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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6月15日 · CPH Legal執業律師陳柏豪接受明報電子平台組訪問時指出,當案件牽涉複雜及影響公眾利益的法律議題時,法庭可委任不代表訴訟任何一方的大律師或律師擔任「法庭之友」,中立及公正地協助法庭釐清法律觀點。 「法庭之友」是來自拉丁文「amicus curiae」,英文解作「friend of the court」,中文釋作「法庭之友」。 陳柏豪解釋,「法庭之友」是普通法下的傳統,擔任「法庭之友」的律師或大律師一般屬義務工作,沒有報酬。 他稱,由於需要「法庭之友」協助的案件,通常都是公眾關注的案件,若在這些案件擔任「法庭之友」並有效協助法庭,除了有自身的學術挑戰及意義,律師本人也可累積寶貴經驗。 一般而言,「法庭之友」會由法庭提出邀請,又或由有志擔任的律師親自向法庭申請。 更多法律Q&A:

  2. 2024年3月11日 · 涉及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今(11日)今繼續第4日會議,草案訂明如某人因被合理懷疑犯危國安罪而被拘留,總警司級或以上或獲其授權的警員,可向法庭申請手令,限制被捕人諮詢個別律師或所屬律師行的其他任何律師,亦可限制受查者被捕後諮詢任何律師最多48小時。 律政司長林定國指,選擇實施哪項禁令,在於警方當時能否「指名道姓」道出想限制諮詢的律師身分。 截至中午,法案委員會審議至條文第81條,有關法院可發出行動限制令的條文。 草案76條列明,被捕人受羈留期間可被禁諮詢個別律師;草案77條則指,即使受調查者未被拘捕,警方亦可申請法庭手令,禁止該人被捕後48小時內,諮詢任何律師。 條文列出申請兩項禁令的考慮,包括警方認為被捕人若諮詢律師,將會出現有關情况: 危害國安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

  3. 2021年4月21日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員名冊顯示,馬道立將於香港、新加坡和英國執業,其履歷則顯示,報稱辦事處分別位於本港著名大律師辦公室Temple Chambers、新加坡的David Chong Law Corporation,以及英國倫敦的Brick Court Chambers。 英國倫敦的大律師辦事處Brick Court Chambers於4月18日宣布,馬道立以「掛牌租戶」(door tenant)加入該大律師辦事處,目前以仲裁員的身分受理案件。 辦事處網頁顯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范理申勳爵,以及賀輔明勳爵均為辦事處的「掛牌租戶」。 「掛牌租戶」即在相關大律師辦公室「掛牌」,雖不會有自己工作的房間,但可使用大律師辦公室的人力及設施。

  4. 2021年7月16日 · 《行為守則》亦列明專家證人並不是任何一方的訟辯人,是對法庭、而非付款的人有首要的責任。 問:專家證人口供是否一定可信、一定會獲法庭接納? 答:不一定,法庭有時甚至會否定、或不採納專家證人的口供。 跟一般事實證人不同,專家證人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分析及庭上的證據,發表個人意見,但事實上負責分析證據的是法官本人,雖然專家證人多是專業人士如醫生、法醫或教授學者,但法官仍會按專家證人口供的合理性、邏輯性去裁定口供是否可信。 值得注意的是,專家證人是唯一可以在庭上發表個人意見的證人。 一般證人只能就他所看到的事實作供,不能加插個人意見。 法律Q&A 其他報道: 被告「表證成立」是否代表定罪可能性很大? 陪審團8問8答 做陪審員津貼多過返工? 會否「睇樣」揀選陪審員? 【附報道連結】

  5. 2024年5月7日 · 【明報文章】英國最高法院兩名法官在2022年辭任香港終審法院,令英國派出在任法官來港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安排「斷纜」,隨後也鮮見英國在任法官訪港,或有退休英國法官加入終院。 此僵局昨日有突破,其中一名英國最高法院在任法官Lord Michael Briggs(暫譯貝理士)以非官式身分訪港,並出席港大法律學院與天博大律師事務所合辦的講座,是自2022年後首度有在任英國最高級別法院法官來港。 貝理士向筆者說,由法律專業到法學院,「香港證明了自己仍是普通法家庭一員」(still a member of the common law family)。 上 / 下一篇新聞.

  6. 2024年4月19日 · 一名休班警前年在長沙灣酒後駕駛Tesla私家車時,將途人撞至右腿變形見骨,涉嫌慫恿對方不要報警。 休班警早前承認危駕等3罪,但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今(19日)於暫代區院的西九龍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裁決指,被告無意報警,只想拖延時間說服傷者不報警,顯然妨礙司法公正,被告須還押至下周四(25日)判刑。 被告何家榮(27歲)承認危險駕駛、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標及使用欠妥的車輛3罪,但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 傷者早前作供稱,當時被車輛撞至右脛骨幹骨折,希望盡快求醫,惟被告稱「賠幾多畀你都得,你唔報警」,傷者反駁「點唔報警呀,大佬真係黐×線」。 法官嚴舜儀裁決指,傷者對事件有獨立記憶,其證供與現場片段一致,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7. 2024年5月20日 · 港大經管學院回覆本報表示,早前發現極少數入學申請個案在申請過程中提交虛假文件,並指某些中介機構聲稱能提供「保錄取」服務,為申請人捏造入學申請相關文件,院方「堅決譴責該等不誠實行為」。 本報今午(20日)向港大查詢,發現多少宗以假學歷報讀碩士課程的個案、港大多少個碩士課程正做類似文件核查工作,港大經管學院表示,仍在做調查,不方便透露具體數字,強調涉及「極少數」入學申請個案。 該院又指,已展開全面調查,如發現證據確鑿,將根據大學和法律規定,採取一切適當的紀律處分和法律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剝奪錄取資格、取消學籍註冊等。 內地社交媒體「小紅書」有多個帖文流傳有人利用假本科學歷成功入讀港大碩士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