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4年5月13日 · 食環署發言人說:「在是次龕位編配中,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可續期骨灰龕位共有8 040個,當中包括8 000個標準龕位(4 000個禁香龕位及4 000個非禁香龕位)及40個大型龕位(20個禁香龕位及20個非禁香龕位);而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可續期骨灰龕位共有10 060個,包括10 000個標準龕位(5 000個禁香龕位及5 000個非禁香龕位)及60個大型龕位(30個禁香龕位及30個非禁香龕位)。 發言人續說:「由於兩所靈灰安置所可供編配的各類型龕位(標準/大型;非禁香/禁香)的數量有差別,並會直接影響獲成功編配龕位的機會。 在決定選擇申請哪一類型龕位時,申請人可先參閱表格上相關資料,以衡量該申請獲成功編配的機會。
2024年4月30日 · 發言人表示,食環署將編配新一輪18100個可續期骨灰龕位,其中包括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8000個標準龕位和40個大型龕位,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10000個標準龕位和60個大型龕位。 獲編配的公眾骨灰龕位最初的安放期為20年,期滿後可每10年續期一次。 在安放期屆滿時,只要相關人士為龕位續期及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便可繼續使用獲編配的龕位。 申請人只可為同一位先人填寫一份申請表格,為其申請大型或標準骨灰龕位。 申請大型龕位須於表格內填寫至少3位先人的資料;標準龕位則須填寫至少1位先人的資料。 食環署預計於本年第三季進行攪珠和電腦隨機抽籤編配龕位,具體日期稍後公布。 在攪珠和抽籤完成後,會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以及中籤申請人獲編配的骨灰龕位編號,而非由中籤申請人自行揀選龕位。
2024年4月30日 · 04月30日 15:10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四月三十日)宣布,粉嶺和合石和東區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合共逾一萬八千個新建的可續期骨灰龕位於五月十三日至六月十二日接受申請。 食環署發言人說:「食環署將編配新一輪18 100個可續期骨灰龕位,其中包括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8 000個標準龕位和40個大型龕位,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10 000個標準龕位和60個大型龕位。 獲編配的公眾骨灰龕位最初的安放期為20年,期滿後可每10年續期一次。 在安放期屆滿時,只要相關人士為龕位續期及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便可繼續使用獲編配的龕位。 申請人只可為同一位先人填寫一份申請表格,為其申請大型或標準骨灰龕位。
2023年3月20日 · 發言人說,今次龕位編配中,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可續期骨灰龕位共有8161個,當中包括8000個標準龕位及161個大型龕位;而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可續期骨灰龕位共有10104個,包括10000個標準龕位及104個大型龕位。 你可能喜歡. 天文台指珠江口強雷雨區正向東移動 市民應提高警惕. 04月23日 04:56. 天文台表示,位於珠江口的強雷雨區正逐漸向東移動,預料未來兩三小時,本港雨勢有時頗大及有狂風雷暴,呼籲… 4人在沙田源禾路沙井工作時不適 其中2人暈倒送院後證實死亡. 04月23日 03:08. 沙田源禾路16號進行渠務工程期間,有兩名工人暈倒,送院後證實死亡。 警方表示,深夜近12時接獲報案指… 公務員事務局完成「全政府動員」級別第二次演練模擬嚴重水浸.
2023年10月28日 ·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經審慎考慮骨灰龕位供應後,決定更改沙嶺用地作創科用途,配合北部都會區發展,按現已計劃龕位數目,估計可使用至超過2040年。 謝展寰說,當局已決定落實42萬個龕位,合共有80多萬個,按每年有5至6萬人離世,加上綠色殯葬數字持續上升,由10年前每年約3000人增至目前約9000人,佔死亡人數超過15%。 當局亦預計比率會上升,加上離世親人可共用鑫位,因此已計劃的龕位可使用至超過2040年,未來可再建龕位,包括在現存的墳場增建,相信爭議較少。 《施政報告》提出,落實興建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 謝展寰表示,由於新田科技城發展有地方牽涉到與三寶樹交界的漁塘,因此在現階段提出有關措施。
2024年5月2日 · 政府總結了實際運作經驗及檢視《條例》後,現建議修訂《條例》中若干條文,以完善執行細節,務求更有效地實施私營骨灰安置所的規管制度。 是次諮詢的主要修訂建議包括: (一)為符合有關資格及條件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提供申請豁免書的選項,若它們最終不獲發牌照,亦可在獲批豁免書(若申請及獲批的話)後,凍結在現有規模繼續營運,以避免大量已安放骨灰被遷移或已購買龕位者蒙受損失; (二)提高不遵從「執法通知」的罰則,加強對違規行為的阻嚇力; (三)新增罪行以針對處理違規行為,包括出售超出「骨灰安放容量」的安放權及出售或出租未經批准的骨灰龕位,以及在撤銷或暫時吊銷出售安放權的授權下繼續出售安放權等; (四)訂明私營骨灰安置所上訴委員會在考慮上訴人提交新證據時須符合的條件;及.
2024年5月2日 · 建議修訂的條文,包括為符合有關資格及條件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提供申請豁免書的選項,若它們最終不獲發牌照,亦可在獲批豁免書後,凍結在現有規模繼續營運;修例亦包括提高不遵從「執法通知」的罰則;新增罪行針對超售「骨灰安放容量」的安放權,及出售或出租未經批准的骨灰龕位等違規行為。 政府發言人說,秉持務實和體恤的原則處理相關事宜,以糾正設立發牌制度前的違規情況,並盡量避免因「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結業而須遷移大量已安放的骨灰或令已買龕位者身故後無法安放骨灰,而引致社會不安。 《條例》在2017年6月30日實施,訂立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又以體恤原則處理政府公布發牌建議前,已在營辦並已有骨灰安放於其龕位的骨灰安置所,即「截算前骨灰安置所」。