以是武器」,強烈譴責警方製造白色恐怖。 被問及方仲賢的情況如何?

  2. 2019年8月6日仲賢因購買鐳射筆遭警方逮捕,罪名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事件引發外界不滿,大批市民前往警署抗議,浸大學生會譴責警方製造白色恐怖,惟未有指出該鐳射筆能對人體做成傷害。

  3. 2022年8月11日 · 獨媒報導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被指在2019年購買鐳射筆而遭警員截查時不合作早前被判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判監9個月今早刑滿出獄多名親友迎接他向獨媒表示將赴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修讀國際關係為期三年至於會否不捨香港他苦笑無⋯⋯呢度只會沉淪」,而對英國的新生活則都會期待嘅有個新開始啦」。 稱靠女友及友人信件捱過 未來數周內離港. 今年23歲的方仲賢在2019年3月起擔任浸大學生會會長,同年8月在深水埗時購買10支鐳射筆遭警員截查。 控方指,方當時逃跑並重設手提電話。 他在今年2月起被還柙,至4月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脫,惟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入獄9個月。

  4. 2019年8月7日 · 昨晚6日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於深水埗街頭手持十支長約18厘米鐳射筆」,方仲賢被五名休班警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拘捕消息傳出後多名市民圍堵警署聲援學生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浸大學生及校友聯署斥責警方濫捕至今早已有3,198人聯署律師指警方在合理懷疑下將事主拘捕之後需測試檢獲的雷射筆是否違法如證事主清白需撤銷控罪。 假如案件需要上庭審理,事主需向法官解釋雷射筆用途,由法官審視抗辯理由。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遭警員截查。 (讀者王先生提供) 對於方仲賢被捕一事,浸大傳理學生及校友聯署,斥責警方濫捕行為,截至今日(7日)早上10時半已有3,198人聯署。 (網站截圖)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 涉「管有攻擊性武器」被捕.

  5. 2024年1月5日 · 方仲賢為浸大前學生會會長19年抗爭運動時因購買鐳射筆而遭警員截查時不合作被判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9個月22年8月出獄自由亞洲電台粵語組報道. 浸大前學生會長方仲賢及其母除夕夜在九肚山放狗遭一對夫婦指大狗會發癲咬人」,一男子涉嫌動粗並踢傷方的愛犬4人被捕

  6. 其他人也問了

  7. 2021年12月29日 · 浸大前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前年8月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10支雷射筆被指期間掙扎逃跑及同日在醫院驗傷時將手提電話重置他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和妨礙司法公正3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辯方重申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包括被告人管有雷射筆的意圖他是否清楚知道當日截查自己的警員的身分等。 控方沒有進一步陳詞,本案押後至2022年2月9日裁決,被告期間續准保釋。 辯方資深大律師王正宇陳詞指,無可否認的是被告持有雷射筆的9分鐘期間,它沒有裝上電池,而被告在場時曾向警員表述此訊息,反映他知道雷射筆必然是在裝上電池的情況下才能發揮功能。 辯方亦指,當日並無大型騷亂事件,控方不能單以以往有示威者以此武器傷害他人,便推論被告有同樣意圖,「唔係用嚟做攻擊性武器,用嚟做電筒都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