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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

  2. 持續進修基金計劃為修讀指定教育及培訓課程的成年人提供資助合資格的申請人於成功修畢課程後可不限次數申領合共不超過25,000元的資助以下連結載有申請資格申請辦法及可獲發還學費的課程名單

  3. 2024年4月14日 ·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資格. 申請資助人士須符合以下條件: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 在所選修基金課程開課時年滿18歲. 報讀已登記成為基金課程的持續教育和培訓課程. 從未就同一項課程、學習單元或學分獲其他公帑或在其他公帑資助計劃下獲得任何資助。

  4. 持續進修基金(CEF)為年滿18歲並符合申請資格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鼓勵本地居民持續進修。 計劃特色. 申請資格 (適用於報讀2022年8月1日起開課的課程) 於持續進修基金課程開課時申請人已年滿18歲並符合相關居留條件。 基金課程的登記有效期. 學員應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小心選擇課程,並在報讀課程前透過「課程搜尋器」查詢課程的登記有效期及相關課程資料。 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平台隨時隨地遞交電子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省時又方便。 出席率要求. 申請人必須已出席不少於課程總上課時數的百分之七十或課程所規定的較高出席要求(以較高者為準)。 評核要求. 申請人需取得整體分數的百分之五十或課程所規定的較高評核要求的百分比率(以較高者為準)。

  5. 成功修畢基金課程的證明文件可包括修業證書由院校培訓機構發出的信件或成績單等證明申請人已通過有關的課程評核及出席要求如申請人報讀的課程是由本地機構與海外大學合辦申請人於申請發還款項時必須遞交由本地代理院校培訓機構發出的成功修畢課程證明或證明信件修讀語文能力課程的申請人另需在指定的語文基準試如適用中取得指定或更高的程度才符合申請發還款項的資格。 申請人必須於開課後參加語文基準試。 申請人必須於成功修畢課程後一年內(註:根據成功修畢課程日期或指定的語文基準試的考試日期,以較後者計一年內)遞交申請。 遞交申請時,申請人除遞交相關語文能力課程的證明文件外,另須遞交在指定的語文基準試中取得指定或更高程度的證明文件副本,以及繳付語文基準試考試費的證明文件副本。

  6. MoneyHero. 最後更新於 08 一月, 2024. 持續進修基金 (CEF)資助額現時已上調至HK$25,000課程的範疇更擴大到所有資歷名冊登記的合資格課程並撤銷申請人年齡上限MoneyHero 為你綜合了有關基金申請/課程/申領發還款項的常見問題讓你了解更多持續進修基金 (CEF)資助最新消息. 202223年度最新財政預算案提出將持續進修基金資助增至HK$25,000並撤銷年齡上限新措施已於2022年8月1日起實施甚麼人士有資格申請? 由2022年8月1日起,已撤銷申請人的年齡上限,只要年滿18歲便可申請。 基金資助金額如何計算? 申請人要自付多少?

  7.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或持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定居的人士申請人在所選修的基金課程開課時及在*成功修畢課程後的一年內遞交申請時,**年齡均須介乎18 至70歲(即年齡屆滿71歲之前)。 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報讀基金課程,並已支付全部學費;以及. 從未就同一項課程、學習單元或學分獲其他公帑或在其他公帑資助計劃下獲得任何資助,例如︰在「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下獲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學資處)提供助學金或貸款等。 *「成功修畢課程」指申請人已出席不少於基金課程總上課時數的百分之七十 (或課程所規定的較高出席要求)及通過本院規定的課程評核。

  8. 索取基金申請表. 基金申請表格 [SFO313 (2022)] 可向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各教學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或從 這裡 下載經填妥申請表必須按以下篇幅所述程序由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核實及蓋章。 查詢. 有關基金的一般查詢請聯絡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致電由1823職員24小時接聽的熱線3142 2277;電郵: cef_sfo@wfsfaa.gov.hk ;網頁: www.wfsfaa.gov.hk/cef )。 至於較具體查詢,例如個別課程的入讀要求及上課日期,可以電郵聯絡 cef_enquiry@hkuspace.hku.hk ,致電本課程手冊內註有基金標誌 [] 課程的查詢電話,或參考學院網頁內基金課程名單。

  9. 申請人必須於成功修畢該基金課程後一年內按每項課程獨立計算遞交申請而每名合資格申請人就修讀所有基金課程的總資助上限為25,000港元申請人在申請發還費用時必須從未就同一項課程學習單元或學分獲其他公帑或在其他公帑資助計劃下獲得任何資助例如報讀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課程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下獲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職學處提供助學金或貸款根據為修讀香港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提供免入息審查資助計劃指定專業 / 界別課程資助計劃」獲得資助等。 由職學處管理的「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下發放的貸款如用作支付基金課程的學費,而申請人又符合其他所有申請準則,則仍符合資格獲發還有關費用。

  10. 申請表格 [ SFO 313 (2022)] 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或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索取也可從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網頁下載或於 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 填寫網上表格後將表格列印申請人須把填妥並已獲本院蓋印的申請表格及由本院發出的 成功修畢課程 的證明信件連同所需文件副本於完成基金課程後的 一年內 遞交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成功修畢課程 是指申請人必須達到合格成績,並於課程評核中取得整體分數的百分之五十,及出席率不少於百分之七十。 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 注意: 申請人在申領發還費用時,必須從未就同一項課程、學習單元或學分獲其他公帑或在其他公帑資助計劃下獲得任何資助(例如︰根據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獲學生資助處提供助學金或貸款等)。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