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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月6日 · 鄭若驊婚姻一直十分神秘她在記者會上首度承認鄰居」、曾任工程師學會會長並擔任特首選委的資深工程師潘樂陶為其丈夫鄭若驊丈夫潘樂陶今早在涉事獨立屋出現。 (蔡正邦攝) 鄭若驊首度公開其夫即為鄰居潘樂陶。 潘與任職護士的前妻簡麗群1968年在英國結婚,二人翌年回流返港,並先後誕下3名兒女,但幼女於1995年死於車禍,長子亦於5年後自殺身亡,至2008年簡麗群發現潘樂陶與女下屬發展婚外情逾20年,至2010年正式離婚。 離婚分產官司打至終審法院. 潘樂陶與結婚逾40年的前妻簡麗群於2010年正式離婚,但二人的分家產官司至2014年7月才終審審結。

  2. 2022年6月16日 ·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其創立及擔任主席的安樂工程集團被指與屬競爭對手的信興集團於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遭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控告指兩集團涉違競爭條例》,文件指出涉案時間長達4年涉及潛在工程銷售總額約20億元兩集團會亙相幫助」,透露報價收取的一方會提供掩護式標書俗稱豬仔標」),而兩公司的職員透過電郵聯絡這些消息時會以 豬 (PIG PIG)」為電郵標題,案件將於競爭審裁處處理。 潘稱其公司與信興沒有關係. 潘樂陶今 (16日)在出席安樂工程股東周年大會後回應事件指,涉案的員工會繼續留任,並稱不評論競委會說法,而其公司與信興沒有關係,強調「真金不怕洪爐火」。 + 3.

  3. 2022年11月4日 · 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創立的安樂工程集團涉嫌與信興集團在冷氣工程合謀定價兩集團今年6月16日遭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控告違反競爭條例》。 當時案情指出涉案時間長達4年涉及潛在工程銷售總額約20億元兩個集團會向對方披露報價形容是互相幫助」,收取的一方會提供俗稱豬仔標的掩護式標書雙方更曾以 豬(PIG PIG)」為互通的電郵標題。 潘樂陶當時回應傳媒查詢時,撇清與信興的關係,強調「真金不怕洪爐火」,惟競委會今日(4日)宣布,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承認違反競爭法,被判罰款1.5億元。 + 2.

  4. 2022年11月4日 · 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轄下的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承認違反競爭法罰款1.5億元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4日宣布安樂機電就空調工程合謀案承認法律責任接受合作條款包括支付1.5億元罰款於首輪訴訟及競委會即將就關連事宜展開的第二輪訴訟中被列為答辯人的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安樂機電),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並與競委會訂立合作協議其員工佘嘉偉和鄭潔純亦同意承認法律責任並與競委會達成合作協議。 根據合作協議,雙方將共同向審裁處申請,就首輪和第二輪訴訟,對安樂機電施加1.5億元的罰款,有關申請須經審裁處作出決定。

  5. 2019年4月23日 ·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去年一月六日履新旋即被揭發位於屯門海詩別墅住所涉嫌僭建其丈夫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潘樂陶持有毗鄰的單位亦有僭建物惹起軒然大波去年12月21日刑事檢控專員發聲明指考慮了資深大律師意見屋宇署提交的證據適用法律及檢控守則的原則後同意就鄭若驊有關四號屋的僭建物和潘穎欣潘樂陶長女有關三號屋的僭建物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合理機會但潘樂陶有關三號屋的僭建物則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會對潘作出票控。 負責案件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資深大律師徵詢蔡維邦大律師的最終法律意見後,認為3號屋的僭建物,即一個水池構築物(大約尺寸為2.5米x4.65米x1.24米),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 刑事檢控專員申請傳票,檢控潘樂陶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14(1)及40(1AA)條。

  6. 2018年12月21日 · 經過一年調查律政司長鄭若驊及其丈夫潘樂陶各自的大欖海詩別墅4號及3號獨立屋僭建案件終有結論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今日發表聲明對潘予以檢控不檢控鄭若驊在該份聲明中詳列了調查工作的時序為讓讀者掌握整個調查過程的脈絡及全貎現將其中的關鍵階段順序列出鄭若驊甫上任便爆出僭建醜聞她和丈夫潘樂陶一度成為傳媒追訪對象。 (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擁有工程師資格的鄭若驊,上任司長首日,即今年1月6日,就被揭屯門寓所有僭建物。 2017年12月27日,屋宇署接獲傳媒查詢,有關屯門海詩別墅的部分單位,包括鄭若驊名下的4號屋,以及其丈夫潘樂陶和女兒潘穎欣名下的3號屋的懷疑僭建物。

  7. 2018年1月6日 ·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承認其鄰居潘樂陶為其丈夫。 (資料圖片政府網頁圖片) 至於潘樂陶持有的3號屋,《香港01》亦發現天台的玻璃屋,由約30方呎增至約90方呎; 地下及一樓外牆亦分別被改建玻璃陽台; 另於花園加建了一個小型泳池規模更大於鄭若驊大宅的水池。 《香港01》翻查鄭宅及潘宅的核准圖則,發現海詩別墅地契規定地積比率上限為0.6倍,但海詩別墅原設計已使用了0.5997倍,換句話,任何與核准圖則不符的擴建樓面,都屬於僭建。 根據《建築物條例》,就已完成的僭建工程,屋宇署會向業主發出 「警告通知」 或 「命令」 ,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間內拆卸違例建築物。 若業主不遵從「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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