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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 ·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於社交平台披露西灣河開槍警員相片等資料,違反匿名令及「起底」禁制令,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責任,被判監3個月。 法官今 (25日)頒布書面判決指,黃作為公眾人物具影響力大,黃發布貼文定必有其意圖,若他認為以當時社會氣氛,貼文不會激發不當留言,想法實過於天真,反之貼文會令當時局勢升溫。 法官指本案貼文內容及其後果,為法庭處理過的警員被起底個案中屬最嚴重,考慮到黃承認責任及致歉,判監3個月,兼須支付訟費5萬元。 最新影片推介︰. TOPick診症室. 【TOPick診症室】長期穿瑜伽褲易生念珠菌 醫生拆解引發陰道炎6大陷阱. 申請人律政司,答辯人黃之鋒。
2018年1月17日 · 律政司早前就兩批人士涉於佔旺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而控以各人刑事藐視法庭罪,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今分別被判囚3個月及4個半月。 法官判刑後,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聞判後代表黃之鋒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或暫緩執行裁決,因為黃之鋒面對的3個月判刑不長,待上訴聆訊時或已完成服刑,法官聞言即指他是採納駱的求情陳詞,為免黃之鋒未能參選才避免判以其超過3個月的監禁,但駱現時又申請暫緩,法官最後拒絕其申請。 代表黃浩銘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亦代表黃浩銘作出類同申請,並指黃浩銘絕對不會棄保潛逃,而且本案是香港首宗同類案件,十分獨特,日後更高級的法院或會訂下判刑指引。
2014年11月27日 ·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昨日早上在旺角佔領區被捕,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再提訊。 黃之鋒在法庭外接受訪問時表示,學民及學聯由始至終都無跟執達主任及「紅帽子」等人發生肢體衝突,只是多次要求對方澄清禁制令內容,竟被以「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拘捕,令他感到失望及大惑不解。 他又透露,昨日被捕時並無反抗,仍被約15名警員衝上前按在地上,令其頸部及臉部受傷,有警員更6、7次企圖傷害其私人部位,包括陰囊等位置,返警署調查時又遭警員以粗言穢語嘲諷及辱罵,他對此感到失望,要求警方作出交代。 黃之鋒又稱,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約20名市民仍在法院等候上庭,擔心他們要在警署留多一晚,希望他們能盡早獲釋。
2017年10月13日 · 律政司前年就兩批人士涉於佔旺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控以各人刑事藐視法庭罪,其中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11人早前已承認指控,另外9人則否認指控受審,高院將於今日下午2時半就案件宣讀判詞,當中黃之鋒及黃浩銘早前因重奪公民廣場及新界東北覆核案被判監,兩人現正服刑,而今日為黃之鋒21歲生日,他與黃浩銘今早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準備下午應訊。 9名否認指控的答辯人分別為朱佩欣、郭陽煜、黃浩銘、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和麥盈湘。 而另外11名早前承認指控的答辯人分別為周蘊瑩、朱緯圇、岑敖暉、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黃之鋒、楊浩華、馬寶鈞、黃麗蘊、張啟昕。 13:23 2017/08/17. 17:41 2017/09/12. 11:49 2017/08/24.
2019年4月3日 ·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違反禁制令,早前承認刑事藐視法庭罪,被判囚3個月,他就判刑上訴,案件今開審。 黃之鋒一方指,黃當時只是反映在場示威者的關注,法庭「應只懲罰其做過的事,而非因他在社會上的角色而懲罰他」,又指原審法官判刑時沒有考慮黃年紀輕的因素。 律政司一方則指,黃的言行導致現場的示威者情緒升溫,即使黃非事件的組織者,亦是扮演著領導的角色,而原審法官亦已考慮其年紀才判刑。 法官押後裁決。 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陳詞指,原審法官指黃之鋒在事件中扮演領導角色及,又指黃挑戰代表禁制令申請人的律師身份,惟黃只是以咪高峰說話,而所謂「挑戰」很視乎用詞及語氣,而黃當時只想確認到場驅趕他們的人士身分。
2019年5月16日 · 香港眾志黃之鋒於2014年涉違反佔旺禁制令而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被判囚3個月,其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但由於原審法官未有解釋為何不就黃犯案時的年輕而給予任何比重.
2019年6月17日 · 黃之鋒表示,自己被囚4個多星期,遺憾錯過有關反對《逃犯條例》佔領運動以及衝擊行動,表示自己將會在今天開始與港人並肩作戰,要求撤回反送中修例。 黃之鋒會見傳媒時,表示自己終於復畢所有有關雨傘運動的刑期,並感激昨日及上星期分別有200萬及100萬人出來遊行。 他提到在獄中仍能在電視上看到特首林鄭月娥流淚的畫面: 林鄭流的是眼淚,香港人在金鐘流的是血。 林鄭沒有資格做特首,香港人面對強權不會低頭。 黃之鋒今日(17日)刑滿獲釋。 (陳靜儀攝) 他指出,自己入獄只有短短4至5個星期,當初並沒有想像到在短短一個月之間,香港會發生兩次大型抗爭行動,希望未來幾星期繼續抗爭。 他再次重申要求林鄭下台及全面撤回送中修例的要求。 黃之鋒會見傳媒時,表示林鄭月娥沒有資格做特首。 (陳靜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