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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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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3月14日 · 若無訂下婚前協議書一旦婚姻破裂根據安省家庭法 (Family Law),結婚5年或以上的配偶能均分婚後累積財產他們在全球任何角落的資產也會拿來作分配但黃嚴煥卿強調雙方在分配份額上仍會有諸多爭議她曾遇過1個案妻子一方以丈夫經常賭錢致自己財政負擔大為由要求分得更多財產但黃嚴煥卿澄清法庭不會特別站在女性角度考慮女性不一定分得更多財產。 她又說,不少人為逃避贍養費,一離婚便辭職,甚至申請破產,這其實不影響付贍養費的責任,但她強調,若債務牽涉配偶,資產分配便受影響。 現今上車難,很多年輕人都需要父母資助才能置業,有閒錢的父母甚至買屋送給子女,將房屋記到子女名下,但若子女日後離婚,房屋豈不是要被分一半?

  2. 2024年4月18日 · 法庭傳召林百欣次子岳少林建岳作供他稱曾私下再度確認父親分配遺產意願有無人仲要take care(顧及)?」父親表示沒有林建岳續提出好尷尬的事問是否需要先處理涉及三房顧林兩人的官司父親答道唔理一定要照去」。

  3. www.mingpaocanada.com › goldpage › page明報:置業頻道

    兩類物業變婚房分別大. 而在現實當中有兩類的物業變成婚房的話會令雙方的財產分配出現很大的分別。 「第一種是遺產物業例如父親過世後一家人搬入這家祖屋居住由於遺產繼承本身跟團隊努力無關因此它原先不會納入累積財產計算。 不過變成matrimonial home後離婚時對方便可以分到物業一半的Value。 「另一種是結婚前某一方買下的物業,如果不是matrimonial home的話,離婚時只要將婚姻其間物業升值的部分當作累積財產計算,如結婚時物業值100萬,5年後大家離婚,物業升值至150萬,那麼對方可分得升值的一半,就是25萬。 不過如果婚房的話,那對方便可以拿到物業總價值的一半,即75萬。 以上兩種情況,可以說是變不變成婚房,對最後的財產分配有相當大的影響。 婚房可以不止一家.

  4. 因此會將有工作的一方名下財產增加的一半作為剩餘財產分配要給另一方全職者);這部分財產不包含遺產繼承或受贈予或無償所得例如中樂透以及慰撫金也就是損害賠償)。 若在離婚前就開始計畫脫產夫妻一方想逃避分產給對方而故意把名下財產賤賣或直接移轉過戶給小三小王等人頭另一方可以在知悉受侵害的2年內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死亡離婚或財產制變更5年內在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時對相關財產追加計算。 贍養費部分該如何處理?

  5. 2024年4月17日 · 接替張定球成為遺產管理人的律師馮蘊瑤供稱她於1989年執業2004年10月獲張的指示協助起草遺囑馮依照林百欣旗下時任公司高層李寶安和何榮添說法撰寫她認為遺囑不算複雜有條款指一旦家人爭拗遺產分配他們將不獲分文

  6. 2024年4月15日 · 夫妻雖是同林鳥 分居就要計清楚. [2024.04.15] 發表 推文. 一對男女同居多年分手後卻因財產分配問題鬧上法庭。. 【明報專訊】一對華裔男女維持同居關係多年,大家在中國和加拿大建立了兩家非常成功的移民公司。. 但兩人的關係後來走到盡頭 ...

  7. 2019年11月18日 · 育有5名女兒的夫婦鑑於其中一名女兒在一間律師樓擔任秘書多年熟悉法律事務相信她可在倆人辭世後按遺囑分配財產遂將該女兒的名字納入柏文單位的業主名下詎料倆老其後聲稱當時並不知道原來兩人離世後該物業的擁有權便會自動轉到女兒名下故要求女兒放棄該物業的業權但被拒以至倆老與女兒對簿公堂。 該姓程的老夫婦在灣景路 (Bayview Avenue) 夾芬治路 (Finch Ave.)一棟住宅柏文大廈內擁有一個單位。 該物業的業主登記程氏夫婦和他們的女兒D小姐的名下。 從2001年12月起,華裔老夫婦一直在該物業中居住,是他們的主要住所﹐而D小姐則居住在美國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