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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12月20日 · 撰文:鄭秋玲 陳宇軒. 出版: 2016-12-20 17:15 更新:2016-12-31 23:52. 1名警署警長及1名警員懷疑索取金錢報酬向1名鋼鐵工程商人洩露1宗謀殺案的機密資料且明知該商人會把資料轉交案中疑犯更討論案件的證據狀況及強弱目的為建議案件2名疑犯面對 ...

  2. 2017年10月30日 · 出版: 2017-10-30 14:45 更新:2017-10-30 17:43. 油尖區三年前發生一宗黑幫謀殺案但兩名非油尖區的警員卻涉嫌把所知有關該案的資料透露予一名商人更教人應如何面對警方調查該謀殺案最終無疑犯被檢控但兩名涉嫌洩密的警員則與該商人 ...

    • 案件涉油尖區男子被斬死案
    • 兩警員被告在車上談論該謀殺案
    • 提示入境處會通知警方目標人物去向
    • 提及警方會「勾」出通話記錄

    控方傳召警務高級督察鍾志強作供,鍾稱他案發時任職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鍾憶述2014年10月初接手一宗黑幫仇殺案,綽號「阿紫」的黃文健在尖沙嘴一間酒吧襲擊兩人後,反被一班刀手斬死。謀殺案起初由油尖警區反黑組跟進,但很快便由鍾負責的總區重案組接手,但他不記得油尖反黑組是否有一名鄭伯滔警長,亦不知道鄭有否參與調查。 鍾指警方曾拘捕外號「德姣」和「偉仔」的兩名男子,「德姣」甚至被帶上法庭控以謀殺罪,但由於DNA化驗結果與二人不符,最終撤控且無條件釋放。其餘兩名涉案疑犯案發後潛逃,但去年5月回港自首,最終都因證據不足無被檢控。

    廉署調查本案時,共進行6次竊聽行動,偷錄三名被告在私家車上的對話。控方指,第一段錄音訊錄了兩名男警被告的對話,二人在車上提到一宗疑為黑幫仇殺案的案件,錄音中一把男聲說:「攞把刀斬人,自己走唔X切,畀人冧埋...最多證明打交...拉咗一個」,又提到ID Parade(認人手續)和自首等字眼。

    第二段錄音則被指是首被告和第三被告交談的錄音,內容圍繞警方發通緝令和出入境限制,一把男聲提到入境處會留意兩類出境人士,一種是通緝犯,另一種是目標人物,入境處會關注後者的出入境活動,並通報警方,男聲更說:「入境處會打畀柴(警員)而唔係幫辦(督察),喺邊時邊度出關。」另一人問他:「一出來就即刻拉,使乜關注?」男聲則回答他:「你係目標人物」。

    控方又播出另外兩段被指是首被告和第三被告的交談內容,則涉及疑犯上庭程序和警察搜查電話。兩段錄音中一把男聲說,警方會暫時落案將疑犯帶上法庭,之後律師會請求裁判官批出保釋,男聲遂提醒:「最緊要睇一庭畀唔俾bail(保釋),睇一個月,或者兩個月後返來。」在另一段錄音,男聲提到用iphone電話會讓警方「勾」到通話記錄:「伙記可以叫資訊科技組勾出來。」又提到與其他人分錢。 案件編號:DCCC67/2017

  3. 2018年2月14日 · 兩警賣黑幫謀殺案料獲酬11萬 判囚30至36月 官斥嚴重違反職責. 兩名警署警長及警員被控向一名鋼鐵商人洩漏一宗4年前發生的黑幫仇殺案件的機密資料包括法證結果及保釋資料等又教疑犯如何應對警方調查。. 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公職人員 ...

  4. 2019年12月9日 · 1. 兩名警署警長及警員被控向一名鋼鐵商人洩漏一宗黑幫仇殺案件的機密資料包括法證結果及保釋資料等又教疑犯如何應對警方調查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分別被判囚2年3個月至3年。 3人不服定罪,早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庭今(9日)准眾被告可就原審官是否足夠及恰當地解釋各人的定罪理因作出爭辯。

  5. 2016年12月22日 · 社會新聞. 涉向商人洩謀殺案機密案 控罪指兩警明知資料會轉交疑犯. 撰文:梁芷君. 出版: 2016-12-22 12:33 更新:2016-12-31 23:52. 三被告 (由左至右)為警員李潤福、警署警長葉國良及鋼鐵工程商人洪偉明。 (梁芷君攝) 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訴2名警務人員控告他們就一宗警務處調查的謀殺案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1名鋼鐵工程商人則被控協助及教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3被告今(22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月19日再訊,以待轉介文件。 眾被告獲准以1萬及2萬元保釋,期間須於指定地點居住、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離港24小時前須通知廉署。

  6. 2017年11月8日 · 兩警涉收賄向商人賣料謀殺案資料案件今8日續審法官早前對廉署在行動結束後將目標人物相片銷毀的做法大感驚訝和不滿控方今傳召另一位高級調查主任作供他解釋將目標人物被逮捕後銷毀相片是慣常做法。 他又透露,雖然監聽只可以針對目標人物,但若兩個目標人物同在現場,即使有外人在仍可進行監聽。 三被告 (由左至右)為警員李潤福、警署警長葉國良及鋼鐵工程商人洪偉明。 (梁芷君攝) 3名被告分別為:警員李潤福,47歲;警署警長葉國良,50歲;和鋼鐵工程商人洪偉明,46歲。 三人否認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首兩被告被指向第三被告提及一宗謀殺案的資料。 調查員稱疑犯被捕便會把照片銷毀. 審訊今傳召廉署高級調查主任龍浩恩作供,他加入廉署16年,是參與本案監聽行動的調查人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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