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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著名的武打明星劉家輝在2011年中風導致半身不遂生病後劉家輝與妻子和子女決裂一人搬到養老院養病日前劉家輝委託律師發出律師信要求住在劉家輝中環公寓的兒子洗峻龍從公寓搬出

  2. 過去幾年,吳家四兄弟因為父親吳火獅的遺產及分家問題鬧上法庭,由媽媽吳桂蘭擔任負責人的新光實業董事會,儘管有新光創辦人之一的副董事長林登山、洪文棟等大股東在場,四兄弟間還是發生拿煙灰缸K人的肢體衝突。 幾個兒子相爭不下,個個都透過媳婦向媽媽說明立場,讓吳桂蘭不知如何是好,常會找幾位新光的老臣商量,包括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出身的台新租賃董事長吳統雄、台証董事長李新一、曾經擔任過吳火獅時代集團主秘的李峰遙、新光金控副董事長吳家錄,都是四兄弟相當倚重的長輩,也是吳桂蘭常常諮詢的對象。 從創辦人吳火獅時代開始,新光集團「男主外、女主內」的家規,深植在每個家庭成員的心底。

  3. 這一個雨夜強強把喝得爛醉的爸爸拖回家然而第二天就發起高燒來了於是義間昌決定為了兒子放下面子在貨櫃工作當起護衛員來但是剛巧事業有成的明珠前來貨櫃碼頭點貨這一對夫妻再次碰面不過現在的身份卻是有錢老闆對著光棍護衛員使到義昌非常尷尬可是當他把衣服脫掉當著她的面扛貨心裡突然覺得好自在。 明珠的生日到了﹐由強強選了一張生日卡﹐義昌就在卡裡寫著﹕媽媽﹐過了今年﹐說不定我們就沒有機會再寄卡片給你了﹐也許我以前做得不夠好﹐所以…現在沒有機會保護妳﹑照顧妳﹐但是﹐祝福你。 也希望妳以後過得很好﹐無論如何…感謝妳。 因為妳給了我一個這樣的兒子﹐祝你生日快樂。 電影由李祐寧導演﹑吳念真編劇﹐並由石峰﹑蘇明明及潘哲浦合演﹐並且得到1986年金馬獎最佳改編劇本獎。

  4. 說明:父逝母在時如果子女已長成應以子女名義為父親治喪,自己謙稱「孤子」、「孤女」以與抬頭「顯考」相對稱。 如必須以母親名義發訃聞時,則抬頭就須改用「先夫」,若不自稱「孤子」、「孤女」時,可改用「男」、「女」自稱,不可用「孝男」、「孝女」等,因「不孝男等隨在側…」顯然前後稱稍矛盾。 2. 以兒子名義為母親發訃問例 ( 母逝父在時:抬頭用顯妣則自己稱為哀子) 顯妣 母 孺人諱 慟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時 分壽終內寢…,子女等隨侍在側. 哀 子 泣血稽顙. 媳 婦 泣血稽首. 哀 女 泣淚稽首. 女 婿 拭淚頓首.

  5. 事件陳奶奶生前預立遺囑將名下唯一的一筆不動產全部歸其大兒子所有但陳奶奶還有兩個女兒),但大兒子於陳奶奶死亡前就早一步過世了大兒子有兩名子女其子女可主張代位繼承此項遺囑內容嗎另陳奶奶生前買保險將身故受益人也指定為其大兒子但因大兒子先一步過世保險金歸誰? 又陳奶奶與鄰居阿喜情同姊妹,遺囑中也交代遺贈100萬元給阿喜,但阿喜也先於陳奶奶過世,阿喜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此筆遺贈嗎? 【解析】 受遺贈人先死亡,遺贈有效嗎? 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民法第1199條參照)。 而受遺贈人於遺囑發生效力前死亡者,其遺贈不生效力(同法第1201條參照)。 換言之,受遺贈人必須在遺囑人死亡時仍然生存,有關遺贈之內容才屬有效。 若受遺贈人早於遺囑人死亡,則遺贈不生效力。

  6. 「父親四十九歲才生我,母親生了十龍一鳳。 」范光群(一九三九年生)說,父親廿二歲時娶了大媽劉玉英,但結婚八年,懷孕七、八次都夭折,到卅歲時才順利生下大姊范素菊;家族乃開會,並徵得大媽諒解,再娶母親陳對妹,結果生了十子一女。 未辜負父親考上法官. 范光群說,父親本來要他學醫,但他考上台大法律系司法組狀元,父親仍很高興,因為他留日的四哥范光遠也念法律,並希望他當法官;他台大畢業也順利考上法官,沒讓父親失望。 「政府沒善待好法官,未受到真正尊重。 」范光群擔任六年法官後,轉任律師,他發現當時負責的法官,工作負荷重,待遇也不高。 後來他到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深造,取得法學碩士,擴大了他的視野,並決定不當律師也罷,要當就要當Law Firm(大型法律事務所)律師。 創立萬國法律事務所.

  7. 生於香港,長於香港。 在石屎森林中,唯有看書、看電影才找到一點慰藉。既不是學院派出身,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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