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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居民郭卓堅4年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丁權並非新界原居民傳統權益,歧視女原居民,要求法庭裁定丁屋政策違憲。 法官今早頒布裁決,裁定原居民以免費建屋牌照形式建屋,屬合法傳統權益,但以其餘2種形式建屋,不受《基本法》保障。
星島日報. 早前入稟挑戰「一地兩檢」條例的長洲居民郭卓堅,3年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政府取消新界原居民興建丁屋的政策。 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提訊,申請方要求在正審前召開專家會議,讓與訟雙方專家商討共識,被政府一方反對。 法官同意會議有助收窄討論範圍,遂批准申請方要求,雙方須於下月28日或之前召開專家會議。 郭卓堅今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應訊。 李批評政府一方無盡坦誠披露資料的責任,對申請方索取文件的要求故意採取愛理不理的態度,令申請方須自行尋找公開檔案資料。 李強調丁屋政策爭議多時,政策偏坦新界男性原居民,對婦女不公平,但公開檔案中只有一疊逾400份的文件,政府理應保存了更多殖民地時期的文件和備忘。 政府一方認為,舉證責任在於申請人而非答辯人。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早年與社工呂智恆就新界丁屋政策,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一度裁決部份勝訴,之後涉案三方提出上訴。上訴庭今年初推翻原訟庭判決,裁定政府與鄉議局勝訴。當時敗訴的郭卓堅表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法官指示各方在21日內就法庭頒發的命令提交書面陳辭,暫時郭卓堅和鄉議局均表示打算上訴。與郭卓堅一起入稟的社工呂智恆表示,上訴主要針對丁屋政策與《基本法》相牴觸的地方,包括法官在判辭中亦明言丁屋政策根據社會出身、出生和/或性別給予新界原
長洲居民郭卓堅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丁屋政策偏袒新界男性原居民,要求法庭裁定政策違憲。 案件去年12月完成聆訊。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法官將於4月...
案件今上訴至終審法院,代表郭卓堅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提出,原居民的權利「重男輕女」,帶有歧視成分,李亦驚訝政府方曾突然改變立場,承認《丁屋政策》歧視女性、出生身份或社會身份,但卻認為《丁屋政策》仍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案件下午再續。
余若海強調,政府對批出「免費建屋牌照」有酌情權,即使政府劃出土地作丁屋發展,也不代表土地已被預留興建丁屋,最終仍要視乎實際土地供應。他又質疑郭卓堅要求推翻殖民地政府於1972年推出丁屋政策的決定,逾時甚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