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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3日 · 現年24歲的黃之鋒18歲開始犯案纍纍,如今已四嚐牢獄滋味。 黃之鋒曾因2014年衝擊及非法佔據政府總部東翼前空地案被判囚,坐了69天監。

  2. 2021年5月12日 · 就在5月6日,專門煽動民眾鬧事的慣犯黃之鋒在區域法院認罪,承認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故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 慮及大型集會可增加新冠肺炎的 ...

  3. 2019年9月12日 · 「香港眾志」黃之鋒涉嫌在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在6月30日被捕,隨即於當日下午被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他被控干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以待控方調查,包括檢視錄影。 黃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並須守宵禁令,禁止在警總一帶出現,但法庭批准其往外地出席演講、會議等。 近日,黃之鋒已到台灣地區、德國繼續發表煽動性言論,下周更會到美國國會聽證會,乞憐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制裁香港。 黃之鋒面對的控罪非常嚴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5年監禁。 他獲得保釋,可能重犯的機會高,法庭理應拒絕其保釋候審。

  4. 2014年9月25日 · 為了進一步吹捧黃之鋒﹐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CNN)日前還進行專訪。. 黃在CNN的鏡頭前忘乎所以地「大放厥詞」﹐聲稱「決心要為實現香港的真正 ...

  5. 2016年5月4日 · 網民旋即「回帶」,揭穿他過去至少兩次接受訪問時,承認自己是中國人。黃之鋒「種族突變」,暴露其淺薄無知、數典忘祖、賣身求榮的本性。

  6. 2020年8月28日 · 黃之鋒屢謀出境 - 香港文匯報. 2020-08-28. 三罪候審:黃之鋒去年6月12日帶領暴徒包圍警總,於去年8月被控涉嫌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三罪,其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港。 黃之鋒其後多次向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覆核,均被一一拒絕。 去年11月8日,黃之鋒首次向法院要求要離港到意大利國會、法國國會,歐洲議會人權委員會等出席聽證會和演講,被法官拒絕;其後黃之鋒稱要到歐洲演講及領獎,法官認為黃之鋒毋須親自到訪,並認為批准其出境會令其潛逃風險倍增,因此拒絕。 今年3月,黃之鋒稱要到英國推廣其著作以履行與書商的合約,再次申請離港被拒。

  7. 2019年5月17日 · 上訴庭昨日作出裁決時指出,黃之鋒罪行嚴重,對法庭構成侮辱,威脅整體司法工作的妥善執行,直接挑戰香港的根本結構和基石,即時監禁無可避免;又指黄受到處罰,與其政治背景毫無關係,惟考慮其年輕,改判入獄2個月。 黃之鋒即時重返監獄服餘下刑期。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黃之鋒昨午到高等法院聽取上訴判決,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和彭偉昌頒下判詞。 潘官在宣讀裁決理據時強調,刑事藐視法庭的行為威脅整體司法工作的妥善執行,直接挑戰香港的根本結構和基石,任何阻擾執行司法工作的行為,一般都會判處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