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1年8月19日 · 明報即時新聞. 25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被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無罪釋放。 事件揭發馬家健疑被該案「師爺」陳強利游說認罪,並由大律師張曉惠處理認罪的案件。 陳強利及張曉惠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今日(19日)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拒絕陳強利保釋申請;但批准張曉惠以30萬元保釋,分兩期繳交,首期10萬元最遲須在本周六(21日)上午繳付,至9月17日前再交20萬元。 案件押後至11月29日再訊。
2023年12月1日 · 辯方陳辭指,辯方的立場是串謀協議發生於馬家健首次在法院地牢與陳強利、被告張曉惠(案發時33歲)和一名女文員會面前,即2017年1月27日更早的時間。 根據承認事實,洪智謙的胞弟洪智勤於2016年11月探訪馬,其後馬父便獲告知不用付律師費。 雖然馬供稱不記得洪弟於會面中說了什麼,以及首次會面後才知悉被告等人受聘於洪弟,惟辯方認為不可能是湊巧,馬的說法只是他推翻認罪的其中一個基石,推論馬在首次會面已向被告提出「一招一放」,先前已達成與洪智謙、洪弟和陳強利的串謀協議。 被告的角色只是「局外人」,負責上庭代表馬認罪和求情。 控方陳辭稱,若然馬一早與他人達成共識,便不會於2017年3月3日第二次會面詢問被告案件的勝算。
2021年8月16日 · 【明報專訊】25歲青年早前上訴得直,獲撤銷企圖販毒罪,因而揭發有案底的「師爺」陳強利(Paul Chan)涉游說他認罪。 就有案底者可擔任「授權人員」,會見被羈留者,代表案中上訴人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該名「師爺」事實上並非「授權人員」,他探訪被羈留者是有大律師陪同,建議律師會與警方商討協助核實律師樓職員有沒有案底。 律師會確認,陳強利並非律師會授權文員。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其他人也問了
陳子強是誰?
陳百強是誰?
陳鈺琪是誰?
陳昇是誰?
2023年10月6日 · 大律師否認控罪,昨在區院受審。 馬家健供稱,陳強利在會面中稱案件「好難打」,若被告愈多,刑期或更重,他聽了覺得「好灰」,為減刑聽從指示,包括按張曉惠所說在白紙抄寫文件,澄清收包裹是自願。
2021年8月18日 · 據了解,涉案師爺陳強利(Paul Chan)及代表馬家健處理其認罪聆訊的大律師張曉惠,昨日被警方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 另外,本報得悉陳強利6年前曾在賴俊文律師行工作過,賴確認此事,強調「起初唔知佢背景係咁」。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桌面網頁版:由訂閱日起計最多10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閱讀工具:
2023年9月14日 · 25歲青年馬家健早年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獲撤罪,律師樓「師爺」陳強利被揭發涉游說馬認罪,與女大律師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 陳早前認罪,今(1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3年。 法官指被告受青年父親所托,卻違背指示,誤導無辜的青年認罪,濫用法律從業員的角色,嚴重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和公義的信心。 被告陳強利(60歲)被控串謀其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涉及海關販運1,185克可卡因的刑事案件。 同案女大律師張曉惠(案發時33歲)擬否認控罪,她將於今年10月5日受審。 法官張潔宜判刑指,涉案可卡因超過1000克,必然會以超過監禁20年為量刑起點,是十分嚴重的罪行。 被告堅持的程度高,他於10個月內反復游說馬家健,為主要與其溝通的人,並準備「講稿」等文件,擔當重要角色。
2023年8月24日 · 25歲青年馬家健原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獲撤罪,律師行「師爺」陳強利被揭發涉游說馬認罪,與女大律師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 陳今(24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情指他向青年提出「一招一放」,以換取釋放同案被告,他亦著對方根據事先準備的講稿作供,內容要求青年更改原先口供,撇除同案被告與案件的關係。 控方透露被告自1982年起逾30年間有達15項定罪紀錄,包括搶劫、入屋犯法等;他續還押至9月14日判刑。 案情指,馬家健2013年因工作結識洪智謙,約2016年7月,洪要求借用馬家健住址收包裹,馬同意但不知包裹有何物品內。 其後洪叮囑馬不要簽收包裹,待郵局發出領取郵件通知卡,馬按指示將郵卡轉交予洪的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