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19年1月9日 · 中年工程師7年前遇襲,卻被誤作罪成被告,遭警務處一直留下案底,至4個月前始意外揭發。 警方對事件表示積極跟進,接獲事主投訴兩日後即作糾正,更會繼續追查,如發現有人為疏忽會嚴肅處理。 該名無辜孭上案底7年的事主姓鄧(48歲),任職工程師,去年9月在銅鑼灣發現有人違法拋垃圾,向食環署舉報,更願作證人,但食環署翻查記錄,發現他有案底,通知不適合做證人,他連忙申請「良民證」核實,始揭發竟已留案底長達7年。 事主始記起在11年10月,於九龍城勝利道曾與一家寵物店經理爭執,被對方打傷,須上法庭任證人,對方最後被判罪成,懷疑遭警方烏龍誤將他當被告留下案底,事主本月2日向警察投訴科投訴。 警方隨即積極跟進,在1月4日即更正事主刑事紀錄,翌日已通知事主結果。
2019年1月10日 · 直至4個月前他舉報一宗亂拋垃圾案,食環署翻查紀錄發現他有案底而不適合做證人時,他才申請「良民證」查證,驚覺自己過去7年都被留案底,上周三 (2日)向警方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 警方發言人回覆時證實,接獲相關投訴後已即時跟進,而人員翻查紀錄後,證實一宗在2012年1月審結的普通襲擊案的刑事紀錄錯誤,並已就事主的刑事紀錄作出更正,以及通知事主。 警方指,會繼續跟進相關投訴,如證實事件涉及人為疏忽,會嚴肅處理。 事主向傳媒透露,自己曾投考政府工務工程師20次均落空,懷疑跟「被留案底」有關,計劃入稟控告警務處疏忽,以及追究不獲聘而導致300萬元損失。 相關文章. 一名40餘歲的工程師於2011年10月捲入一宗普通襲擊案,他被人打傷出庭作證,惟警方卻誤將他當作被告,2012年1月案件審結後一直留有案底。
2019年1月9日 · 他懷疑警方當年出錯令他蒙冤7年,日前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察聽到我嘅個案都覺驚訝,佢駐守此科3年也從未聽過,仲話要紀錄一個人嘅刑事案底,要經過過五關斬六將嘅嚴謹程序,唔係咁易出錯。」至今警方仍未回覆他調查結果。
2019年1月10日 · 《蘋果日報》今日報道,一名工程師七年前牽涉一宗普通襲擊案,警方經調查後,證實事主為受害人,改為以證人身分出庭,惟警方錯將他列為有案底人士,事主卻一直懵然不知。 至四個月前,事主向食環署舉報一宗亂拋垃圾案件,才獲悉自己有犯罪紀錄,向警方申請「良民證」失敗,於向警方投訴。 警方發言人回覆香港01指,接獲相關投訴後,隨即作出跟進。 人員翻查紀錄後,發現一宗在2012年1月審結的普通襲擊案的刑事紀錄錯誤,警方得悉事主的投訴後,已立刻了解事件,並就事主的刑事紀錄作出更正及通知事主。 警方表示,會繼續跟進相關投訴,如證實事件涉及人為疏忽,定會嚴肅處理。 警務處. 搶先表達.
2019年1月9日 · 該名無辜孭上案底7年的事主姓鄧(48歲),任職工程師,去年9月在銅鑼灣發現有人違法拋垃圾,向食環署舉報,更願作證人,但食環署翻查記錄,發現他有案底,通知不適合做證人,他連忙申請「良民證」核實,始揭發竟已留案底長達7年。
一名工程師約七年前出庭為一宗普通襲擊案作證,案件審結後,被告被判罪成,但警方在案件紀錄中,錯誤將證人當成罪犯,並留有案底。 事主數個月前才發現...
2019年2月1日 · 東張西望 | Tony因警方的刑事紀錄錯誤,白白留了七年案底,更間接失去應徵政府工作的機會,事件今水落石出,他怎樣討回公道? ️ 唔想錯過最近發生嘅新事,快啲訂閱 TVBUSA 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q7ZDHH☑️ 同埋 收藏【東張西望】播放列表 https://bit.ly/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